昨天下午,
福州有網友向媒體爆料,
「有人故意遺棄新生兒!」
隨後快遞小哥馬上報警,並且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快遞小哥向民警講述發現經過)在接到報料后,記者先是和遠洋派出所進行核實,然後馬上趕到了接收新生兒的福州市晉安區醫院了解情況。
因為找不到孩子的監護人,出於人道主義,醫院已經給孩子辦理入院手續,並且安置到了晉安醫院的兒科,由專人輪流看護。
而在廣東韶關,也發生了一起遺棄孩子的事件。
母親生二胎將2歲姐姐丟棄
紙條留言:她沒病就是天天哭
8月6日廣東韶關一名小女孩在公園獨自哭泣,立即引起了圍觀群眾的注意。
圍觀群眾發現小孩旁邊有一張紙條。
派出所民警將其帶回公安局,過了半小時,小女孩的爸爸打來電話,趕到後接走了小女孩。
小女孩的爸爸說,妻子患有產後抑鬱症。
目前,小女孩爸爸已帶著妻子去心理科治療。
對此,網友紛紛熱議,有指責,也有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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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網路新聞,
類似新生兒被遺棄的報道絕非個案,
這是令人十分痛心的現象。
對於拋棄嬰兒的父母,除了受到道德的譴責外,如果情節嚴重,還會觸犯刑法,構成遺棄罪。法院會對其進行判刑,來捍衛法律的尊嚴。
《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並對家庭成員之間應履行的扶養義務作了規定。有負擔能力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就是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
此外,棄嬰的行為或涉嫌遺棄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