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晚報、沈報融媒訊(記者 丁寧)7月26日,瀋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下發了「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實施細則」。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今年瀋陽市企業退休人員迎來第十三次基本養老金調整。7月份,瀋陽市社會養老金和工傷保險管理局對瀋陽符合調資條件的117.2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全面啟動了待遇調整工作。人均調資135.9元,增長5.8%,月增資1.59億元。本月底前調資及補發額將注入到每一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賬戶中。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對照表
年度
83.3號文老工人
1949年1月1日-9月30日
1949年10月1日-53年底前
1954年-2015年退休(職)和五七家屬工
2016年退休(職)
特殊1
特殊2
2017
75
70
65
63
10
70周歲再增50(1946年12月31日前出生)
80周歲再增100(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
艱苦邊遠地區再增5(康平)
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部分每滿1年,月再增加1元。
以本人2016年12月領取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不含當月補發),按0.5%增加。統籌項目內不包含「複員生活補助金」、「代發補貼」和「2017年新增盲殘補貼」項。
調整繳費年限增加額對照表
15年 16年 17年 18年 19年 20年
15 17 19 21 23 25
21年 22年 23年 24年 25年 26年
27 29 31 33 35 37
27年 28年 29年 30年 31年 32年
39 41 43 45 47 49
33年 34年 35年 36年 37年 38年
51 53 55 57 59 61
39年 40年 41年 42年 43年 44年
63 65 67 69 71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