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成都:地鐵車廂禁吃東西禁躺卧 違者最高罰200元

原標題:成都:捷運車廂禁吃東西禁躺卧 違者最高罰200元

一位乘客手裡拿著兩個包子匆匆跨進車廂,待站穩后,開始大口吃起來,一股濃濃的面香味在車廂里四處瀰漫,久久不能消散。這是3月27日早上,成都市民小朱乘坐捷運1號線時遇到的情景,她幾度想制止這位乘客,卻又提不起勇氣。

「捷運車廂里到底允不允許吃東西?」小朱的疑問,現在終於有了答案。3月29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條例》對不少爭議已久的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比如捷運車廂里禁吃東西等。

乘車環境如何保證?

車廂內禁止躺卧

違者罰款50元至200元

《條例》將城市軌道交通的範圍界定為「捷運、捷運、有軌電車等」。

根據成都市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成都市開工建設的軌道交通方式有捷運和有軌電車兩類,其中捷運已經投運多年,有軌電車即將投入運營,而捷運和磁懸浮處於規劃論證階段。基於本地實際情況,同時借鑒國內其他城市的經驗,《條例》將城市軌道交通的範圍界定為「捷運、捷運、有軌電車等」。

自2016年《條例》公開徵求意見起,有關車廂內能不能吃東西的問題便一直受到爭議。此次獲得表決通過的《條例》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禁止「在車廂內進食」。

記者了解到,捷運內禁食這一規定並不是成都特立獨行,而是參考了其他城市的經驗。從2014年7月起,南京捷運明文規定車廂內禁止飲食,上海、廣州、深圳等地的捷運內也禁止吃東西。

規範乘客文明出行,營造良好乘車環境的要求還有更多,包括禁止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廢棄物;禁止躺卧、乞討、收撿廢舊物品;禁止踩踏座椅、追逐打鬧、彈奏樂器;禁止擅自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賣藝、散發宣傳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等。

違反上述規定,拒不改正的,將受到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處罰。

哪些東西不能進站乘車?

導盲犬可進站乘車

禁攜摺疊腳踏車進站

小型平衡車在關閉電源后,將其調整為助力模式,徒手拉把手,可以作為行李攜帶坐捷運。

除了進食的爭議外,能否攜帶摺疊腳踏車進站也一直備受關注。此前,成都市民就這一問題專門諮詢,了解到在杭州和深圳,摺疊腳踏車裝包就可以上捷運。另外,平衡車可以進入捷運么?成都捷運公司對此曾作出回應,稱摺疊腳踏車可能對其他乘客和捷運設備造成安全隱患。

成都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聽證的結果也顯示,攜帶摺疊腳踏車雖符合綠色出行、低碳環保的發展理念,但在相對封閉的軌道交通車廂,即便予以摺疊仍然存在妨礙通行和致人損害的可能,且隨著成都軌道交通建設的發展、「共享腳踏車」等新型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大力推廣,市民出行的「最後一公里」問題可通過多種辦法解決。

因此,《條例》最終規定「禁止攜帶摺疊腳踏車進站乘車」。成都市人大常委會補充說明,將摺疊腳踏車妥善封裝、只要符合攜帶行李的要求,可以進站。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中並沒有提及平衡車。根據捷運4號線文化宮站和市二醫院站安檢工作人員的介紹,小型平衡車在關閉電源后,將其調整為助力模式,徒手拉把手,可以作為行李攜帶坐捷運。但是在站台和車廂,都不能騎行,否則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值得注意的是,平衡車的尺寸和重量也有相應規定。其中重量超過30公斤、長度超過1.6米的平衡車不允許帶入。

除此之外,禁止目錄里還提到,禁止「導盲犬之外的其他動物」進站乘車。也就是說,導盲犬是允許進站的唯一動物,條件要求是「攜帶具有導盲犬證、動物健康免疫證明的導盲犬」。

特殊人群乘車有啥優待?

攜帶嬰幼兒有專座

設施應滿足老年人需要

《條例》要求「在列車內設置老、弱、病、殘、孕和攜帶嬰幼兒的乘客專座」。

《條例》要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車環境,這當中就包括「在列車內設置老、弱、病、殘、孕和攜帶嬰幼兒的乘客專座」。

3月29日下午,市民唐女士帶著7個月大的女兒從捷運1號線華西壩站上車后,座無虛席的車廂內,一度沒有任何人起身為她讓座,「站了幾分鐘后,一個快要下車的阿姨給我讓了座。」這讓唐女士感到很沮喪,「過去懷孕時坐車,也很少有人讓座,明明貼著老弱病殘孕專座的提示,可有的人就是不自覺。」

對此,市民況小斌也有自己的看法,「乘客專座應該更醒目,這樣才能提醒乘客。很多乘客根本不知道自己坐在專座上。」

如今,《條例》不僅把設置老、弱、病、殘、孕專座的要求再次明確,並新增「攜帶嬰幼兒的乘客專座」。

《條例》還新增更多人文關懷的規定,如規定「城市軌道交通車站通行設施的設計與建設應當滿足老年人、殘疾人通行的需要。」

惡意逃票怎麼辦?

超程乘車不屬逃票

惡意逃票最高罰200元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條例》對乘客車票違規責任的界定與處罰。

根據此前的立法聽證會結果,《條例》認定超程乘車不屬於逃票行為,規定補足超程部分的票款即可。同時,乘客無票乘車的(包括持無效票乘車的)也被劃分在逃票之外,認為沒有主觀惡意性,因此規定這類情況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照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收取票款,不設處罰措施。

但是,冒用他人乘車證件乘車、持偽造證件乘車或者採用其他方式逃票的,因「逃票行為」的主觀惡意較大,除了按照前述規定承擔補足票款的民事責任外,還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李媛莉)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