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聽說,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婚時兩家人的事情,現在我完全理解這句話了。
我和男朋友談了5年戀愛,感情挺好的。可是,最近談婚論嫁,矛盾就出現了。
在談婚論嫁之前,男方爸媽為男朋友買了套房子,作為婚房,然後,要求我們女方也要出份陪嫁,而陪嫁是一輛20萬的車子。
然後,既然要這麼高的陪嫁,那我們家就想多要點彩禮。於是,我們向男方要18萬的彩禮。
結果,男方家長的話讓我們驚呆了。
男方的媽媽說,你看我們全款買了婚房,只是讓你們女方出一輛20萬的車,你們還好意思問我們要彩禮?
男方家說全款買了婚房,結果,婚房只寫了男朋友的名字,那跟我有什麼關係呢?
第二次兩家人出來談結婚的事情,我們就聊到了這個問題。
結果男朋友媽媽說:「你知道多少人買不起房嗎?現在我們買了房,你們結婚,可以少奮鬥幾十年了。」
我爸被氣得當場就走了。怎麼說我們家經濟也還可以,現在搞得我們好像在攀他們家大腿一樣。
你們說,這樣做得太過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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