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8月7日訊 據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網站消息,近日,通州區環保局開出通環監罰字[2017]第63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民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因違反建設項目管理制度,被罰款3萬元。
通環監罰字[2017]第63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通州區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2017年6月4日現場檢查和6月8日詢問調查,認定該單位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經驗收合格即投入正式生產的違法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通州區環保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3 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