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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故意殺人=正當防衛?

7月6日下午,武城縣公安局發布一則案情通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武城大隊於7月4日下午在轄區查糾交通違法時,遭遇暴力抗法,年僅39歲的輔警劉寶鵬被犯罪嫌疑人楊某兵持刀刺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悉,武城縣檢察院已及時選派檢察官提前介入該案,並就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提出引導意見。

據通報介紹,根據全市道路交通領域百日攻堅治理行動部署,7月4日,武城大隊五中隊民警於勇、王漢清帶領輔警劉寶鵬、王亮等在轄區德上高速武城北出口附近執勤。當日17時45分許,楊某兵駕駛一輛無牌黑色轎車發現執勤交警后,為逃避檢查駕車調頭逃離。執勤交警發現該無牌車后遂駕車查緝。

該車在行駛途中將一騎電動車人撞傷,駕駛人楊某兵下車后對著執勤警車大聲辱罵,並用打氣筒將警車前擋風玻璃砸裂后離開現場。輔警劉寶鵬、王亮駕車趕至魯權屯鎮南宋庄村內,在楊某兵家外發現嫌疑車輛,在查緝中楊某兵拒不接受調查,持農用把鋤對輔警進行威脅,劉寶鵬、王亮持催淚噴射器、伸縮警棍欲將其控制,楊某兵持一把長33CM的管制刀具捅入劉寶鵬背部后逃跑。當晚,劉寶鵬經搶救無效死亡。

7月5日凌晨2時許,警方將逃匿於德城區某小區王某家中的犯罪嫌疑人楊某兵抓獲,楊某兵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了解,犯罪嫌疑人楊某兵,33歲,武城縣魯權屯鎮人,於2004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2007年因故意傷害被勞動教養一年零九個月,2014年因容留吸毒被刑事拘留。此外,案發時楊某兵為無駕駛證,其所駕駛車輛為報廢車輛。目前,楊某兵和涉嫌包庇的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抓獲犯罪嫌疑人現場

然而,這麼一起明晃晃的暴力抗法、故意殺人案件,居然被其家屬及個別媒體說成是正當防衛,真是令人無法想象他們的底氣從何而來?

嫌犯家屬是這麼說的:

1、是交警的追捕造成了這一切。

2、交警噴辣椒水,傷害了楊朝兵和屋裡的孩子,楊朝兵正當防衛,所以捅傷交警。

3、其他交警沒有及時救助受傷交警,才導致受傷交警死亡的。

4、村裡人可以作證。

面對這種幾乎厚顏無恥的狡辯,貧貓只想問幾個問題:

1、這個劣跡斑斑的楊某人,開車將路人撞傷,交警趕到后居然辱罵交警,砸損警車,然後逃逸,交警該不該追?如果不追他再撞傷甚至撞死無辜路人,責任誰來負?

2、交警查到該楊后,楊持兇器對峙,威脅交警,這種情況下民警使用辣椒水,是完全合法的,然而這種非致使性警用裝備,卻成為楊某殘忍殺害輔警所謂正當防衛的理由,你這用的是哪個國家的法律條文?

3、持刀刺中輔警後轉身逃離現場,對受害者的呼救完全不予理會,這是對受害者死亡結果的放任,這不是故意殺人,居然是正當防衛?就算你請南方某記者來寫新聞,他也不敢說是正當防衛吧?

4、被害者背部插刀,深及肝臟,痛苦不堪,趴在地上,請求自己駕駛楊朝新的汽車赴醫院救治,楊妻擔心交警死在車上,斷然拒絕。交警將傷者欲送醫院搶救,當地少數村民不顧受傷交警生命危險,阻攔交警車輛出村,貽誤了受傷交警救治的良機,如果說楊某是正當防衛,這些村民是不是算得上見義勇為?

清平世界,朗朗乾坤,警察執法不幸被害,嫌犯家屬居然能扯出正當防衛一詞,實屬離奇。但我們相信有法律維護這個世道的基本公正,還有那些故意阻攔交警送傷者搶救、掩護嫌犯逃離現場的村民們,你們就算能僥倖逃過法律的制裁,也會受到報應的。

劉寶鵬犧牲時,小女兒才剛剛七個月。我有一千個理由相信,任他們巧舌如簧,殺人兇犯都是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的,因為千萬雙眼睛已經在關注這起案件的最後審判。

劉寶鵬,一路走好!

文:警事V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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