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昌平區禁毒辦、區衛計委
公開招聘相關工作人員
有求職需求的小夥伴們快看過來
根據市禁毒辦、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市民政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聯合下發了《北京市禁毒專職社會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京禁毒辦字[2016]53號)文件精神,結合昌平區禁毒的實際工作需要,經區政府批准,現決定面向昌平區區域內公開招聘禁毒專職社會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招聘崗位:禁毒專職社會工作人員
2.招聘人數:32人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
2.昌平區戶籍人口優先,且人事行政關係在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工作中服從崗位調劑;
4.年齡在25周歲(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大專(含)以上學歷。
5.無違法犯罪記錄;
6.熱愛禁毒工作,精通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word文檔、excel表格、powerpoint幻燈片使用,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語言表達、文字處理、文字材料綜合撰寫及處理能力,具有禁毒法律法規、信息化、毒品預防宣傳基本知識,具有一定的心理學、醫學、精神病學、社會管理等專業知識、禁毒管理工作經驗或有在公、檢、法、司機關有從業經歷的,同等條件下文秘、計算機、會計相關專業優先。
7.具備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以及具有禁毒社會工作經驗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錄用。
三、聘用形式
由區禁毒辦通過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方式,與合法經營且信譽良好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購買服務協議,由勞務派遣公司與禁毒專職社會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區禁毒辦統一調配使用,到區禁毒辦、各鎮(街)政府工作。
四、工資待遇
禁毒專職社會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待遇,參照昌平區社區工作者2016年度待遇標準核定,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昌平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1層大廳(昌平區昌盛路12號院樂華仕健康產業園5號樓1層大廳),聯繫電話:80185340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資格初審方式: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5.報名需提交材料及裝訂順序
(1)報名表原件(擬報名人員,請提前從北京市昌平人才網上下載報名表,內容需電子版填寫,用A4紙列印,在報名表右上角粘貼近期藍底免冠1寸照片1張,報名時直接提交,不提供現場填表條件);
(2)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紙、同一頁面上);
(3)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首頁及本人頁需複印),戶口是集體戶的,需提交本人原件。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複印在一張紙上並加蓋集體戶管理部門公章;
(4)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明列印件;
(5)其它相關征書,如:會計證書、社會工作師證書和計算機等級證書等。
(二)准考證發放時間
2017年8月23日-25日考生登錄北京市昌平人才網(www.cprc.com.cn),點擊「社招准考證列印」列印准考證。考生需在准考證照片粘貼處自行粘貼1寸照片1張。
(三)考試安排
1.筆試
(1)筆試時間、筆試地點: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和禁毒基礎知識。
(3)進入面試人員成績查詢:進入面試人員請登錄北京市昌平人才網(www.cprc.com.cn)進行查詢。
2.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區禁毒辦統一組織面試,面試比例為1:2
(2)面試形式:半結構化面試。
(3)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權重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佔50%。
(五)考察體檢
1.招聘單位負責對擬錄用人選政審考察,由本人聯繫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不合格者可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2.體檢人員確定:進入體檢人選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如遇體檢不合格人員,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3.體檢:按指定時間和地點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
4.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公示
最終確定聘用人員,聘用結果通過北京市昌平人才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諮詢電話:010-80185340
諮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結合用人單位實際工作需要
昌平區衛生計生委所屬事業單位
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
衛生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一、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和其它不良記錄;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2017年應屆畢業生,戶口不限;
(四)2017年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的進京條件;
(五)年齡計算方法:年齡30歲以下為19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年齡35歲以下為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
(六)符合應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如有發現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現場資格審核時間
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現場資格審核地點
昌平區中醫醫院:昌平區中醫醫院辦公樓二樓人力資源處(地址:昌平區城區東環路南段 聯繫人:韓女士69718976)
昌平區醫院:昌平區醫院辦公樓人事科309室(地址:昌平區鼓樓北街9號 聯繫人:尚女士 69742328-6307、6309)
(三)報名方式
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現場報名,不接受代報名。
(四)報名須持材料(複印件請按以下順序裝訂)
1.報名表,本次招聘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一人報多個崗位取消招聘資格 ,報名表需準確填寫信息,並用A4紙列印;
2.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家庭戶人員需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複印件,戶口在集體戶的需提交本人頁原件、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複印在一張A4紙上並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
4.2017年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複印件,派遣證原件、複印件,如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派遣證則需提交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原件、複印件,學校就業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書原件、複印件;
5.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原件、複印件;
6. 現場報名時,材料不全者不接受報名。
(五)考試
1. 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1)人員:資格審核合格人員。
(2)內容:相關專業知識。
(3)時間和地點:2017年8月18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形式以各招聘單位通知為準。
(4)面試成績在區衛生計生委網站公示;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合格人員1:3的比例進入筆試,不足1:3比例的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
2. 筆試:
(1)人員:符合筆試條件的人員。
(2)內容:綜合能力測試。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維能力、語言文字能力、學習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等,此次筆試無指定培訓機構和參考用書。
(3)時間:2017年8月22日 下午2:30-4:30
(4)地點:昌平區衛生計生委五樓會議室(昌平區西環南路58號)。
(5)成績公布:成績在區衛生計生委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六)體檢與考核
專技崗位根據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佔40%、60%)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1.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標準執行。
2.各招聘單位負責對擬聘用人選的綜合考察工作。
3. 如出現體檢和考核不合格或者擬聘用人員自動放棄等導致崗位空缺的情況,按照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體檢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9月初在區衛生計生委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1. 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2. 資格審查貫穿公招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三年內不得報考本系統的任何崗位。
3.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1)擬聘人員體檢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或放棄聘用的;
(4)辦理聘任手續前發現資格審核不符合條件的;
三、招聘單位及崗位相關要求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參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後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應聘人員上交材料不予退還。
(四)資格審查程序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五、紀律要求
工作人員凡與參加筆試、面試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要實行迴避制度。
諮詢電話:010-69746209
監督電話:010-69724134
諮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