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究竟誰在縱容鄂爾多斯農商銀行違規放貸1.26億的囂張氣焰?

鄂爾多斯農商行違規放貸 維權人熬成半個法律專家

華夏時報 記者 侯軍 實習記者 石省昌 北京報道

38歲的劉春華自2013年起,便步入維權之路,這包括起訴銀監會4次、起訴內蒙古銀監局1次、起訴審計署1次並上訴1次、起訴內蒙古審計廳2次。現今,劉春華訴 鄂爾多斯 農商行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華夏時報》記者見到劉春華時,他隨身攜帶著厚厚一沓材料,這是他這幾年的起訴書、判決書,以及證據和閑暇時用來學習的法律讀本。「材料太多了,拿自己的房子替人擔保,最後卻要不回來了,我一個國中沒畢業的人都快成了半個法律專家了。」劉春華說。

這一切,起源於2011年底的一次擔保貸款。

荒唐的貸款展期

2011年12月,在鄂市做生意的劉春華將兩套房產以及土地給鄂爾多斯農商銀行作了貸款抵押擔保,該筆流動資金貸款由銀行向鄂爾多斯市毅隆建築塗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毅隆公司」)發放,共2000萬元,採用保證和抵押的方式,屬多人聯保,期限一年。

2012年12月底,貸款到期。毅隆公司不能如期償還貸款,向銀行申請延期還貸。鄂農商銀行稱,延期還貸應當獲得抵押人書面簽字同意。但此時,劉春華拒絕繼續提供擔保,銀行明確答覆,沒有他的簽字,不可能辦延期。

蹊蹺的是,鄂農商銀行後來竟然為毅隆公司作了貸款展期11個月。禍端由此產生,也導致劉春華損失慘重。據其陳述,從拒絕展期並向銀行索要房產證,到實際拿回房產證,經歷了9個月,彼時鄂爾多斯房價一路下跌,兩套房子價值從最高時的600多萬元跌去大半。

因為房產抵押在銀行,無法及時變現,做生意的劉春華也有外債。「等我將房產證拿回來時,房子就被執行走了。」劉春華還因此上了銀行徵信系統「黑名單」,目前仍未消除。

劉春華隨後調查鄂農商銀行違規展期細節,發現眾多問題。借款人毅隆公司主要從事建築塗料生產,房地產市場低迷,貨款難以收回,無力償還貸款,銀行本不應為其展期。此外,毅隆公司涉嫌非法生產,經政府部門確認未辦理環評、排污、危險化學品相關許可,也不符合銀行放貸要求。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貝貝律師認為,金融機構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貸款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對未通過環評審批或者環保設施驗收的項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鄂農商銀行或存在把關不嚴的失職行為。

對於劉春華「抵押人沒簽字也辦了展期」的問題,農商銀行的答覆是:因前期劉春華答應給借款人擔保,所有手續都已辦理完畢,只差劉春華本人簽字,在貸款到期當天,為保護借款人徵信記錄,工作人員提前在系統中操作,但由於劉春華拒絕簽字,導致該行工作人員業務系統操作失誤。

王貝貝認為,上述做法顯然違反規定,單純以業務系統操作失誤為由不能免除銀行未盡審查義務的責任。

違規放貸需重拳監管

2013年9月3日,劉春華拿回房產證,但這得益於鄂農商行另外一筆違規貸款。

劉春華掌握的材料呈現,毅隆公司於當年9月1日歸還了銀行2000萬元的貸款和604萬元利息。7月10日,毅隆公司另行向該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2700萬元,並於8月15日獲得批准。

這筆2700萬的貸款后被鄂爾多斯銀監局核定為違規貸款,並已經做出行政處罰。相關處罰決定書顯示,鄂農商行存在多個問題:包括貸前調查不充分、未對貸款潛在風險進行提示、審批不審慎,盲目追加授信,貸款發放嚴重違反審慎原則等。鄂銀監局對鄂農商行處以20萬元行政罰款,並對11名責任人予以行政處罰。

劉春華認為,該筆2700萬貸款存在「借新還舊」的可能,屬於「過橋」貸款。王貝貝支持這一說法,他表示,根據《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毅隆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嚴重違反法律規定,貸款保證人也並未做出繼續擔保的意思表示,也並未舉出證據證明該筆貸款屬於周轉性貸款,因此該公司是不滿足向銀行申請辦理貸款借新還舊的條件的,存在「過橋」貸款的可能。

此外,劉春華還發現鄂爾多斯農商行存在另外兩筆違規貸款,並多次向內蒙古紀委實名舉報。

內蒙古銀監局2016年5月答覆內蒙古紀委的文件顯示,2014年3月1日,烏審旗萬德龍商貿公司(下稱「萬德龍公司」)向鄂爾多斯農商行申請流動性貸款2900萬元,用於支付鄂爾多斯萬鴻商貿公司材料採購款。3月13日,鄂爾多斯農商行董事長審批同意為該公司發放流動資金貸款2900萬元,期限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貸款擔保方式為「保證加抵押」模式,由9名自然人和4家公司提供保證擔保,毅隆公司赫然在列。

文件顯示,該筆2900萬貸款於2015年3月17日到期,進入逾期狀態,截至2016年3月末結欠利息968.86萬元,五級分類為可疑類。通過對該筆貸款的核查發現,萬德龍公司成立於2006年9月8日,法定代表人劉祖壯系康巴什新區管委會信訪局員工,2014年12月3日該公司法人代表變更為劉璐。鄂爾多斯農商行對劉祖壯以公務員身份同時擔任營利性企業法人代表的情況未調查清楚,審查、審批環節未提出異議,貸前調查、審查和審批環節未盡職。鄂爾多斯銀監局責令鄂爾多斯農商行繼續核查並對負責該筆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的負責人給予紀律處分。

對此,王貝貝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53條第14款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法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組織中兼任職務。劉祖壯作為信訪局員工,同時擔任營利性企業法人代表,違反公務員法的規定,銀行未對這一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審查。審批環節也未提出異議,未盡到合理謹慎的審查義務。

但該文件並不認為此前與劉春華相關的2000萬貸款存在違規。事情在內蒙古銀監局2016年6月答覆內蒙古紀委的文件中出現轉機,文件稱「儘管……但不能免除鄂爾多斯農商行向毅隆公司先後發放2000萬元和2700萬元兩筆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中存在貸前調查審核把關不嚴的責任。」

一段內蒙古紀委工作人員向劉春華反饋結果的錄音也稱:鄂農商行2000萬元貸款、2700萬元貸款和2900萬貸款都違規,2900萬元貸款違規但未發現毅隆公司「借新還舊」的證據。

由此,劉春華將鄂爾多斯農商行告上法庭,請求確認相關的2000萬抵押擔保合同無效。2016年12月中旬,該案在鄂市東勝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庭未宣判。劉春華告訴《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他曾以鄂農商行涉嫌違法放貸為由要求公安機關立案,但得到的回復是無犯罪行為,不予立案。

近期,劉春華還發現鄂農商行另外一筆5000萬違規貸款。鄂爾多斯審計局披露,鄂農商行於2015年6月5日向限控行業企業發放貸款5000萬元,於2016年6月8日將該筆貸款提前收回。審計局建議今後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審核貸款資格,杜絕向限控行業企業發放貸款。

劉春華以此新案為由,再次向公安機關控告鄂農商行。但公安機關的回復是:原則上同一案件事實已經出了結果的案子不再受理,即使有新的證據。

鄂爾多斯農商行違規放貸何時了?

倍受關注、爭議不斷的鄂爾多斯農商行違規放貸2700萬元,在今年9月被銀監部門處以最低額罰款20萬元后,前者違規放貸行為不減反增。2014年3月22日,該銀行再次向某公司貸款2900萬,驚奇的是,時任公司法人代表對這筆貸款「不知情」。

一、 面對罰單耍無賴

家住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的河北廊坊籍老闆劉春華氣憤地說:「哪有銀行不聽銀監局監管的?鄂爾多斯農商行就是。」

鄂爾多斯銀監分局一份「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答覆」顯示,鄂爾多斯農商行在2013年向鄂爾多斯市毅隆建築塗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毅隆塗料」)辦理的2700萬貸款中存在違規行為,貸款審批不審慎,被鄂爾多斯銀監分局於今年9月責令改正,並處20萬元罰款。顯然,鄂爾多斯銀監分局把鄂爾多斯農商行的這一行為定性為「違規行為」。

但是,鄂爾多斯農商行並不買賬。在給媒體的書面回復中,介紹了該行給毅隆塗料貸款的經過,並公開宣稱,「我行作為地方性銀行,承載著地方經濟,承載著存款人利益,我行嚴格放貸流程,在貸款的調查、審查、發放和辦理展期的各個環節均依法合規」。

既然「各個環節均依法合規」,為什麼認罰20萬元呢?

劉春華說:「這是鄂爾多斯農商行明顯在耍無賴,是在與銀監局公開叫板」。

二、 面對儲戶耍心機

導致劉春華上訪的原因,來自於一筆在鄂爾多斯農商行的借貸擔保。劉春華詳細地把事情經過告訴記者:他通過生意夥伴賀某的介紹認識的毅隆塗料負責人白某。當時賀某和白某提出,讓他利用自有房產為毅隆塗料的貸款提供擔保,條件是貸款中的300萬元給他使用。可是貸款下來后,對方並沒有給他300萬元使用,他多次索要后,白某才支付了50萬元費用。

劉春華說,除了他和賀某利用房產為毅隆塗料的貸款提供抵押外,該筆2000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還有其他10名自然人提供擔保,方式是多人之間的「聯貸聯保」。2012年底,該筆貸款到期后,毅隆塗料無力償還想展期,但作為抵押擔保人的劉春華不同意繼續為展期貸款提供擔保。

鄂爾多斯農商行也告訴記者,該貸款到期后,由於鄂爾多斯市整體經濟形勢惡化,毅隆材料公司經營出現資金周轉困難,在2012年貸款到期前向該行申請進行貸款展期。為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該行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擬對該筆貸款進行展期,「此時,劉春華作為抵押人,不再同意繼續提供抵押物,導致展期手續未辦理,而該筆貸款逾期8個多月」。、

劉春華不做擔保的另一個原因是,毅隆塗料涉嫌非法生產。他經多方求證后證實:該公司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主要生產內外牆丙烯酸酯乳膠漆等。鄂爾多斯市毅隆建築塗料有限責任公司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驗收,未取得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非法生產經營。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國發〔2010〕12號)的文件規定:未通過環評、節能審查和土地預審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對違規在建項目,有關部門要責令停止建設,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對違規建成的項目,要責令停止生產,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然而,遺憾的是,2011年,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故意違規向毅隆塗料放貸2000萬,並於2012年12月15日做了11個月的貸款展期處理。2013年9月1日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又為鄂爾多斯市毅隆建築塗料有限責任公司放短期貸款2700萬元。2700萬元償還了第一筆展期貸款2000萬與貸款利息,實行了新的一筆貸款補救上一筆沒有按期還款的貸款。

可是,在這個過程中, 「抵押物」抵押人之一的劉春華卻沒有同意為展期擔保抵押,也沒有簽字。為此,劉春華為要回抵押物的權益就不斷地上訪。在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把劉春華的「抵押物」歸還時,期限已過去了8個多月,由於銀行的暗箱操作,違規放貸,給劉春華造成了極大的損失。

三、面對「過橋」耍遊戲

在前期違規放貸之後,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的違規行為並沒有收手。該行為規避監管單位檢查,採取「借新還舊」即「過橋」的應對策略,向聯保人烏審旗萬德龍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2900萬,以2900萬貸款還清毅隆塗料的2700萬貸款的本息金。

經記者調查發現,烏審旗萬德龍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法人劉祖壯,系康巴什新區信訪局來信來訪接待室副主任。在記者詢問他關於公司在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的2900萬貸款時,劉祖壯明確表示「不知情」。

可見,這完全是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與毅隆塗料做的「過橋」遊戲。

作者:貿易報王國榮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