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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十萬定金買房子,最後卻買來了一場官司

今天這篇文章來自一位買家的真實買房故事。

北上廣過山車似的房價太考驗人性。這個社會,為了錢,很多人可以隨意踐踏契約,一紙合同就試出了人性的優劣。我不禁想起了東野圭吾說過的那句話:世上有兩樣東西不可直視,一是太陽,一是人心。

故事就是標題里的故事:去正規中介、走正規流程買房子,錢花了,最後不但房子沒買成,還被告上法庭。別著急,接下來我會慢慢說給你們聽。

本來不想把自己的糟心事公之於眾,但是斑馬勸我把它寫下來,至少能給其他打算買房的人提個醒,讓大家別像我一樣倒霉。

我是北京人,很多人一聽就不屑一顧了:你是北京人還缺房子?是的,就因為是北京人,之前一直住在父母家,所以對北京飛漲的房價沒什麼切膚之痛,才一路錯過了買房的最好時間。直到後來結婚、生子,父母家不到10平米的小卧室實在擠不下去了,「進門就上床」,再者還有孩子上幼稚園、學區問題,買房變得迫在眉睫。孩子1歲的時候,我開始看房子。

那是2015年末,房價也高,但比現在還是低不少。北京的房產中介中,綠色牌子的「L家」名聲最響亮。我想過找其他小中介,能便宜幾萬塊呢,但是朋友勸我,L家服務費雖然最貴,但是比較可靠,於是我就找了L家。看了月余,最終在「宇宙中心」五道口附近、老舊的小區展春園選定一處——產權期限只剩30來年、面積不到40平的老房子,頂層沒電梯,總價240萬,公積金貸款加上籌措,作為普通的工薪階層,這已經是我們踮踮腳勉強能夠到的最理想的房子了。

2015年12月20日,我在L家的門店見到了賣家丁某,按中介的安排,提供證件、簽各種文件、交付了10萬訂金以及6萬多服務費。

在L家的小會議室里,賣家丁某的情緒並不高,似乎對自己的房子有些不舍。他畢業於中科院計算所,而我目前在中科院系統工作,也算能攀上些關係。為了緩解尷尬,我們主動聊到了他在做一個海外旅遊租車方面的創業項目,而我旅遊經歷豐富,說也許能有合作機會。

L家的服務專員是個年輕的小姑娘,經驗不多,但挺老實,她一臉誠懇地告訴我,後面的手續由她去辦理,需要我協助時會提前告知,讓我放心。

回到家,我們以為塵埃落定,睡了一年來唯一一場踏實覺,誰曾想,這只是一系列麻煩的開始。

----我是接下來要開始跑偏的分割線----

簽了合同,就要開始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了。我們向銀行提交了申請,沒想到2016年1月20號,銀行來了通知:我公積金有斷繳。

我很意外,我從大學畢業就在現在的單位工作,十多年都沒換過。後來去單位人事詢問才知道,去年因為人事變動,我的公積金確實7月沒按時繳,但是次月就補上了。我趕緊按銀行要求麻利地在單位開具了證明,第二天一早,就與中介姑娘一起把證明交進了銀行。

銀行旁邊就是著名的中關村糕點店,我買了一袋子牛角酥,吃著甜甜的牛角,中介姑娘告訴我,因為補交證明的事,銀行審批時間會比平時的長一些。我沒太在意,覺得「等著銀行走程序」就成,絲毫也沒意識到,自己已經一隻腳踩進了坑裡。

春節之後2月末,銀行終於通知審核通過,可以去辦理申請貸款了,也就是所謂的「面簽」。面簽需要買賣雙方都到場,我在北京,隨時可以,就等著賣方來。但中介姑娘突然告訴說,對方的房本有手動改寫,去「面簽」可能通不過,她說在聯繫丁某過來辦相關證明手續,但是丁某堅持說房本沒問題。反覆溝通,丁某答應來京辦理。

我跟單位請了假,要去「面簽」。都出門了,中介姑娘電話說,丁某當天來不了,要再延後兩天。我以為可能對方公司有什麼事,走不開,也可以理解就沒放在心上。

之後每天都在上演「狼來了」的故事,說明天去辦,然後又說來不了;說來北京了,但是手機聯繫不上;好不容易聯繫上了,說又不在北京。過幾天又傳來消息,說戶口不能遷走,我察覺異常,但是為了儘快辦好,也讓步了,答應他可以不遷戶口。時間一拖再拖,已經3月9號了。

這次我們有點慌了,回家看合同,發現合同約定的最後日期是3月10日。這怎麼辦?10號一早,我跟我家先生都請了假,直奔L家的門店。中介姑娘和店經理都說,丁某目前不便來北京,而他答應下周一來京辦理。

可是周一就合同就過期了啊?我們還很傻很天真地說,我們不追究對方過期不來辦理的責任,只要他來辦就成。店長當場給丁某打電話,但是無人接聽。

周末我覺得事情對不對,找律師朋友諮詢,直接被教育了一通——最近北京二手房猛漲,一個春節能長出兩成,都是賣家反悔!這類似官司太多了,毀約的理由五花八門,還有人為了賴掉合同跑去開精神病診斷證明。

此時我的情況已經很被動了。聽律師的建議,我趕緊寫了兩份信函,分別發給L家中介公司和賣家丁某,表示催促對方配合完成交易、表示我願意一次性全款購房。我還跟律師說,全款可能有壓力,律師教訓我,現在房子很可能都飛了!你還在想啥!

既然賣方答應周一來辦手續,也許……我還抱著一絲僥倖。但是現實很骨感,周一一早,L家中介店告訴我,丁某提出要解約,並要去法院告我違約。

我當時一下子懵了。我違約?我違了什麼約?我花了十幾萬,後來天天拿著錢催著給人家,我怎麼就違約了?L家的店長也有點鬱悶,說對方表示我銀行貸款有問題、就是違約,不但要去法院上訴告我違約,還要我支付違約金。我只能說,不愧是中科院計算所畢業的,真是會「計算」啊!

後來終於見到丁某,我還在努力,表示最近房價上漲,我們可以加一些錢。丁某就是不說話,我們再三追問,他只說已經去法院起訴,等著走法律程序,「我律師說不讓我多說」。回家后我有點埋怨自己,如果能真有潑婦的勁頭兒,罵他幾句,也算出氣。

結果丁某真的去法院起訴了,告我違約,他提出因為我公積金斷繳問題,不具備貸款資格、違反了合同上約定的時間。我花了十幾萬,卻買出個「被告」,真是氣不打一處來。

當時我老公經常出差,也幫不了多少忙,法律諮詢、收集證據等等都只能我去跑。我白天上班,下班陪孩子,等孩子睡了才能抽空熬夜整理證據。那段時間我整個人都抑鬱了,頭髮大把掉,嚴重失眠,孩子不得不提前斷奶,看上去像老了十歲。

沒多久我就收到了法院傳票,對方不但要求解約、還要求賠償他34萬違約金,另外訂金10萬不退。說實話,我長這麼大就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我心情很糟,陪孩子玩兒時走神了,兒子看到我面色陰沉,以為自己犯了錯,稚嫩地說「對不起媽媽」,我眼淚差點掉下來,趕緊抱過他,告訴他不是你的錯。

終於等到開庭的一天,我請了假、約了律師,但是就在開庭前的一個小時,法院通知:對方撤訴。

你這是在逗我玩嗎?這是什麼意思?律師說,打官司就是這樣,你噁心我、我噁心你。對方拿著我10萬塊錢、房子也自己占著,打官司是為了嚇唬你,回頭他再一撤訴,拖著時間,對他沒有半點損失。而我如果不上訴,就等於訂金白白給他了。

我只能打起精神,準備資料去起訴他。人們干自己喜歡的事時會充滿幹勁,而我準備資料的過程感覺就像踩到狗屎,還得捏著鼻子、皺著眉,一再去踩。從立案到提交證據,終於在今年4月開庭了,離簽買房合同的時候過了1年半。

第一次開庭丁某壓根沒來,他律師提出當庭反訴,還拿出一張銀行卡當證據,說我沒有在合同期限內貸款、也沒支付首付,所以是違約。他的律師對法官說,是我不配合辦理各種手續,說多次催促,我卻一直拒絕配合,導致合同無法按時履行。

這就是所謂的反咬一口吧!我從小屬於「乖乖女」,缺少跟人吵架互懟的經驗,氣得臉紅喘不上氣。

而對於我說的他不來配合辦手續,他完全不承認。之前我與丁某之間基本沒有什麼直接聯繫,我都是通過中介,催問辦理流程。

第二次開庭,我提交給法院的證據中有與中介的微信截圖,中介表示在約業主等等,但是丁某說,這只是中介的一面之詞,他不認可,說中介告訴他我公積金有問題,辦不了貸款,是我這邊的問題。

也許有人會問,叫中介來給你作證不久成了?我去找過L家,他們說,公司規定,出了官司都交給公司的法務處理,個人不能參與。而開庭時,L家的人作為第二被告,根本沒出現。

叫銀行來出個證明,我可以公積金貸款?銀行我也去過,人家說,出不了證明,讓法院來發文調查才成。銀行查了一下我的記錄,確有提交過資料,後來因為過期,資料已經被L家取回了。因為沒有正式開始貸款申請,所以只記錄了一個名字,連身份證號都沒有,不能證明這個人就是我。我再去L家,問我的神奇資料,說時間太久,他們得找找,不知道能否找到……

L家門店和銀行,我都跑了N次,但是沒有一次能有實質進展。在法庭上,丁某咬死是我把合同拖延過期的,而我卻只有與中介不多的微信記錄,他不承認。

丁某還在法庭上曬慘,說這套房子是他與父母的唯一住所,希望法律予以保護等等。

Excuse me?!!!!你是唯一住所,就可以收了訂金又隨意反悔嗎?挖了陷阱,把合同拖過期然後再告我?

我是個土生土長的北京人,如今卻連唯一住所也沒有。2015年的房價我們還能貸款、再勉強湊一下,但是目前,隨便一套「老破小」也要四五百萬了,以我們目前的收入,根本就買不起了。

當初買這個房子,還有為了孩子上學的原因。這裡不算什麼好學區,但是離公立幼稚園、國小都很近。目前孩子已經2歲多了,因為房子沒買到,要面臨一系列的問題。想想都頭疼。如今已經開完庭,我們只能等待法院的結果。如果不贏,就只能繼續在家「啃老」,跟父母擠在一起住。

我現在經常睡不著覺,每次一閉上眼這一年多的經歷就一幕幕回放,就像「被分手」的戀人總想「我哪點不好,讓對方離開」,我也會回憶,自己有哪些疏漏、做什麼可避免。

我總結出幾條自己的教訓,希望給想買二手房的朋友提個醒,防人之心不可無,一定要看:

1、 整個買房過程中,全程都要保存證據,最好是錄音。從要簽合同開始,每次與中介或賣家接觸,最好都錄音。

解讀:防人之心不可無,一切都要錄音,萬一出事,你會感謝我的。我們的官司,就缺直接證據證明對方不肯來配合辦理手續,對方卻拿著合同說我們沒有交首付款和貸款。

(斑馬備註: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做記者的時候就遇到過一個特別相似的例子,最後由於買家全程錄音,能夠提供全面證據,最後法院在賣家拒不搬遷的情況下強制過戶。)

2、畢竟大家不是特工,隨時隨身都有錄音設備,沒能錄音的時候,可以留下簡訊、微信證據。

解讀:現在微信、郵件都可以作為證據。比如中介電話跟說什麼事,你可以告訴他,我這邊不太方便說,請你發微信文字信息給我。與中介或對方所有交涉,如果沒錄音,至少留下文字證據。

3、 不要太依賴中介,自己不看合同,只等著中介通知。一定要自己仔細看一遍合同,特別是其中涉及到責權的重要條款。

解讀:雖然中介是專門做這塊服務的,但是他們畢竟不是法務專家,合同也只是普通的格式合同,不出問題則罷,出了問題,法院只看白紙黑字,你說「中介沒告訴我」,那你去告中介啊!

4、付款方式,最好選一次全款,其次是商業貸款,再次才是公積金貸款。

解讀:我知道,房價這麼高,全款真的很難。但有句話叫「夜長夢多」,不同付款方式消耗的時間不同,公積金貸款最長。幾天,甚至一夜之間的新政都會刺激房價漲落,耍個無賴,就能多賺幾十萬,有多少人經得住誘惑?別留下考驗人性的機會。

5、訂金到底應該多給還是少給?這個不好說。

解讀:我聽到過正反兩方的例子。有個朋友買房訂金付了50萬,賣家想反悔,中介連勸再嚇唬,說反悔要陪雙倍訂金,賣家最終悻悻地辦了過戶;另一個實例,同樣是50萬訂金,賣家反悔了,跟我們的情況類似,拖過了合同期,最後打官司,買房方證據不足敗訴,訂金也拿不回來。兩個都是真事,看得人心寒。

6、出了問題,別想著中介能幫你什麼,他們把自己摘得很乾凈。

解讀:雖然情理上,大家都知道賣方因房價上漲而反悔,但是法官只看證據,而中介並不會挺身而出為你作證。

7、最後,有沒有萬無一失的買房辦法?很抱歉,可能沒有。

解讀:就算是白紙黑字的合同,大家也可以有不同的解讀方式,更何況對合同、法條不太懂的普通大眾。如果對方故意給你挖坑設陷阱,除非你精通房地產買賣相關法律,真是防不勝防。我聽到很多讓人瞠目結舌、匪夷所思的案例,賣家想搗亂,可謂腦洞大開,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做不到的。這裡我不詳說了,以免變成「賣家違約指南」。

說來真的很悲傷,你們都在談炒房,談錯過了幾百萬,而我只希望自己出生、長大的城市,是個能讓人安居樂業的地方。

PS:最後的結局是,官司打贏了。對方不但要強制過戶,還要賠償違約金十萬,堂費三萬。雖然結局是好的,但過程中當事人也經歷了太多辛酸波折,希望情報站冬粉們引以為戒,盡量避免出現糾紛。希望大家都能順利買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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