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5000億元的支付機構備付金從昨天起將逐步按照監管要求實現集中存管。今年1月,央行下發《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
客戶備付金是指支付機構為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的預收待付貨幣資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比如,消費者的支付寶、微信賬戶餘額,以及網路消費時通過第三方支付付款、但商家尚未收到的付款資金等,都屬於客戶備付金。根據文件要求,支付機構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最終將實現全部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各支付機構首次交存的具體比例根據業務類型和分類評級結果綜合確定,交存金額根據上一季度客戶備付金日均餘額計算,每季度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