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剛落下帷幕
現實中阿文也經歷了一場「三世」歷劫
只不過
夜華渡的是天劫
東華帝君渡的是情劫
第一世
把酒言歡賽神仙
2016年05月05日晚上,阿文與一群朋友相約吃飯,飯桌上眾人把酒言歡。據阿文回憶,那晚自己不知道究竟喝了多少酒,只記得他們觥籌交錯,又喝啤酒又喝白酒。
真是
攜影望月殘杯端,
人生如夢酒中仙,
欲邀嫦娥出廣寒,
暢飲相知醉百年。
第二世
死裡逃生把命撿
喝到當日23時30分許,一眾人散場回家。阿文駕駛二輪機車途中撞到了路邊的石頭摔倒,陷入昏迷。至於後面自己怎麼就到了醫院,經歷怎樣艱辛的一番搶救過程,阿文都記不清楚了。如果不是被路邊好心的民眾發現了並報警,估計只能跟這個世界永遠地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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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母親在開庭后悲痛地對同安區檢察院的承辦檢察官說:「阿文能撿回一條命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第三世
身陷囹圄悔莫及
民警在調查中發現阿文有飲酒嫌疑,經血液檢測,發現阿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251.36mg/100ml,遠超80mg/100ml的醉酒標準,屬醉酒駕駛機動車。等阿文傷情好轉之後,民警以其涉嫌危險駕駛罪移送同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解釋:「阿文醉酒駕駛已經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雖然他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但其受傷害系因自己醉酒駕駛所致,因此不但要承受身體上的傷痛,還要被判處刑罰,真是得不償失。」最後,該院以危險駕駛對其提起公訴,阿文被判處犯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阿文感慨:「這次是他人生中最為難忘的一段慘痛的經歷,以後一定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檢察官提示
《刑法》第133條第1款將「醉酒駕駛機動車」作為危險駕駛罪入罪條件之一,最高法、高檢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第1款明確醉酒標準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
Tips:
一般人喝酒後,在酒精的刺激下,感情易衝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醉酒後開車不僅危害他人安全,也會危害自己的安全。
總之,千言萬語彙成一句話
就是
End
同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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