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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紀錄片揭露美國醜陋一面:童婚泛濫,十幾萬幼女淪為丈夫「奴隸」

本文授權轉載自北美留學生日報 公眾號ID: collegedaily

13歲女孩被父母包辦童婚,這不是在印度,而是在標榜人權與自由的美國。

在美國法定結婚年齡為18歲(除了內布拉斯加州為19歲,密西西比州為21歲),但美國所有州都允許在特定的情況下對此規定豁免。

只要得到「父母雙方的允許」,幾乎所有州都允許兒童在16歲結婚,又或者得到法官允許,或意外懷孕等情況發生……

如果將所有情況累計進行考慮,美國有25個州並沒有「最低結婚年齡」的限制,而另外25個州的年齡下限則為13歲。

童婚,是侵犯人權,是童年的終結者,是對受害者毀滅性的打擊。

看到這個畫面,你也許會一臉懵X,表情是不是也和後面兩個女人一樣?

其實,這是去年2月YouTube上的一項社會活動,美國知名博主Coby Persin在紐約時代廣場進行了一次社會實驗,故意安排一隊老人和小女孩進行婚紗照的拍攝,觀察路人反應,為此想引起美國民眾對童婚的重視,以及對童婚此話題的關注。

拍攝過程中會有各種路人上前質問老人,「你在對這個女孩做什麼?!」可他們也許並不知道,童婚也時時刻刻發生在他們身處的美國。

也許一些被公知洗壞了腦子的人會說,「你看看人家,美國多麼尊重人權,就連小孩子都有權力決定要不要結婚呢,看看我們,女生要18歲,怪不得我現在還是單身狗。」

童婚,其實是一種醜陋的婚姻關係,它嚴重侵犯了人權,甚至讓童婚受害者的一生作為陪葬。

婚姻,這一成年人都總遇到牽絆、難以完美面對的問題,又怎能如此草率地拋給兒童?!

在「自由」又講「人權」的美國,還有一條規定——「通常情況下,未成年人不能在自己的署名下進行法律訴訟」。

換句話說,就是「兒童有權力結婚,卻無權力提出離婚」。

經過美國「反童婚」組織(Unchained at Last)的不完全統計,在2000-2010年中,美國的38個州共有167,000名兒童結婚,其中87%是女孩兒。

這意味著,女性為童婚的主要受害人群,在很多兒童還未達到「自願性行為年齡之前」(美國多數州的自願性行為年齡為16-18歲)就已經領了結婚證。

並且據數據統計,此類婚姻的70%-80%以失敗告終,童婚女孩兒的輟學率超過同齡兒童水平的50%。

更殘忍的事實是,成年男人與未成年女孩兒的婚姻會大大提高家庭暴力的概率,種種因素的影響下使同齡女孩的早產率、難產率、癌症、糖尿病、精神疾病的發病率高出23%。

Angel McGehee,才26歲的她竟已生育了5個孩子。13歲的她套著媽媽網上訂購的難看的婚紗裙結婚了。

讓人心碎的是,把她推向這段失敗婚姻的人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母親。

有了孩子的她的生活並沒有任何改善,作為兒童母親,她並不具備撫養孩子的生活能力,同時,已婚的Angel也沒有能逃出家暴的噩夢。

兒童時代的丈夫對她拳打腳踢,甚至不放過懷孕時的自己。

Angel說,「我的想法受到了奴役,我媽希望我和他生活在一起,所以我那麼小就必須和他結婚生孩子,去經歷這所有的一切。

我的生活受到了奴役,我經歷著這本不應該我承受的一切!」

圖片中的女孩就是Sherry,出生於一個基督教徒世家。父母總是帶著Sherry去做禮拜,而11歲的她對做禮拜還並沒有什麼認知,但聽話的她還是一起去了。

(圖片中為現年58歲的Sherry Johnson,遊說希望修改允許兒童結婚的法律)

10歲的Sherry被一名牧師和一名基督徒在教堂強姦了。雖然Sherry選擇告訴了父母,但是礙於宗教原因,以及教會不希望醜事被宣傳出去,Sherry的父母既沒有給Sherry吃避孕藥,也阻止Sherry去墮胎。

就是這樣,10歲的Sherry生下了第一個女兒。

禍不單行,生下女兒后的Sherry再一次被命運捉弄。一個20歲的男人反覆強姦了Sherry多次,不幸的Sherry又懷孕了。

多麼可笑的解決方案,可就是因為一切推波助瀾,甚至父母的答應,11歲的Sherry就這樣稀里糊塗地結婚了,嫁給了20歲的強姦犯。

他們本應該給20歲的強姦犯帶上手銬,卻把11歲的我推向了地獄,將我的一生禁錮了起來。

是啊,11歲的女孩,你想她能怎麼面對這樣一個結局。就算心有不甘,她什麼都做不了。一句「我雖然笑著,但是心如死灰」戳中了多少人的內心。

Sharon J. 來自坦尚尼亞的她14歲就結婚了,她說結婚的那天就是夢想破滅的那天。

「我的夢想是成為一名記者,直到現在我在看新聞或是在聽電台廣播的時候,聽到他們讀著新聞,你都不會想到我是有多麼希望我就是那個人,你不曾想到這樣的我有多麼的痛苦。」

Elina V. 15歲結婚的她說,「我在婚姻中遇到了無數的困難。那時的我並不知道該怎麼當一個妻子,我需要照顧我的丈夫,我天天都要做家務,我要照顧一家子人,我需要干農活,最糟糕的是我還懷著孕。你能想象嗎?我那時候只是個孩子啊!」

Mereso Kilusu 13歲的她嫁給了70歲的老人,他爸爸告訴學校「她去世了」。她被迫退學並且嫁給了能做她爺爺的男人。她懷孕了,並生下了孩子。「這是非常痛苦的經歷,每次想起這件事,我就感到很噁心,我很害怕,小時候的我甚至有一段時間被嚇到尿失禁。」現在她29歲,是5個孩子的母親。

Rinku Kumari 「我媽媽在我12歲的時候去世了,之後就是我爸爸在照顧我,15歲的時候我就嫁人了,我丈夫阻止我去社區學校學習,並且恐嚇我『你敢去我就打斷你的腿』。

每天我丈夫回家總是喝醉了酒,並且經常打我。我非常害怕,我告訴了我爸爸這發生的一切,萬幸的是我爸爸沒再讓我去見過我的丈夫。

我現在天天去社區學校,我天天祈禱現在的家長們能夠正確地教育他們的孩子,不要再強迫他們過早結婚了。」

(14歲的童婚受害者在婚禮現場顯得非常不開心)

其實說到童婚,大家想到的首先是非洲、南美、中東、印度等欠發達地區或宗教色彩特彆強烈的國家,

為了「宗教信仰」,為了維護「女孩形象」,一部分父母信奉一旦懷孕就必須結婚的理念。

思想意識形態還沒還有成熟的女孩們往往聽了父母們的想法后,第一反應就是「我不能給家人們蒙羞」。

雖然通過努力,近幾年的童婚概率慢慢下降,但是只要你想,你還是能「合法」與幼女結婚。

當然,童婚不排除兩個十幾歲的小孩互相喜歡,父母也答應了結婚的情況,這一類情況也許會是美好的。

但是,這一類情況只是少數,數據表明70%-80%的童婚會以悲劇告終。「只要父母和法官同意」就能夠結婚的條例是否過於不公?也許需要更多受害未成年兒童的救助機構?

把兒童結婚的選擇權力交給了法官與他們的父母,而她們自己的後半生往往都會為之陪葬。其實,很多情況下,這又何嘗不是給強姦犯們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世界舞台上光芒四射的美國,依然面對著侵害人權的問題,每年不知道有多少兒童在面對著童婚帶來的恐懼、痛苦和無助。

希望這片土地上再也不會出現兒童新娘的血淚,希望再也不會聽到以「自由」為借口的侵犯人權,希望每一個家庭都是健康、快樂、幸福的。

童婚的現象在美國出現,估計讓很多人大跌眼鏡。其實,一個真實的美國有繁華也有凋敝,有我們值得學習的地方,也有我們所鄙棄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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