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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姻,孟非這句話太真實。

我常常在想,兩個人戀愛到什麼程度才可以結婚呢?

是需要認識了很多年?還是需要愛得轟轟烈烈?

直到後來我偶然之間看了一集《非誠勿擾》,孟非說了一句話很扎心,讓我恍然大悟。

他說:結婚這件事,裡邊一定要有愛,沒有愛是不行的。但是我認為,結婚不能僅僅是因為愛,更重要的是因為習慣。

然後他解釋說:習慣是一個非常可貴的東西。你想一想,我們太容易喜歡一個異性了,真的!

我看到一個女孩(男孩)我就會喜歡,我轉臉第二天看到另外一個女孩(男孩)好,我也可能喜歡。

這個是骨子裡的東西,人性它克服不了的。

可貴的是什麼,當我跟她(他)相處,我們有感情了之後,她(他)跟我在一起成了一種習慣了,我已經離不開這種習慣的時候,那個時候進入婚姻,是相對比較安全的。

很多僅僅是因為愛情進入的婚姻,很快會在瑣碎的、無聊的、家常的生活中把那個愛消失殆盡。

但是,當你們的愛情變成了一種習慣,雙方都習慣了對方,而再也很難習慣別人的時候,那個時候進入婚姻,那是最安全且能夠相對長久的。

這段話我思考了很久,覺得很有道理。

我們現在這個社會太浮躁了,戀愛似乎也變成了一種「速食品」,看一眼照片,聽一段語音,道兩天晚安,就喜歡上了。

不過,討厭也來得很快,因為一個眼神,一句話,不到一秒就決定放棄了。

而真正能夠讓我們傷筋動骨的,都是那一些刻入骨髓的愛情習慣。

習慣了聽你說話,習慣了看你溫暖的笑臉,習慣了一直喜歡你,就再也不能去習慣別人。

這種習慣一旦建立,如果有一方離開,那另外一方的世界會轟然倒塌,要走出這段感情,也絕對是一段刮骨療傷的過程。

但是如果彼此都習慣了對方,那這樣的婚姻就會比較安全。

曾經看過一段話:你花越多的時間和一個人在一起,其實也就掌握了越多關於那個人的數據。如果後來你放棄了,那麼這些數據就只能變成你的回憶,你再也沒有辦法去動用這些數據了,它們只能孤零零的放在那裡。

你總有一天會後悔,你已經陪伴一個人這麼久了,為什麼要輕易放棄?

而且對方那裡也儲存了那麼多關於你的數據,你們本該是最匹配,最了解對方的呀。

所以,不要輕易放棄一段感情。

想要忘記一個人很難,需要重新開始一段感情,然後把之前的數據全部覆蓋掉,把之前的習慣全部破壞掉。

所以,一個人放不下一段感情,是因為數據,是因為習慣。

(2)

陳總是我們公司的大客戶,有一次我和他吃飯,他無意間對我說了一句,「我這輩子都離不開我老婆,我離開她就會死。」

起初我不太理解他的話,覺得他有點誇張,後來聽了一些他的事情才完全理解。

陳總他老婆18歲的時候就和他在一起,陳總創業,他老婆在公司上班,曾經有一段時間陳總創業血本無歸,欠了一屁股債,是他的老婆把多年的積蓄拿出來給他還債。

後來他東山再起,生意好了起來,可是身體卻垮了,有兩次陪客戶喝酒喝到胃出血進醫院,是他的妻子不眠不休的照顧他。

他有三高,胃又不好,每天吃些什麼葯,什麼食物養胃,他自己不清楚,都是他老婆打理的緊緊有條。

而他對老婆也很好,公司大部分的備用資金都放到她帳下保管,每逢節日都會精心準備禮物送給她。

據說他太太的腳是41/42碼,這在我們南方的城市是買不到鞋的,一般的店子都是沒有碼子,只有一些私人定製的奢侈品店有,他每次都是從那邊定製,幾千一雙的鞋子也捨得。

其實我挺羨慕他們的婚姻,陳總依賴老婆的照顧,感激老婆的支持和付出,而他老婆亦享受他的寵愛,兩個人早就磨平稜角,彼此成為骨肉。

這就是習慣的力量,習慣了有對方,誰也離不開誰,誰離開誰都不會過得更好,或許這就是所謂的靈魂伴侶。

詹迪·尼爾森說,靈魂伴侶的感覺,就好像走進一座你曾經住過的房子里——你認識那些傢具,認識牆上的畫,架上的書,抽屜里的東西。如果在這個房子里你陷入黑暗,你也仍然能夠自如地四處行走。

你之所以會有這種感覺,還不是因為習慣么?

(3)

去海南旅遊的時候,我認識一對夫婦。

妻子和丈夫在一起有20年,仍然有說不完的話,有很多相同的興趣愛好。

比如都喜歡旅行,都喜歡看書、健身,都喜歡時事新聞,但是也有些不同的愛好,妻子喜歡文藝一點的,比如畫畫、時裝,而丈夫比較偏理工科,比如電腦、經濟等。

曾經有人問過我,什麼樣的家庭不會出軌,我覺得這樣的家庭就不會出軌。

這個世界上,所有出軌的本質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們的夫妻關係並不豐盈,存在缺失。如果婚姻里缺少什麼東西,一定會想盡辦法去彌補。

而他們對我說,他們已經從這段婚姻里獲取到足夠多的滿足感和好奇心,早就習慣了對方,不想再去自找麻煩,他們堅信這個世界不會有人比對方更適合自己。

再者,他們的興趣愛好很多,生活中有很多快樂,而出軌帶來的快樂並不會更多,所以他們更不會把有限的時間浪費在一個陌生人身上。

年少時候遇到這樣一個人,愛他寵他為他耗費大量的精力和時光,換個陌生人讓我重頭再來一次,不要說愛,讓我重新建立信任都很難。

所以,你看,習慣如果達到了這樣的高度,連出軌都很難。

曾經有許多人告訴我,他們結婚的原因僅僅是「見了雙方父母,父母都很滿意,希望早點結婚,於是就結婚了」,而很少有人是因為:彼此習慣了,彼此離不開,彼此需要。

所以,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離婚?

因為他們一開始就錯了。

他們都太忙,忙到沒有時間去印證自己的婚姻到底是不是對的。

想想也是諷刺極了,我們往往挑一件衣服,買一雙鞋子都會挑很久,卻對婚姻那麼隨意。

相愛容易,相處總是太難,因為戀愛是一個不斷發現對方優點的過程,婚姻是一個不斷消化對方缺點的過程,而習慣會弱化對方的缺點,讓這個過程沒有那麼痛苦。

最後,願你的婚姻有愛情,也有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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