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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10萬的彩禮,和男友多年的感情黃了

我與峰認識有很多年了,大學時,我們雖然不在一個班,但是因為都加入了書法協會,因此成為了朋友。我們一起聚會的時間長了,不知不覺中互相傾慕,緊接著似乎毫不費力地就成為了男女朋友。

大學畢業那年,我們沒有像別人說的那樣,畢業即分手,而是感情基礎更加鞏固,為了能夠在一起,我們選擇留在了同一座城市打拚奮鬥。經過幾年的密切接觸,我覺得他是個負責任,值得託付終生的人。於是,在雙方工作都安頓下來之後,我趁著假期第一次邀請他到我家見父母。

我和他的老家都在農村,因為這種特殊的淵源,讓他與我的父母之間沒有任何隔閡,很快就打成了一片。他禮貌懂事,樣子也不錯,父母們表示很喜歡他,也很贊同我與他交往。同樣,在他帶我見父母的時候,他的父母忙前忙后,熱情的招待我,看得出他們也都非常喜歡我。能夠得到雙方父母們的支持和祝福,我和他高興的不得了,我們的關係進展得更加順利。

轉眼間,就進入了談婚論嫁的年齡。雖然我倆都在城裡上班,但雙方父母溝通之後,覺得還是應該遵照農村的規矩辦婚禮,這樣才顯得莊重。他父母重新找了個媒人,專門到我家上門提親。雙方父母一齊搬黃曆,查生辰八字,商量著敲定了結婚的好日子。正當一切進展得都很順利的時候,在商量彩禮上雙方還是出現了分歧。

我父母綜合我們當地的彩禮標準覺得需要10萬元,但是他的父母卻不以為然。他們認為,我們既然是自由戀愛,就不能完全拘泥於農村托媒相親的那一套,那些都只是形式而已,要太多彩禮最終還是給孩子們增加負擔,意思意思得了。對於他們的說辭,我父母根本不能認同。因為他們覺得,要的多點一方面是為我多爭取點經濟利益,另一方面也是為我爭取點家庭地位,不能還沒過門就讓婆家人壓一頭。雙方父母鬧得不可開交,誰都不願意做出讓步。

為了避免事情鬧得太僵,我主動做起了我父母的工作,我說我不在乎彩禮的多少,只要能生活的幸福如意,比有多少錢都強。可父母堅持說我太傻太天真,不懂得現實生活的艱辛,是為了我衣食無憂著想的。做不通父母的工作,我只能寄希望於男友那邊。當時,我倆商量的挺好,我說你做通父母的工作,就說他們先掏這10萬元彩禮,我們一結婚我原封不動地歸還他們,只願他們能暫時做出讓步,成全了我們的婚事。男友一口答應了。

可等我們再次見面的時候,氣氛就明顯不對了。他上來就說,他父母不相信,死活不同意。而且他聽從他父母的意見,認為是我父母做得太過分,還罵他們到底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我們倆不歡而散。眼看著說好的結婚日子越來越近了,我到底該怎麼辦?是繼續做我父母的工作,還是給男友施壓,不行就黃了?想想都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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