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為進一步規範公路通行秩序,預防和減少國、省道交通事故,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全市國、省道路臨汾全段實行貨運車輛靠右通行專項交通管制,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國道108線臨汾市全段;
國道209線臨汾市全段;
國道309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224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230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231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232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233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234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235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236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248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323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326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328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329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330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331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334線臨汾市全段;
省道342線臨汾市全段。
二、交通管制時間
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三、交通管制類別
(一)凡途經管制路段的重、中型貨運機動車一律靠右通行,禁止佔用左車道行駛。
(二)遇前方車輛排隊等候通行時,所有重、中型貨運機動車必須依次靠右停車排隊等候,禁止穿插超越前方車輛,禁止進入交叉路口區域路段。
(三)遇前方相鄰車輛發生事故、故障及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無法通行時,所有重、中型貨運機動車在確保不影響左側車道車輛通行時,可以短時借用左側車道依次超越前方車輛,通過後靠右行駛;或嚴格按照現場交警指揮路線行駛。
(四)小型機動車、客運車、旅遊客車、中型(不含)以下貨運機動車、工程車和載運鮮活產品及救災物資車輛不受公告限制。
重、中型貨運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反禁令標誌、標線指示通行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罰;對個別不聽勸阻、不遵守管制公告、不按規定行駛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及《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八條實施處罰。
望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確保道路安全、有序、暢通。
特此公告
臨汾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