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山東臨沂一「暴走團」佔據機動車道主路慢跑,一輛計程車從後方直接沖入人群,最終導致1死2傷的事故。肇事者是董姓女計程車司機,稱「大意了」,董某目前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對於這次事件,到底由誰負責?在網上引發大量網民的爭論。目前有以下幾種主要觀點:
觀點一:暴走團佔用機動車道晨練出事,責任當然在暴走團
觀點兒:司機因操作不當造成人員傷亡,應該承擔主要的民事賠償責任
觀點三:從法律角度來看,雙方均有責任
但小編認為任何問題出現,要追其源頭。拋開女司機駕駛技術或走神等情況,大家來想一想,女司機在機動車道上正常行駛為什麼會撞上人,而且還是一群人?那麼這類「暴走團」是偶爾還是經常有規律地出現在機動車道?如果是經常出現,難道交通執法部門完全不知情?既然知道有這麼一群人存在而且是經常性出現在極具危險性的機動車道上,為什麼這麼長時間沒有採取任何有效措施?所以要追其源頭,執法部門肯定有脫不開的責任。如果當「暴走團」違法佔用機動車道的情況,在萌芽期就被遏制,相信今天的悲劇也不會發生。所以希望有關部門要更加重視各類風險的提前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