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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因為一件小事離婚,閨蜜還說我矯情

我和我老公是結束了十年的長跑才一起結婚的,中間也分分和和過,一路上是小吵小鬧著過來的,這麼多年終於結婚,可能雙方也是互相忍讓很多。

我們在上高一暑假的時候談的戀愛,那時候兩個人的心性都沒有定,本來也就以為只是談談戀愛,畢業就分手的,因為那時候他就有一些讓我忍受不了的毛病。可能家庭原因,當初談戀愛之後,他每次說請我吃飯,我都拒絕,因為我實在不好意思讓男生掏錢請我吃飯,在請教了很多人之後,才和他吃了第一頓飯。就在他停電動車的時候,我先跑上去把錢付了。那頓飯他吃的很不開心,覺得是因為我先付錢了,他沒有面子。只是後來每次出去吃飯他不是錢不夠,就是沒帶錢包,很多時候都是讓我去找他,然後給他帶飯。後來和同學說了這些事情,她們都勸我分手,因為那時候很流行一句話,一個肯為你花錢的男人才是真的愛你。所以在聯考前的半年多,我就提出了分手,一直沒有聯繫。後來因為要看考場,我們又見面了,我其實心裡還是有他的,所以我和他去學校超市,讓他請我吃零食,看看他的態度。我剛拿了有五塊錢的零食,他就很戲虐的說:你當我是土豪嗎?買這些零食?好吧,我自己拿著去付了錢,想著就此別過吧。

誰知,大學他竟然和我是一個城市,學校離得很近,他開始重新追求我。大學里他沒有了高中的那些毛病,我以為真的是改變了。有一次晚上九點了,我同學給我打電話問我和我男朋友是不是分手了。因為他看見我男朋友和另外一個女生在牽手走路。我還擔心是不是因為天太黑沒看清啊,後來被證實了。我提分手,他哭著求我不要,他只是圖一時的新鮮,最後竟然跪下了。我被震驚了,還是原諒了他。

工作之後同居各種事情也是吵吵鬧鬧,為結婚買房子的事情,也是吵得不可開交。可最終還是結婚了。

昨天我們去逛超市,買了一些零食和麵包,今天我餓了,想去吃的時候,發現一個都沒有了。我真的太氣憤了!在沒結婚之前我們同居的時候,就經常因為這件事吵,因為每次他都特別自私,吃東西從來不顧別人,只要他吃飽的或者吃到好吃的東西的時候從來不知道給別人留一些。因為他有過這種事情,所以每次逛超市的時候,我們就說過,自己挑自己喜歡的,吃的時候,不能吃別人挑的,但是每次我選的都會給他留一半或者一半以上,但是他從來不會。突然想起來有一次去外地玩的時候,當時是在車站吃的早餐很貴,我就要了一個雞蛋一個包子一碗粥,我看他吃的有點少,就說我吃一個雞蛋就行了,我都不管我餓不餓,直接把我的粥和包子吃了。

這件事,就是我要和他離婚的理由。我給閨蜜說,閨蜜說我矯情太作了,夫妻之間肯定會有矛盾的,忍一忍不就好了。可是我真的忍受不了,看一個男人的品質就在西街上,連很微小的事情他都不照顧你,何況以後遇到大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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