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批評不能自由,則讚美毫無意義。
我知道你們都會覺得,職場出局,大BOSS一定是罪魁禍首。
所以才會誕生那麼多《打BOSS》遊戲。
如同數十年來,已被釘在恥辱柱上成為厚黑代名詞的「老闆」兩字一樣。
歷史的車輪碾壓至今,已經形成了一個「后真相時代」。
事實的真相本身並不重要,而人們願意朝著某個方向去理解,去消費這一事件,醞釀極端情緒。
比如最近武昌火車站的砍頭事件,一波三折,緣由婉轉,讓媒體的千軍萬馬紛紛倒槽兵戈。
接著,大家一歡而散,非常娛樂化的集體尋找下一目標,繼續消遣。
然而,劇情卻經常反轉。
說遠了,其實也不算遠。
職場出局,真相是什麼?
無非是權力角逐、人際鬥爭、踐踏契約以及喪失被利用價值。
合夥創業本身就是賭博,你喪失了你的一切,他犧牲了他的所有。大家一起約定:苟富貴,莫相忘。
合同、契約、股份,很多時候都鎖不住「聰明」的人跳出當初約定的條款。
唯有人心,是其中的關鍵。
創業者必須具備的素質之一,就是洞察力。
你的合伙人背景,品德,性情,資源,人脈,技能和統籌等能力,你不是第一天知道。
這些,也都應該是你能夠陸續清晰洞察出來的。
合夥7年,一朝被騙。這種立論從本質上來說是不存在的。
要麼你從未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合伙人,要麼你對世事的洞察力為零,情商為零。
從這個角度來說,你最該恨的人絕不是「老闆」,而是自己。
任何事情都是相互的,與其帶著不分青紅皂白的憤怒發泄,用口水淹沒一個個人民公敵般的「老闆」,不如多反思一下自己的哪裡出現了問題。
或者乾脆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調轉身份,你是老闆,又能怎樣做。
或許你的老闆委屈更大,前提當然是這是一個品性良知都正常的老闆。
馬雲說過,員工離職無非就是兩點:錢,給少了。或者心,委屈了。
在民營企業創業的蠻荒年代,合夥組織的演變過程和江湖上的幫派沒什麼區別。
但1990年,馮侖等萬通六君子以「江湖方式進入,商人方式退出」的模式成為了那個時代的永恆經典,並為後來人留下了一個如何處理創始人關係的絕佳案例。
萬通集團六大創始人,先後離開公司,此後一個賽一個的成為地產行業的名角:馮侖、易小迪、潘石屹、王功權……
由於制定了科學合理的退出機制,這些如今已經威風八面的江湖大佬至今仍然保持著良好的友誼,堪稱合伙人的典範。
但規則再完善、設計再合理,主角依然是人。
任何實力不匹配的合夥,最終結局只能是不歡而散。
這就是為什麼六個人後來都能獨立發展成江湖大佬的原因。
如何讓自己的軟硬實力和「被利用價值」始終保持在並駕齊驅的水平線上,才是其中最核心的不敗因素。
否則,即便親如父子兄弟,話語權不對等,合作的天平也會傾斜。
別人不淘汰你,自己也會淘汰自己。
這是一種能力。一種超越於有形世界的無形的綜合能力。
職場出局,在找齊客觀理由,埋怨周圍左右之前,請先想一下,自己是否具備這種能力。
狼的世界里養不了羊,更不會容忍一隻養尊處優的小白兔不被傷害。
叢林法則,歷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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