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隔壁公司攤上事兒了,被一位精明的准媽媽當成了產期療養院,狠宰了一回。
許多HR朋應該都處理過這種案例。公司誰也沒有歧視女性,誰也不會違背勞動法不給懷孕的女性該有的工資和福利。可尷尬的是,有些人反而仗著法律保障,入職時就欺騙,簽了合同沒三天立馬就開個病假條不來了,家長甚至幫著一起鬧,誰要敢說個不字,立馬孩子流產分分鐘讓你負責,懷胎10月,產假休完,人家一紙辭職報告,不幹了。來公司幾天人都沒認全。這種人,我只能說,你的離職證明上,我會清清楚楚的寫出你的出勤情況,背調的時候也會如實說清楚你的工作內容。
這些多少有點吃定公司了,這些做法,在法律上無懈可擊。你敢攔著不讓她請假,她就能告的你無處可逃,你敢找借口整她,她就敢和你撕破臉皮鬧。很多人說看不上這樣子蹭工資的,有同為女性的朋友表示:真是丟女人的臉啊。
如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或許需要國家從法律層面上補充,在立法時,充分考慮企業和員工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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