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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下一個趨勢風口分享經濟下的新商業模式,誰將是下一個富翁?

如今,共享經濟模式已融入了我們的生活,包括:共享腳踏車、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而對於分享經濟模式,還處在萌芽階段。

共享經濟與分享經濟的區別

共享經濟:是指擁有閑置資源的機構或個人有償讓渡資源使用權給他人,讓渡者獲取回報,分享者利用分享自己的閑置資源創造價值。

分享經濟:是指將社會海量、分散、閑置資源,平台化、協同化地集聚、復用與供需匹配,從而實現經濟與社會價值創新的新形態。分享經濟強調的兩個核心理念是「使用而不佔有」和「不使用即浪費」。

共享經濟標的的擁有者和使用者不是一個人,比如說,滴滴快車,這其實就是租賃經濟,共享經濟就是租賃經濟。分享經濟不一樣,分享經濟的擁有者和使用者是一個人,比如滴滴順風車,還是你的車,你分享的是多餘的時間和空間。有的商業可以兩種模式兼備。

共享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很多問題,比如:違規停放、後期維修困難、品牌多競爭力大等。共享經濟對傳統經濟模式的顛覆,只表現在效率、成本等方面的升級,而分享經濟模式則是更徹底的顛覆。

目前分享經濟表現形式為:一是物的分享,如空車位;一個是知識的分享,如類似網上的付費問答。

分享經濟的案例分析

有個開麵館的老鄭,他做的面很好吃。有個經常來麵館吃面的食客小陳,小陳幾乎每個月都會來老鄭的麵館吃面。

突然有一天老鄭對小陳說:小陳同學我叫老鄭,是這家麵館的老闆!我想問你覺得我家麵館的面好不好吃呢?小陳說:好吃啊!我很喜歡!老鄭:那麼既然好吃,我想和你談一個合作計劃,你願意跟我合作嗎?小陳說:先聽聽看是怎樣的合作呢?

老鄭:合作計劃是這樣的,你既然這麼喜歡吃我家的面,那麼從今天開始我正式邀請你成為我老鄭麵館的合伙人。合伙人呢,有以下幾點:

你和你以前一樣,照例來吃面就可以了,以前你來我的麵館吃面都不打折,再好吃也沒有打過折!現在你成為我的合伙人,你來吃面我給你打七折;如果有朋友問你哪裡的麵店好吃啊?你要記得幫我講一句話就好了:「老鄭麵店最好吃,你報我小陳的名字可以打七折」;報你名字來吃面的朋友,每吃一碗,我獎勵你1元,他們再推薦的朋友來吃面,每吃一碗,我獎勵你0.5元。小陳說:好啊!好啊!

於是小陳下月就介紹了一些朋友來吃面。到了月底,老鄭對小陳說:因為你這個月的介紹本店生意興隆,他們一共來本店吃了2000碗面!這是按約定給你的1800元!小陳覺得好棒,平時我只是來吃吃面的,現在能吃到這麼好吃的麵條的同時還能賺外快,真的好贊。

過了段日子,小陳要準備考試了,這個月他很忙,沒有時間去幫老鄭介紹人來麵館了,但是忙裡偷閒他還是會來麵館吃面,和大家聊聊天。有一天,老鄭拉著小陳,遞給他6000塊,小陳很詫異,堅決不收這錢,這時老鄭說到:「你上次介紹的那些朋友啊,他們吃了面后,感覺味道確實不同於其他麵館,從那以後他們經常會來光臨,並且他們也介紹他們的朋友來吃,我同樣也給他們獎勵了,這些是你應得的,當初多虧你介紹,我的麵館才會有現在這麼興隆的生意啊。」小陳竟說不出感激的話來,從此之後,小陳就和老鄭的麵館,長長久久地合作下去。

換一種表述方式,分享經濟模式即:

一般人思維

1元X1元=1元

老闆思維

1元X1元

=10角X10角

=100角

=10元

互聯網思維

1元X1元

=10角X10角

=100分X100分

=10000分

=100元

當我們還在傳統的思維里苦苦掙扎時,別人已經開始了用分享經濟學+倍增學原理+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的思維奔跑了!

分享經濟模式下,消費商時代強勢來襲

在政策支持以及「互聯網+」大環境下,獨享的傳統經濟模式時代已經過去了,眾享的新時代經濟模式正在醞釀中。消費模式也正在推到重建,換個思維讓自己花錢的同時也能賺錢。

消費商又叫:產消商 ,即經營消費和消費群的商業人士。這個概念在最初是由兩位著名經濟學家劉茂才、龐博夫提出;在國外有一個相似的概念,翻譯到叫「生產消費商」,既是生產商又是消費者。一部手機一台電腦,在家創業,運作全球市場,很多的九零后和五十多歲的網盲阿姨運作一個月都可以收入過萬,運作一年收入六位數,零開支改變家族命運, 了解不會損失什麼,拒絕了解可以錯失良機!詳細了解加微信三四九二八二六二四,若蘭教練為您解答。一直以來只有經營者賺錢,消費者花錢,如果消費者也想賺錢,想參與商業利潤的分配,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但是今天,消費者搖身變成生產商,使得每個人都能成就富翁的夢想。

消費商,即將成為顛覆傳統商業模式的新商業模式

消費商首先也是一個商業主體,作為一個全新的商業主體,一定有著他獨特之處。其特點表現在:

1、消費商是全新的機會營銷主義,他給予別人的不是產品而是機會。

2、消費商主導的是「花本來就該花的錢,賺本來賺不到的錢」,帶來的是一種全新的利潤分配規則。

3、消費商不需要大投資,沒有員工也不需要管理,是零風險的一個商業主體。

4、消費商只是在做一種(省錢+賺錢)機會的傳播者,不負責具體的經營是最佳的財富自由的經營者。

5、消費商是一個最輕資產的商業模式。

6、消費商可以是第一職業,也可以是第二職業。

7、消費商帶來的是一種消費革命,讓消費者也參與了利潤分配,讓更多人成為消費商,分配更加合理。

8、消費商將成為銷售的關鍵主體,優越於原來的店鋪,是互聯網時代的最佳互補。

馬化騰曾說:當你的用戶群足夠大時,你的業務模式不再是問題。也就是說:你擁有的消費者群體足夠大時,你賣任何產品都賺錢,前提是這個產品是不損害消費者!

在新商業模式中,未來競爭消費者的過程,就是擁有和鎖定消費者的過程,也就是使眾多個別消費者從分散走向聯盟,讓消費者逐漸轉變成為消費商,最終達成合作共贏,互惠互利的目標。

所以,在這個分享經濟時代,最明智的決定就是跟隨經濟發展潮流,轉變思維模式,打造自己為一名消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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