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聊一聊剛性兌付
所謂剛性兌付,就是到期未能按約兌付時,你必須償還投資者的資金,
直白一點說就是投資之後只能賺不能虧本金,
最早起源於高門檻的信託產品
由於信託門檻很高,轉讓困難,
當信託計劃出現不能如期按時兌付或兌付困難時
信託公司通常按照不成為規定兜底處理
拿自有資金去墊付投資者的資金
但在監管和法律層面,其實並沒做硬性規定
信託公司這麼做,
也主要是信託牌照貴,
這導致有些人對所謂的剛性兌付莫名的崇拜,而忽視風險,選擇高收益的項目
覺得背後反正有剛性兌付,幹嘛不選擇收益高一點的去買
但收益本來和風險就是兩面性,
你要求的收益越高,風險自然也就越高,
那怎麼可能在虧損的時候,要求剛性兌付?
這本身有違市場常理!
比如說信用差的企業利率給的高,就必須要承擔他可能出現的違約風險
而現實生活中,剛性兌付的打破往往難以實施。
大家還記得16年年底債券市場下跌行情吧,
其實很多參與了債券市場的銀行理財產品實際上都是虧損的,
而礙於銀行理財剛性兌付的大旗,
很多銀行不得不貼補虧損產品,來完成到期的兌付。
因為你們買的銀行類固收理財,
一般計算利息方式是理財本金×預期年化收益率÷365×實際持有天數
並不是凈值型的、換句話說,每日漲跌體現在凈值變化中。
雖然合同寫的是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
但由於理財產品本身都是資金池模式,很難界定這部分會虧損多少。
所以虧了,銀行也只能自認倒霉。
而一些事情是銀行沒法控制的,比如說飛單
一些理財銷售人員利用投資者對銀行的信任,賣不屬於銀行發行或代銷的理財產品
因為其中牽涉高額的傭金銷售提成,
賣銀行理財賺銷售費0.2%你不幹,賣其他渠道的產品賺2%你干不幹?
於是理財銷售逐利情況下就造成飛單,良心算什麼?能吃么?能買房么?
這樣投資者就買到了假的銀行理財
還記得北京民生航天橋支行飛單事件吧
為什麼銀行會把責任扛下來
實際是投資者在銀行簽訂合同時上面有銀行的公章。
然後民生銀行再追責所有相關人員
但沒有銀行公章,飛單隻能算銀行人員個人行為,出事銀行概不負責。
央媽和銀監會都看到風險
多次強調在銀行買理財銷售過程要同步雙錄,即錄音又錄像
比如這次8月23日銀監辦發2017 110號文就對雙錄細則進一步細化
加強風險管理背後,是監管機構要打破剛性兌付的決心
你們認為銀行不會破產?
銀監會今年還必須完成《商業銀行破產風險處置條例》立法項目
經營不善,破產給你看
還記得今年宏觀目標的三去一降一補嗎,補其實是補短板,補制度短板
剛性兌付就是制度的短板,未來的趨勢是打破剛性兌付。
剛性兌付打破后,投資者辨識風險和認清風險就非常重要
如果無法辨識理財產品風險,可以來諮詢7分鐘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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