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鋒資訊】1月19日消息,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駁回獨立檢察組批捕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李在鎔的提請,決定不予批捕。
法院從18日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2時10分對李在鎔進行審訊,之後於次日的19日凌晨4時50分做出了不予批捕的決定。法院認為,鑒於嫌疑人對指控事項的陳述、有關各種支援情況的具體事實、相關調查內容及進展,在現階段難以認定逮捕理由成立、有逮捕必要,因此決定不予批捕。
獨檢組指控,李在鎔涉嫌深度介入三星以政府大力支持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為條件向總統朴槿惠和其親信崔順實提供4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51億元)。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對李在鎔繼承三星集團經營權至關重要。獨檢組認為,三星向朴槿惠和崔順實方面承諾提供430多億韓元,截至目前實際提供250多億韓元。根據韓國相關法律規定,即使尚未提供資金,只要做出將提供資金的承諾,賄賂罪名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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