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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男方家全款買的房,寫的男方母親名字,女方卻說了那種話

男方母親看到自己兒子處對象了,也挺穩定的,就張羅買一套房子作為婚房,並且裝修什麼的都不用女方拿錢,當時雙方父母還沒見面,所以沒法過多的徵求女方家意見,在寫名字的時候,如果這套房寫了男方的名,再買房就算二套房了,所以就寫了男方母親的名,並且和女孩說了,你倆好好過,早晚都是你倆的,以後你倆有條件了,想換更大的就把這套賣了。女孩到是沒啥意見,就是女孩的父母又說了,孩子沒有保障,人家婚房都是兩個人的名字,你這個不行。以後你倆吵架了,我們離得又遠,我孩子想回娘家都回不來,上哪住去?你這就算是你媽借你們倆個房子住,跟我閨女啥關係都沒有。誰家那小誰,男方家買的房子也寫的兩個人名!但是男方的意思是,那家家庭條件好,不差一套兩套房子,自己家只能說一般,畢竟是父母花半輩子積蓄買的,說不好聽的早晚都是孩子的,沒法張口說改成兩個人的名字,但要是以後兩個人有起色了,再買房子只寫女孩名都沒問題。但是,溝通未果,女孩本身沒什麼主意,他媽說啥是啥。

所以他也很苦惱,想問問怎樣處理這種情況?

男方家裡為了兩人婚後壓力小點,全款買的房子,寫的男方母親名,這樣的話女方家為什麼會不同意,為什麼非要改為兩個人的名字?女方為什麼會覺得沒有保障,如果不改,讓男方家出錢,合理嗎?

各位童靴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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