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數據出爐,全年共接待遊客近21億人次,營業收入超過5700億元,從業人員845萬人,帶動672萬戶農民受益。這一成果除了市場的作用外,與國家的大力支持也是離不開的。當然,很重要的一個就是用地政策。
結合我院規劃過程中,甲方經常諮詢的問題,為大家解疑答惑!
1、發展設施農業,要蓋大棚、建管理房、農機具房,需要辦農用地轉用手續嗎?
——不需要!《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文件提到:設施用地主要有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配套設施用地。符合設施用地標準項目的都不用做農用地轉用手續。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生產結束后,經營者應按相關規定進行土地復墾,佔用耕地的應復墾為耕地。
註:生產看護房要求是單層,不超過15平方米;對農機具停放要求是臨時停放。
2、休閑農莊,哪些用地是按照建設用地來算的?
總共三大類:
經營性糧食存儲、加工和農機農資存放、維修場所;
以農業為依託的休閑觀光度假場所、各類莊園、酒庄、農家樂;
以及各類農業園區中涉及建設永久性餐飲、住宿、會議、大型停車場、工廠化農產品加工、展銷等用地。
3、農用地轉建設用地,需要怎樣申請?
申報主體:建設單位
涉及部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市、縣人民政府;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
需要準備的資料:可行性研究報告——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預審報告
申報步驟: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提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建設單位持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中需要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向市、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國有農用地的,不擬訂徵用土地方案)。
市、縣人民政府對各類方案進行審核,同意后逐級報批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
方案批准后,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向建設單位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有償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劃撥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土地使用者核發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注意事項:
補充耕地方案由批准農用地轉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農用地轉用方案時一併批准;供地方案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徵用土地方案時一併批准(涉及國有農用地的,供地方案由批准農用地轉用的人民政府在批准農用地轉用方案時一併批准)。
建設項目確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外的土地,涉及農民集體所有的未利用地的,只報批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湯俊,現任北京創行合一規劃設計院執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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