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保險會正式下發了《關於開展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產險公司對產品進行自查和整改。
1. 不符合《保險法》及相關法律的,下架!
2. 不符合保險原理,下架!
3. 超出公司承保能力的,下架!
4. 純粹炒作概念的(如賞月亮險、霧霾險等等),下架!
5. 產品描述不夠清晰和簡單的,整改或下架!
6. 費率不合理的,整改或下架!
7. 產品已不受人民待見的,下架和註銷!
階段一:全面自查(7月1日-7月31日)
摸清家底,暴露家醜。
7月4日,保險會正式下發了《關於開展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產險公司對產品進行自查和整改。
1. 不符合《保險法》及相關法律的,下架!
2. 不符合保險原理,下架!
3. 超出公司承保能力的,下架!
4. 純粹炒作概念的(如賞月亮險、霧霾險等等),下架!
5. 產品描述不夠清晰和簡單的,整改或下架!
6. 費率不合理的,整改或下架!
7. 產品已不受人民待見的,下架和註銷!
階段一:全面自查(7月1日-7月31日)
摸清家底,暴露家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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