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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青春,更愛你

青春的意義或許不是愛情,但很多時候,愛情確實點亮了青春。

1.

「你微笑一下吧,」他從相機後面抬起頭然後一字一頓地跟我說,「就是可以露出牙齒的那種。」

「嗯,就是這樣,那麼,現在再來一張笑不露齒的。」

聽到這句,心中不免一陣混亂——這貨在嫌棄我的牙齒太丑嗎?

2.

我和他,是在一次攝影活動中相識的,機緣巧合,我是小模特,而他是攝影師。

正式拍攝開始前三天他加我好友,但並不說話。後來我忍不住問他:「喂,你是誰啊?」他這才自報家門:「我是這次活動的攝影師,因為拍攝需要所以提前加你,別見怪啊。」

我好奇得去翻他的空間,看著他說說圖片里的那張臉,想著:這個攝影師還是有點小帥的嘛。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我們不算認識,也不再是陌生人。

第一次見面,是他要帶我去試服裝。

那天下午三點,他突然一個電話打過來,問我有沒有空,搞得灰頭土臉、還在教室自習的我一臉狼狽。

這是答應啊,還是不答應啊?不答應怕耽誤組織的安排,答應了,我這蓬頭垢面,衣服也是隨便一穿,人跟剛從農村支教回來一樣,也沒法見人啊。

猶豫了一分鐘,不知道怎麼答話。他就在電話那頭又催了兩句。一想,算了不管了,丑就丑吧,反正我也不認識這個人,大不了丟次臉嘛。

可在我滿頭黑線地衝出教學樓時,又因為找不到北而一頭霧水。後來,聽到有人在計程車上叫我的名字,我才知道,就是他了。

那個時候,我還以為這是個學長,我就坐在後排,小心翼翼的問他相關的事宜。他轉過頭來,笑笑著回答我,我可以看到他的側臉比照片上帥很多,聲音很好聽,整個人都好溫柔。

3.

此後,我們除了工作,還會有一句沒一句地聊些生活,知道了,他比我大一歲,現在負責攝影協會的工作,以前參加過模特隊。

還發現,我們的生活布滿了交集,很多相識的機會,我們卻依舊不認識彼此。

拍攝任務結束的那天下午,我們同行,順路去牡丹園看看有沒有還未殘敗的花朵。

院內的花依舊很多,但大多都謝了。櫻花路上的櫻花花瓣早上還是漫天遍地,現在已然被清潔阿姨們掃去了。

傍晚時分,遊客很多,有互相攙扶的老夫妻,也有卿卿我我的小情侶。一個三歲左右的小男孩牽著一隻沙皮狗,兩個人互相拉扯著,看起來滑稽又可愛。

「你要不要拍那隻狗?」他說著,把自己的小單反遞給我:「那隻狗拍出來肯定很好看。」

「嗯。」我小心翼翼地接過相機,看著屏幕上都是我不認識的陌生符號,才發現,這個東西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容易。

就這樣,他的相機里有了第一張我的傑作——一團花掉的,看不出來是什麼的棕色模糊影子。而這張照片也成了他日後嘲笑的有力證據。

夕陽快要落山的時候,我們走到了湖邊。我還記得,那一天雲霞很美,微風還輕柔,湖裡面有爭搶食物的魚群,不時的打個滾,露出白白的肚皮。

廣播里的民謠輕柔又動聽,主播的聲音很有磁性,一切都那麼美好又愜。

我趴在湖邊的木質圍欄上,看著遠天,看著遊人,看著身邊這位大哥哥,不禁有一種想要找尋懷抱的衝動。

「我現在有一種莫名的幸福感,你呢?」我輕輕地問他。

「我也是。」他看著我,輕輕地撥開我被風吹亂的頭髮,眼神中滿是溫柔。

4.

此後我們好像更加熟悉,對話也日益頻繁,談天、說地、聊心事,感覺都是滿滿的歡樂。

發現,我們原來還有如此多的相似之處,雖然認識的時間不長,但好像彼此之間已經成了老朋友。

一周后,他問我要不要明確一下我們的關係,我點頭,平平淡淡,安安靜靜,我們就順理成章地成了男女朋友。

--會不會太快了?

--不會的,再等就沒有感覺了。

那個晚上,我們在居民樓間一圈一圈地走著,把自己身邊的大事小事,優點缺點,事無巨細地一一悉數給對方聽。榕樹下的長椅上,我抱著書包,他抱著我。

能感覺到他的懷抱溫暖而有力,呼吸深沉而均勻,很踏實,很幸福。

可能是因為太喜歡,我們牽著手,走了很久很久。直到夜深,才互相作別。他離開我時總喜歡捏捏我的肩膀,我猜,他應該是還想再抱我一下。

臨睡前,我收到他的簡訊:好久不見,甚是想念。

我回復道:我也是。

嘴角不經意地上揚,閉上眼依舊滿心甜蜜。

那個晚上我做了一個很美的夢,這於我,已是闊別許久的感覺。夢裡有天空,有白雲,還有皎潔的月亮;有他,有溫暖,還有堅實的臂膀……

5.

其實,我們都不是彼此的初戀了,但在一起的時候,總覺得和對方在一起的時候比初戀還甜蜜。

感覺自己的少女心瞬間變高了八度,有的時候,一邊走路,一邊就能笑出聲來。

他是寵愛我的,我雖然不太提要求,但我的要求他都基本會儘力滿足我。其實吧,也沒有什麼需要他刻意去做的,覺得,只要在身邊就已經很美好了。

我們相約著吃飯,相約著自習,試圖用時間來幫助我們更貼近對方一點。

他喜歡吃酸甜口味的東西,喜歡自己騎車出去旅行,喜歡爬山,喜歡野營,喜歡探索身邊陌生又熟悉的小街小巷,和我一樣。

感覺他的性格是溫和的,有時還帶點小靦腆,說話不疾不徐,不緊不慢。說出一個句子要思量三分,生怕不小心中傷了身邊人。

但他做起事情又是非常認真的,自己定了目標,拚命也要達到。反正感覺這個人就是那麼值得信賴,可以依靠。

他用之前的獎學金買了一台二手的單反,知道我也喜歡攝影,和我在一起之後就告訴我,那個也是我的。

我為了讓他更與眾不同一點,我想給它起個名字,思前想後,感覺始終不夠穩妥,後來想到我們結識是因為那次活動,活動的名字有一個「動」字,那麼,索性叫他「洞洞」好了,名字越隨意,活得越長久。

6.

一個月以後,我們開始計劃自己的第一次小旅行了。

就在西安,很近,很方便。

其實說是計劃,也不算計劃,前一天有了這個想法,第二天就去做了。那時候感覺到,有人愛著你,就有了任性的資本和勇氣,有人陪伴你,就有了闖蕩世界的膽量和豪氣。

剛好是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買兩張車票,乘一班高鐵,換了三次票,終於找到了一個靠窗的位置。提著不多的行李,帶著我們的小單反,手中牽著心愛的人,說走就走。

還記得,在以往的列車上,我總愛面向窗外看風景,但這次不一樣,你在身邊,就只想看著他。每次我看他的時候,他也總在看著我,我們就這樣默默地看著對方,不小心,就傻傻地笑出了聲。

想來,與愛人對視是幸福的,一點都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尷尬。感覺,那時候,你的眼中有我,我的眼中有你。我們的心靈里都裝著彼此。就像,其實那座城市本身不浪漫,可是有了你,一切都變得不一樣。

等到了目的地,已經很晚了。

一邊感嘆時間太快,一般欣喜這裡有我們都愛吃的東西。

湯包餡很足,皮有嚼勁,鮮味濃郁;黃瓜麻香適中,爽脆可口;榴槤蛋糕里有整塊的榴槤肉,慕斯奶味很濃,吃下去,滿滿的幸福感。

我們手牽手,擠過人潮湧動,穿過大街小巷,避開一輛輛一股腦兒向前沖的三輪車。這裡小路錯雜,街巷繁多,每次到了十字路口,就不知道該往哪走了。

--親愛的,我們走哪裡呢?

--你說吧,聽你的。

--我也不知道,聽你的吧。

--那,往北走?

--往北走會不會越走越遠了呀,不然我們往南走吧。

--行,那就往南走。

--你要不要再考慮一下,你怎麼決定我都行,聽你的。

--那……還是往北吧。

--嘻嘻,好!

我們每次就這樣在人群中穿梭,兩個人都沒主意,卻也從來不尷尬。想到了什麼,就去做;沒有想到就隨便走走,也無所謂。其實,那時候覺得只要他牽著我的手,去哪我都不害怕。

在我們隨便選擇的第三條路上,終於發現了新天地。

這裡的遊客沒有那麼多,可街道也是回民街的風格,沿路的陽光沒有那麼強烈,樹蔭鬱鬱蔥蔥,很舒服。每走幾步就能看到分支出去的小路,路口貼著門牌,名字都很特別。

我還記得,其中的一條叫:小皮院。這條巷子的入口有一個很歐式的門面,只是沒有營業,也沒有店家。

趁著人少,可以拿自己的三腳架自拍幾張。可是每次兩個人同框都蜜汁尷尬,根本不知道要擺什麼動作啊,而且還會把握不好時間,不是拍到剛好經過的路人,就是被相機抓拍到非常尷尬的一幕。

這個小門面的對面還有一個門,應該是住著一戶人家,聽見我們的聲音,一個奶奶出來問我們是不是要結婚啦,她說這裡經常有人來拍婚紗照,每次都很有意思。我的臉被她說的通紅,急忙躲到門的後面,奶奶一開始還偷偷看我們拍照,後來發現我不好意思了,就自己關門進去,突然感覺奶奶真的好可愛。

想來,如果說旅行是找尋生命的另一種意義,那麼與愛人同游就是探索你們未曾發現的心有靈犀。

我還記得那天,春天的氣息還在,櫻花很美,透著淡淡的歲月靜好。

太陽快要落山時也可以格外明媚,鐘樓很近,車水馬龍,綠瓦紅牆,很溫暖。

我們都喜歡去探索不知名的小街小巷,感覺他們看似平淡的外表下,總是會給你新的小驚喜。

晚上,在夕陽下他告訴我:「以前來過那麼多次西安,卻從沒感受過他的如此多美好。」聽他這樣講,語氣平平淡淡,但我已然幸福非常。我知道,他留戀的不止是西安,還有在這裡的我們的愛情。

後來,我們相約著去了很多地方,把我們大大小小的腳印印在了的美麗版圖上。旅途鐫刻著我們的愛情,也鐫刻著我們的青春。

7.

有時候總是會在思考,什麼是愛情?什麼又是青春?

光陰太美,陽光太燦爛,我們埋著頭奔波在路上,有時候不經意就路過了整整的一段美好時光。

相遇太短,生命不長。真愛太可貴,懷念太善良。

我們總說著自己習慣了寂寞,可有時特立獨行的人有時也說不清什麼是寂寞。那麼,如果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那麼這樣的告白一定是生命中最浪漫的盛典。

能找到一個情趣相投、三觀相似的伴侶不容易,能和他一起走過青春,走過年華更是不容易。

所以,感謝生命,讓我遇到你;感謝時間,讓相愛的人在一起;感謝你來到我的青春里,也希望,我們的愛情可以相伴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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