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通知,公布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河北省11個設區市近百縣(市區)及定州市共計136項(子項142項)被列入名錄。
通知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要求,鞏固搶救保護成果,提高保護傳承水平,促進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為有效保護和傳承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加強保護工作的管理
一旦列入名錄有啥好處?進行掛牌保護!
省政府文化行政部門統一製作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標牌,由各設區市政府文化行政部門交該項目保護單位懸挂和保存。
將獲省級經費補助!
省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給予必要的經費補助。
地方財政進行支持!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財政支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給予資助。
有條件的地方還要建立博物館!
省政府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建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有條件的地方,應建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或展示場所。
省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定期組織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情況的檢查。
(一)擅自轉讓、複製或出售標牌的;
(二)侵佔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珍貴實物資料的;
(三)怠於履行保護職責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變更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稱或者保護單位的;
(二)玩忽職守,致使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所依存的文化場所及其環境造成破壞的;
(三)貪污、挪用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經費的。
河北省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
(共計136項,子項142項)
編輯:李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