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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勇:別用房地產稅降房價 影響會超乎好多人想象

近期,住建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在回應「房地產稅進展」時,提到有關部門正在按照中央要求開展工作。普通的一句話回應后,隨即又引起了軒然大波,市場又開始了一場「房地產稅」的全民大討論。那麼,房地產稅和房價、房地產的關係如何?到底能否起到抑制房價的作用。此外,最近也被熱議的「個稅改革」、「企業減稅」以及「中央和地方事權與支出責任改革」等系列問題,目前進展如何?為了解決這些疑問,鳳凰財經兩會前專訪了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財稅專家楊志勇。

慎重徵收房地產稅

記者:重慶、上海房產稅試點了這麼多年,許多分析來看,對抑制房價的作用不大,目前國家又支持各地探索房地產稅,這是否說明這兩個地方的房產稅試點不成功,您預測各地探索的政策會和上海、重慶有什麼不一樣嗎?

楊志勇:從2001年1月18日開始,重慶和上海開始試點房產稅。經過這麼多年,我不太贊成把它界定為不成功的。成功不成功,你要看怎麼定義,至少他試點了,通過試點探討這幾年的情況,能夠從裡面得到一些經驗,或者獲得一些教訓。試點就是想知道結果是什麼,如果能夠指導一些結果的話,就不能說它是不成功的。

記者:那麼這兩個地方的試點對於全國推進房地產稅立法有什麼值得借鑒或者獲得的教訓呢?

楊志勇:如果說有借鑒的話,這個稅種跟個人和家庭的聯繫可能有一點借鑒。兩個地方所說的房產稅可能跟我所理解的房地產稅還不太一樣。我所理解的房地產稅應該是對所有住房,按照評估價作為基礎來徵收的一種稅。我所理解的房地產稅是包括國家更多在用的稅種。

記者:那麼,對於徵收房地產稅,推進立法,您的態度和建議是什麼?

楊志勇: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明確表態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我覺得這種說法是非常務實的,因為房地產稅確實很難,關係到千家萬戶,涉及面太廣了。所以通過立法可以凝聚一些共識。比如說房地產稅跟房價的關係,可能因為稅收知識不夠普及,可能有的誇大了稅收的作用。通過討論和知識普及,讓大家明白怎麼回事,以及為什麼要徵收房地產稅,也可以通過立法這個過程消除一些認識有所偏頗的地方。因為立法是民主的過程,也是一個法治化國家建設的過程,所以在這個過程讓更多人知道這種稅要做什麼。如果大家認為這是個好事情那就做,如果大家都認為說條件不夠具備,也可以適當地稍微緩一下。最主要的是,至少不能因為收一種稅給社會添亂。

國家治理現代化,有必要做以及怎麼穩妥去做,都可以通過立法來解決。我還不太傾向於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推出很多所謂的房地產稅新政,以一種先推行來就好的態度來做嘗試。

因為這個稅的影響可能會超乎好多人的想象,所以我還比較傾向於說慎重一點來做。

房地產稅何時推出較合適?

記者:那您覺得是在什麼時機推出比較合適呢?

楊志勇:大家能接受的時候。如果全社會明天能接受,那麼明天就可以做,所以這個時間是取決於很多其他條件。能不能接受,首先要告訴大家這個稅收做什麼,真正能不能做到什麼,如果能夠做到目標那就還好,如果說你說做什麼,結果後面未能做到,做不到的結果對政府的公信力就會有影響。國家治理現代化,我想最重要的前提就叫公信力。比如說現在開始徵收,到後來發現很多人不交,理由是收入水平不足以交稅,那這個問題出現了,我很愛國我要交稅,但我交不起,這種情況底下,你說怎麼處理?

記者:目前,關於房地產稅爭論比較多的是什麼呢?

楊志勇:過去一開始的時候,討論的還是房產稅,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更多講房地產稅,一開始,很多爭論跟價格聯繫在一起。最近,這個話題引起更多關注后,好多爭論開始跟房地產有一點關係,包括像最近重慶也擴大了試點的範圍。去年房價升得比較快一點,有人又提起房地產稅,想用它來抑制房價。那麼,首先要明白房地產稅跟房價的關係是什麼。國際上,房地產稅徵收率非常高了,正常來說應在1%以下。的問題是目前房價的絕對額已經很高了,再徵稅的話,負擔比較重。比如北京一套房子1000萬,一千萬的房子打個五折,五百萬,按1%徵收算,一年交五萬。五萬是什麼概念?納稅人會考慮我這個房子一年物業費多少,加入物業費一年只有幾千塊,那幾千塊也有對應物業的服務。但如今交了幾萬,我對應什麼服務呢?還有房地產稅跟房價的關係,如果按照3%來徵收,如果房價一年上漲10%、7%、3%,所有的成本都能夠抵掉了。既然抵掉了,還是有套利的空間,徵收對房價有多大作用還得商榷。有人建議,如果稅收不夠的話,可以收20%、30%,但這就不是房地產稅的概念了,可能屬於懲罰性的消費稅的概念了,也不是我們要討論的作為制度建設的房地產稅。

再進一步討論什麼時候有用,1%、0.5%?如果這個市場不是個賣方市場,房子本身就賣不掉了,比如三四線城市,庫存壓力挺大,如果還要再收1%的稅,可能會崩潰。本來處於邊緣、岌岌可危的市場,它就成了壓倒的而不是救命的「最後一根稻草」,對心理和行為各方面都起很大作用。所以,我不建議房地產稅立法過多和房價聯繫在一起。那麼,既然不聯繫,你就要找其他徵稅的理由,現在談的比較多理由就是為了完善地方稅體系。完善地方稅體系,說白了就是給地方公共服務融資,地方政府沒錢或者錢不夠需要有這個稅。那麼地方政府花錢靠什麼,靠房地產稅能靠多少?現實的問題是房價和收入比例已經很大,大了好幾倍。這個問題又和房地產稅支付能力聯繫在一起了。可能有些人支付能力遠遠不足,比如十幾年前買的房子,可能一平方米五六千,現在一平方米到了十萬,收入水平也沒怎麼漲,我肯定付不起。這是買商品房的例子,福利房的例子更多了,福利房通常位置很好,房價可能更高,稅負問題更大,一定要交他交不起,你說怎麼辦?

所以,這個時候可能採取一個辦法,有人說等他死了之後再來說,我感覺這就太不人道了,在倫理上有爭議。即使這種做,社會也不太容易接受,如果交不起免掉,免掉的群體可能很大,新買房的人在房價很高的時候接盤了,他免不掉,這不是更不公平了?不僅是公平的問題,還有公共服務融資的問題。如果一套房免或者兩套房免稅,那麼大家都把最貴的免掉,結果可能有能力提供公共服務最好的地方,因為房價最高,稅免掉得多,那它的公共服務融資靠什麼?所以,這些定位有很多問題,需要有些智慧慢慢探索解決。

另一方面,從國際比較,國外徵收房地產稅的國家幾乎是土地私有制。而是土地公有制國家,城鎮土地國家所有,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如果農村土地要流轉,又要改變為國有。所以,我們討論的是是土地國有背景下的房地產稅問題。

在稅收這一塊,土地出讓金相當於地租,地方政府靠「土地財政」修路、提供公共服務等。那麼,土地出讓金的功能是不是和徵收房地產稅國家的房地產稅功能有點類似? 土地出讓金已經替代了房地產稅的這些功能。還有物業費也替代了房地產稅的承擔一些公共服務的功能。其實,我們在多個環節已經徵收了相關的費用替代了房地產稅的功能。那還有必要重新再定一個稅嗎,這個值得商榷。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立法處在國有制下的背景下,和別的國家情況不太一樣。還有一些是技術上的問題,比如房地產稅徵收範圍應該多,學區房相對價格較高如何徵收等。

記者:既然存在這麼多問題,您預計今年會有什麼新的進展嗎?

楊志勇:立法進程可以往前推,大家可以討論,討論到底能否做到預期,到底推出來做什麼。如果從增加地方政府收入來說,現在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中央轉移支付加在一起就夠了。如果今年要增加一種稅,但面臨這麼多問題,這些問題解決了就平穩,如果不能解決,一種新稅至少不要給國家治理帶來新的麻煩,這是最起碼的問題。

個稅免征點應先行適當提高

記者:除了房地產稅,最近「個稅改革」也討論比較多。近日人民日報刊文稱,個稅改革方案今年會出台,現在進展如何,有哪些爭論點,您個人對方案有什麼看法或者其他的建議?對於不會提高免征額的意見您怎麼看?今年「個稅改革」會有什麼突破嗎?預計方案何時出台?

楊志勇:我不清楚最新的進展怎麼樣。但是現在綜合分類改革箭在弦上,是必須發了。綜合與分類具體綜合到什麼程度,從我研究的角度來看,現在所得有十一類,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兩項合併的條件比較成熟一點,其他的可能一步一步做,因為一個小綜合可能面臨一個專項扣除的問題。住房按揭利息支出、老人贍養費用、孩子撫養費用、大筆醫療費用、大筆教育費用支出的扣除等可逐步實施,以最大限度減少稅收征管所可能帶來的挑戰。

2016年,個人所得稅收入超過萬億元大關,個稅同比增長17.1%,是各稅種中較快的。在專項扣除制度改革分步推行的條件下,考慮這些年物價變動,當前每月3500元的標準扣除應先行適當提高。

記者:您提到專項扣除那方面,如果幾步來,哪一項比較適合優先考慮?

楊志勇:從征管的角度來說,可能房貸利息抵扣相對來說比較好做一點,隨著社會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養老、撫養等人口相關的比較迫切的問題,可以按計劃實施,一步到位有很大的挑戰。

記者:您預計方案什麼時候能夠出?

楊志勇:我不知道,我無法預測。

應進一步減稅降費

記者:前段時間「14億元稅款「逼走」希捷關閉蘇州工廠」以及近期關於「外資撤離」的討論沸沸揚揚,新任美國總統川普提出「減稅」計劃。面臨這種情況,在稅負方面,近期還會採取什麼措施?您認為企業稅收負擔主要存在哪些層面比較重?您有什麼建議?

楊志勇:外資撤資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稅收還有其它的因素。我們從稅制完善角度來講,從近期討論的「死亡稅率」、「企業稅負排全球12」來說,企業負擔確實比較重,但也有人說稅並不是最重的。橫向比較來塊,企業稅負確實不是最重的,但企業負擔還包括制度性交易成本、比如中介、政府收費等。全球化背景下,川普採取措施,也應該進一步採取減稅降費措施。

具體操作方面,我建議實行營改增全面試點中,簡併稅率,現在稅率太多,影響增值稅的中性作用,在簡併稅率的同時降低稅率,讓減稅政策更接地氣。

記者:對於「營改增1.5%企業稅負不降反增」,您怎麼看?

楊志勇:我也看到有這種說法。比較稅負,只能用周期來比較合理,而不是一個月、兩個月、半年、一年。比如說這一年的情況收增值稅跟收營業稅來比較,稅負可能上去了,但是如果說這一年正好有新增不動產,稅負馬上就下去了。所以,一個周期來比較更加合理。營改增企業感覺到稅負重的原因,還可能是實際稅負上去了。營業稅征管相對粗放,增值稅更加嚴格。企業感受到的是實際稅負,而不是用於測算的名義稅負。增值稅是完善稅制的過程,如果整體稅負偏重的話,簡併稅率之同時降低稅率,對降低企業負擔可能更直接明了。

事權、財權、財力要匹配

記者:在今年初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提出推動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目前,有什麼新的進展?您覺得推出改革方案首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什麼?

楊志勇: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去年國務院的指導性意見中說了,2017,2018重點領域改革,2017—2018年總結相關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經驗,結合實際、循序漸進,爭取在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參照中央改革進程,加快推進省以下相關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所以2017年做到什麼程度我也不知道。

記者:那您覺得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目前首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什麼?

楊志勇:事權的劃分其實挺難,不只是財政的問題,它實際上是行政管理體制,甚至是政治體制的問題。現在討論問題是從財政角度來考慮,假如中央把事權給地方,地方的資金錢夠不夠花,得考慮可持續性問題,或者事權和支出責任上移到中央,但是中央有些事它又做不了,所以主要問題是事權、財權、財力要匹配。

記者:那您有什麼建議?

楊志勇:我覺得首先第一步是政府職能要轉變到位,有一些不該政府做的事情政府不要做,然後再接著再解決深層次的問題。現在政府職能轉變沒有到位,政府做的事情多,比較繁雜,要分起來難度太大。先把職能部分分出去,政府需要做的事權可能剩下少點,比如說社保、教育。比如說基礎教育是否應該歸到中央統一管嗎?基本養老金統籌是否應該歸中央來管?

養老金全國勞動力市場統一的角度來說是有必要的,如果全國統籌的話對中央財政有壓力,。如果從統一的市場角度來說當然是全國統一最好的,我們要考慮到理想和現實之間的差距有沒有可能做得到。

赤字率提高部分要匹配減稅力度

記者:去年有消息稱「2017年可能會提高赤字率」,然而近期又有多方消息稱2017年財政預算赤字率維持在3%。您怎麼看目前的赤字率水平?存在什麼風險?您對「提高赤字率」有什麼看法?

楊志勇:赤字率是一個財政政策擴張程度標誌性的指標,大家很關心。有人提議3.5%,我建議赤字率保持在3.5%左右。希望能夠提高一點赤字率的意思是,國內外經濟環境還是很複雜,希望我們的政策力度大一點。實際上,假如提到3.5%,還要考慮支出能否支得出去,如果支不出去提高也沒用。還有一些地方可以減稅力度大一點,支出保持一定規模,減稅率更大一點,赤字率提高部分匹配減稅力度。我覺得,可能要兼顧這些方面的考慮。

記者:您覺得目前的財政赤字水平存在風險隱患嗎?

楊志勇:風險肯定都存在,只不過說風險整體是可控的,不可能說沒有風險。全國來說風險可控,但是局部區域有一些地方可能面臨比較大的風險。一些地區由於支柱產業的下滑帶來了整個財政收入水平下滑,存在一定的風險。那麼如何解決問題,最根本問題是經濟增長問題要解決,不造血沒有用的。是一個國有資產比較多的國家,當財政收不抵支時,一些地區負債不行就變賣資產,最後沒辦法尋求中央救助,但中央輸血也只是解決臨時的問題,最後還得靠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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