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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麗江中級法院審判員涉嫌侮辱57歲老警察等犯罪行為的五種後果

近日,陝西渭南出現強降雪惡劣天氣,全員出動。重慶晨報記者看到執勤隊伍中有一位白髮老警,拍了一張照片進行報道。人民網也發布微博,介紹宣傳了這位陝西潼關57歲的老民警張宏倉冒雪執勤的感人形象。很多網民看到白雪與老民警白髮輝映,無不感動。然而,這位法院的炳哥法官卻以另一種方式進行了評論:要麼是犯錯誤被罰,要麼就是作秀!

據資料,這位心理陰暗的前法官支持佔中、污衊軍人和警察、造謠傳謠,目前,已被其所在單位暫停副庭長職務,並由紀檢組和監察處立案調查。

對於知法犯法、藐視國徽、詆毀侮辱攻擊警察的該前法官的結局,經分析預測或將有以下五種:

第一,前法官的違法言論性質惡劣嚴重地傷害了人民警察、警屬和愛警人士的感情,其道歉因涉嫌「作秀」而不被廣大網友接受。

據網上熱傳的消息,一位白髮老警在風雪飄搖中用堅守詮釋神聖的警魂,所有正直善良的廣大群眾見之無不為之動容!然而,這位法院的前法官炳哥卻以「要麼是犯錯誤被罰,要麼就是作秀」來評論!其心理之陰暗,言論之卑劣嚴重地傷害了200萬人民警察和廣大群眾的感情,對此,警察自媒體義正辭嚴地撰文批評其不當言行,並迅速獲得眾多網友的廣泛支持!@瀋陽網警小胖:這個法官心裡是有多陰暗,和我一起巡邏的還有那種過兩個月就要退休的老警察呢~一些人一輩子都不會懂一個老警察對這身警服的感情!

在正義輿論的強大攻勢下,該法官道歉了,但對其道歉內容,很多網民根本不買賬,認為該前法官一點誠意都沒有。你侮辱的是人民警察,道歉@的卻全是上級領導。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你的道歉是在應付上級領導?因為看不出來你對侮辱一名老警察有絲毫的歉意!網友「@思莫王子」就指出,「什麼叫不應在此時此景出現?什麼叫出現了『差異』?說了兩遍『作秀』,還叫差異?為什麼要@最高法、雲南省最高法?難道是上級領導的『過問』所以你才道歉的」?

因為第一次道歉並未平息網民不滿甚至憤怒,要求相關部門嚴肅處理,於是,該法官於當日13:49和19:43分別進行了第二次、第三次道歉,「@麗江中院」也發布微博通報指出「決定對李炳祥(@麗江炳哥的真名)停職檢查,調查後作嚴肅處理」。

第二,該前法官的陰暗心理透露其做人的本質,因人品低下被視為隊伍的「害群之馬」,身敗名裂一生永遭唾棄。

人民法院系統是一支專業素質非常強的隊伍,全體人民法官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神聖權力,代表著法律的尊嚴。雖然這位前法官的錯誤言行代表不了整支隊伍,但其違法違紀行為對整支隊伍的形象造成了不利損害和影響,這是所有法院系統的幹部職工所不希望看到的。因此,該前法官的人品和作風會被領導和同事所鄙視,他在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讓自己成為「害群之馬」,並徹底地背離了自己的團隊。

一名網友說:「你作為一名法官,竟然信口雌黃,我老公也是一名交警,我們這裡下雪的時候,他們天天通班,幾十天都不能回家一次,每天只睡3、4個小時,其他時間不是疏導交通就是保證路上車輛的安全,全部都是人肉錐筒,全身都結冰,你這麼說一位警察,是你媽沒有教過你什麼叫教養和素質嗎?真給雲南人丟臉」!可見,該法官不但被單位的領導和同事譴責,也為雲南群眾所譴責。

第三,造謠污衊侮辱人民警察,涉嫌違法犯罪,將依法被追究法律責任。

新聞網在元月7日發布了一篇新聞報道,是一個鐵路警察給家人的一封信,由於長期加班不能經常回家,信中充滿了對家人的愧疚之情。然而,這位前法官卻將這份奉獻與無奈,赤裸裸地描述為騙上床玩玩、吃喝嫖賭!他造謠和污衊的言論如下:「'警嫂'你好……他很忙,他很累!哥明確告訴你,他早已有家,有孩子,有一切。他只是利用你對警察的盲從而忽悠你騙你上床玩玩而已!因為我身邊有許多制服男,每天上班無聊玩手機,下班吃喝嫖賭!醒醒了」!該法官捏造事實惡毒污衊人民警察,行為已經涉嫌違法犯罪。如經查實,根據其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該前法官將涉嫌兩種可能的犯罪行為:

一是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的治安處罰。根據其犯罪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該法官將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據分析,該法官鐵定要離開舒適的工作崗位,到拘留所去感受生活了。

二是被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責任。如經查實該法官的犯罪情節達到司法解釋明確的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行為的入罪標準,將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經調查,該法官造謠、污衊、侮辱人民警察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而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一是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根據犯罪事實的嚴重程度,如查實該法官達到司法解釋明確的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行為的入罪標準,則應當立即將其刑拘,依法追究該前法官的刑事責任。

第四,借不實信息對軍人、警察、和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抹黑,支持佔中,對香港警察也有同樣的抹黑行為。

微博顯示,該前法官在網路世界捏造事實,散布虛假言論,故意抹黑軍人和警察,故意製造輿論事端,致使整個政法隊伍聲譽都被受損,正所謂吃著共產黨的飯,賣力砸著共產黨的鍋。@認證為富平縣人民法院法官身份的網友 富平一鳴 :「1、該言論並不代表全體法院法官們的立場;2、實名認證法官的身份,不合適說出「網噴」言論」。該前法官的所作所為,為黨紀國法所不容。

第五,如果該前法官罪名成立,將依據有關規定被組織處理。

一名因造謠侮辱人民警察涉嫌犯罪的前法官,如果被處治安處罰,也將同時受到紀律處分。如果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依據相關規定,他將被單位開除。網友六道警魂說:「……你這樣的偏激而不分好歹,你確實不適合做法官,做了也不會公正的……建議主管單位把你調離司法系統」。@志木敬言-濤哥說:「身為法官竟有如此低的思想水平,真難以接受!可恥、可悲、可笑、可憐、可嘆!建議麗江市組織部門將其調離,讓他嘗嘗'作秀'的滋味」!那麼,假如該前法官被處以治安處罰或者刑事處罰,六道警魂和@志木敬言-濤哥等網友的建議或將自動生效,且不僅僅是調離,而是開除。

讓我們拭目以待,等待該法官的必將是黨紀國法的嚴肅處理。(文/police警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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