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關大隊民警在路檢路查時查獲一起使用套牌的嚴重違法行為。當天中午,民警在對一輛小轎車進行正常的檢查時,發現該車懸挂的號牌與該車車型不符並在該車後備箱發現了另一幅號牌,經查屬於該車。民警隨後將機動車扣留,同時駕駛員也因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將被處以罰款4000元,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並扣留該機動車,同時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蘭州交警提醒廣大人民群眾: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需要從你我做起,保護好自己的車輛信息,加強防範意識,不給違法犯罪分子留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