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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說法 | 碰上一家子老賴,借錢的丈夫去世,家人接著賴!一賴十年,討債十年!

欠人家錢不給

我也去過幾次

一去就鎖門,家裡沒有人

「能人」欠下46萬

家住江蘇省睢寧縣的李某金是街坊鄰居眼中的能人,退休后,他不僅每月都有兩千多元的退休金,同時還經營木材生意,生意一度很是紅火。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能人」,卻欠下好友46萬元還不上。

金東海和仝太英夫婦就是借錢給李某金的好友,金東海說,他和李某金以前非常鐵,自己家的雨棚都是李某金幫忙搭的,李某金在濉河裡撈到大魚,也經常會拿兩條來家裡,和自己喝上兩杯。如此好友,當他做生意缺錢的時候,自己怎能坐視不管?於是,從2008年開始,金東海夫婦先後借給李某金共計46萬元。

然而,令金東海夫婦沒想到的是,這46萬元借款就像打了水漂一樣,無論怎麼要,李某金都一直找借口久拖不還。無奈之下,2014年4月,金東海夫婦將李某金告上了法庭。這時,李某金主動找上門,要和金東海夫婦商定還款協議。考慮到李某金有大小兩套房子,以後有還款能力,也礙於多年的朋友情面,金東海夫婦與李某金達成協議,選擇撤訴。

好友突然去世,誰來還債?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就在金東海夫婦撤訴之後一年,李某金突發意外,在濉河翻船,就這麼去世了。這讓金東海夫婦心裡五味雜陳,一來為好友離世感到惋惜,二來還剩44萬多元的借款找誰去要?

無奈之下,金東海夫婦只好去找李某金的妻子吳某俠討個說法。只是萬萬沒想到,這家人竟直接不承認借錢的事。於是,金東海夫婦再次起訴,將李某金的妻子吳某俠告上法庭。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借款,可以視為夫妻共同債務。於是,金東海夫婦要求吳某俠以李某金名下房產清償借款,沒想到吳某俠卻說,李某金名下已經沒有任何房產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房子賣給了善意第三人?

原來,李某金生前早已將名下房產贈與兒孫,而且,贈與時間恰好是他和金東海夫婦商定還款協議的當天,金東海夫婦上午撤訴,李某金下午就去公證處簽了房產贈與合同。隨後,李某金又將原本贈與孫子的大房子轉賣給了他的兒媳婦侯琳。法院認為,其行為存在惡意串通轉移財產。

得知真相的金東海夫婦氣憤不已,在法庭上強烈要求吳某俠償還所有借款。2015年12月1日,睢寧縣人民法院做出判決,要求吳某俠償還金東海夫婦全部借款。然而,被執行人吳某俠以沒錢為由拒不償還,不久又和兒媳侯琳將兩套房子分別轉賣給案外人楊茹和陳潔。這樣,婆媳倆就將兩處房屋過戶到案外人名下,造成了無財產可供法院執行的情況。

如果楊茹和陳潔在購買吳某俠和侯琳出售的房屋時對本案並不知情,之後雙方以合理的價格轉讓,那麼楊茹和陳潔就是善意第三人,交易達成后,倆人就可以依法取得對兩處房產的所有權。一旦出現這樣的結果,金東海夫婦就不能要求讓楊茹和陳潔返還房屋。

法院徹查,公道得償

44萬多元借款,難道就隨著欠錢者一次一次地變賣房屋而不用償還了嗎?金東海夫婦的合法債權眼看無法實現,睢寧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決心徹底查清背後的隱情,還金家一個公道。

辦案人員調查發現,李某金家人以及陳潔等「善意」第三人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儘管手續齊全,雙方銀行賬戶卻均沒有大筆資金的流動,且買房人陳潔和被告人侯琳也並非毫無關係,而是侯琳的表姐,另一買房人楊茹也是侯琳的朋友。辦案人員判斷,房屋受讓人楊茹和陳潔並非房屋買賣的善意第三人,這很可能是被執行人謀划的兩次違法交易。隨後,睢寧縣公安局將吳某俠和兒媳侯琳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事立案。

2017年5月17日,吳某俠的家人主動找到睢寧法院執行局,要求履行法律義務,當天即償還了所有借款44萬餘元。至此,這筆欠了近十年的借款終於被全部還清。目前,除67歲的吳某俠因身體原因被依法取消強制拘留外,公安機關已經將侯琳、表姐陳潔、朋友楊茹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普法時間

pufashijian

Q1:這起案件中,金氏夫婦是出於朋友情誼借46萬給李某金,沒想到這麼長時間才把錢要回來,還經歷了很多波折。那麼,如果我們在生活當中跟別人有這樣一種債權債務關係,我們要把錢借給別人,怎麼樣才能把風險降到最低呢?

A1:第一點,應該簽訂一個明確的借款協議,不能僅僅是口頭協議。第二點,應該盡量地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來走這筆借款。如果是現金交易的話,到時候取證可能會遇到很大的困難。如果借款金額比較大,那麼出借人要儘可能讓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擔保,比如說找一個保證人簽一個字,這樣就多加了一層保障,這個債就有兩個人的財產來保護,或者這個借錢的人如果有不動產的話,可以去設立一個抵押,這樣就更加有保障了,到時候如果他不還錢,就可以拍賣他的房屋,來實現你的債權。如果我們像在這起案件當中一樣碰到所謂的老賴,他不但不還錢,還想辦法把財產轉移出去,真要碰到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麼辦?作為債權人來講,除了要對他提出要求之外,還有必要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就是還沒有打官司的時候,先跟法院說我要先保全他的財產。什麼叫保全他的財產呢?比如說查封他的房屋,查封完之後這個房子就不可能再過戶給任何人。但是這需要你原告提出來,因為法院是不會主動去進行財產保全的。

咱們來看看網友們怎麼說:

朋友遇到困難

當應仗義援手

但仗義的同時也要保持理性

一份完整的借據

一份有力的擔保

既是對債權人權益的根本保障

也是對這份友誼的莊重承諾

案件來源:《今日說法》節目《討債辛酸路》

主編:王秀敏

實習小編:韓亞雄

歡迎轉載,共同普法,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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