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規定,本院決定對下列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現敦促你們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恢復誠信。
被執行人:於穎
住址: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長青街三段
執行案號:(2016)內0402執1908
執行案由:追償權糾紛
未履行標的:76.99萬元
被執行人:楊兆豐
住址: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哈五段
執行案號:(2016)內0402執2453
執行案由:勞務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8.39萬元
被執行人:徐艷玲
住址: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西水地村
執行案號:(2016)內0402執2799
執行案由:民間借貸糾紛
被執行人:劉學武
住址: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
執行案號:(2017)內0402執186
執行案由:民間借貸糾紛
被執行人:李春艷
住址: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后道村
執行案號:(2016)內0402執2581
執行案由: 撫養費糾紛
未履行標的:0.42萬元
被執行人:韓艷芬
住址: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長青街三段
執行案號:(2016)內0402執2454
執行案由:民間借貸糾紛
未履行標的:11.6萬元
被執行人:馮志軍
住址: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新地村
執行案號:(2016)內0402執2684
執行案由:追償權糾紛
未履行標的:8.23萬元被執行人:張文麗
住址: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聶胡地村
執行案號:(2016)內0402執2684
執行案由: 追償權糾紛
未履行標的:8.2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