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原告鄺敏鋒訴李錦鋒、陳斯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廣 東 省 廣 州 市 從 化 區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6)粵0184民初2637號
李錦鋒、陳斯華:
本院受理原告鄺敏鋒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法院(2016)粵0184民初2637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鰲頭法庭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