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案件,在被告席上,赫然出現柳州市副市長和柳北區副區長。這是一起什麼案件?為什麼副市長和副區長會出庭應訴?
8月22日上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柳北區石碑坪鎮大灘村解放屯村民小組與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北區人民政府林業行政裁決糾紛一案。副市長張建國及柳北區副區長肖源分別代表市政府和柳北區政府出庭應訴。
柳州市政府副市長張建國(右)、柳北區政府副區長肖源(左)出庭應訴
一樁什麼案件
竟然讓副市長、副區長上法庭應訴
庭審的情況是怎樣的?
一起來看看↓↓
該案的原告是柳州市柳北區石碑坪鎮大灘村解放屯村民小組,其認為柳北區政府作出的19號處理決定書所認定的林地權屬錯誤,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要求撤銷19號處理決定。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後作出決定,維持了柳北區政府的行政裁決行為。
解放屯村民小組收到行政複議決定后仍不服,在法定期限內,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當天的庭審中,副市長張建國及柳北區副區長肖源分別就原告提出的相關主張作了答辯,就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的事實及法律依據進行了具體闡述和釋明。庭審持續2個多小時,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最後陳述環節,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充分闡述了各自的意見,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該案將擇日宣判。
庭審現場
近年來,特別是2014年《行政訴訟法》修改後,柳州市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明顯增多。行政機關負責人親自出庭應訴,不僅有助於政府通過個案增加對行政管理現狀的了解,而且有利於促使行政機關提高今後對同類行政行為的執政水平,對落實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有著重大的積極意義。
庭審現場
柳北區人民政府積極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破解以往行政訴訟中「民告官不見官」的難題,進一步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更好的適應了法治建設的需要,增強各級領導的責任意識,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在法律之下,人人都平等
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可以凌駕
柳北一直不懈努力
」法制辦 羅嵐菲
編 輯:張薇
校 對:莫妍
審 核:羅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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