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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人才新政"購房補貼來了,申領更方便!你領了嗎?

市人社部門發布消息:從8月21日起,正式取消創客人才、基礎人才購房優惠資格認定材料中市本級單位辦理者的「在甬繳納社會保險證明」。今後申請者不用再去社保中心開具該證明材料,改由窗口工作人員通過申請者本人社保卡查詢其社保繳納情況。

那麼,大家關注度很高的「人才新政」購房補貼政策,政府具體發了哪些「大紅包」呢?趕緊來看一下!

「人才新政」是目前市創業創新服務聯盟總窗中辦理量最大、群眾關注度最高的一項業務。為了推動「最多跑一次」改革,寧波市人才服務中心通過增設異地窗口的社保查詢介面,簡化申報材料、優化申報流程,這是我市人社局繼「人才新政」基礎人才購房補貼通過社保卡金融賬戶發放后,積極融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又一落地之舉。同時,該簡化措施將計劃逐步向各區縣(市)推廣。

據統計,自2015年11月我市服務聯盟總窗受理「人才新政」購房補貼以來,截至2017年7月,共受理基礎人才資格認定4060人,補貼申請3520人,發放補貼3493人,累計金額9588萬元。其中今年1-7月受理量、發放量、發放金額較去年同期增長64%、74%、79%、107%,各項業務指標屢創新高。

以下內容你值得關注!

2015年11月,我市人才住房新政的發布,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究竟哪些人享受到了政策「紅包」?男女朋友一起購房,這個補貼該如何申領?申領「紅包」怎樣能少跑冤枉路?讓我們一起細細探究一下。

「畢業十年」究竟怎麼算?

總購房款2%的補貼,這可不是個小數目,那麼,政策中提到的「畢業十年」究竟是什麼概念呢?

案例:十年前就來到寧波創業的市民大劉曾經對著政策合計了半天沒搞明白。大劉畢業於2005年,他在2015年10月剛剛入手了一套房子,最終,經過市人力社保部門工作人員的審核,由於大劉畢業時間是2005年7月,而其購房合同首次備案時間則是在10月,因此非常遺憾,大劉剛剛被擋在了購房補貼政策的門外。

而今年2月在高新區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的張女士,最近剛剛辦完了購房補貼的申報,正喜滋滋等著這筆錢入賬。張女士2007年7月拿到畢業證書,今年2月購房,恰好被圈到了政策範圍內。

回答:

市人力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政策中目前已明確,符合條件的基礎人才和創客人才,在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期間購房,且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包括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取得時間,在購房時間(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合同首次備案時間為準、二手住房購房時間以產權登記受理日期為準)前移10年之內,就可以按照政策規定享受補貼。

購房地,工作地,補貼究竟哪裡拿?

案例:

畢業四年多的小蘇目前就職於鄞州中心區的一家貿易公司,不過,他買的房子位於江北區,小蘇就很想知道,自己該去鄞州中心區還是江北區申報購房補貼?

白領小趙對於究竟該去哪兒申領補貼更困惑,她房子買在海曙,買房時在北侖上班,今年年後她換了一份工作,如今上班地點在鎮海,那麼她又該如何申領購房補貼?

回答:

人力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說,創客人才和基礎人才購房補貼由人才工作單位納稅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受理。因此像小蘇這樣的情況,就要前往鄞州的人才服務機構進行申報。

針對小趙的疑問,工作人員說,辦理寧波市創客人才基礎人才購房優惠資格認定后,在寧波大市範圍內跨區域流動變更工作的,由新單位納稅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受理購房補貼發放。因此對於小趙來說,想要獲取購房補貼,正確的「打開方式」是前往鎮海區的人才服務機構進行申領。

對於為數同樣眾多的創客人才來說,該怎麼享受政策呢?官方解釋是: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者由戶籍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受理,省部屬單位及市本級單位報市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服務聯盟總窗。

同時,在甬用人單位通過在甬人才服務機構繳納社會保險的高校畢業生,可憑用人單位委託代繳社保、公積金證明(一式兩份)及人社部門出具的繳納社保證明辦理創客人才基礎人才購房優惠資格認定,然後享受這一「紅包」。

政策享受以家庭為單位

案例:吳先生8年前畢業於武漢大學,3年前從公司辭職后自行創業,開了一家文創企業,比他小3歲的妻子小麗去年剛剛考入我市一家事業單位。自行對照了一下,小兩口一個符合創客人才條件,一個則符合基礎人才條款,那麼他們倆想知道,他們買房,政策是不是可以分別享受?

回答:

這樣的疑問並不止吳先生兩口子有,人力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說,他們也接到了不少此類諮詢,對於這樣的情況,已有詳細解釋,購房補貼政策享受範圍明確為:符合條件的創客人才、基礎人才享受購房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在政策享受期限內僅能享受一次。一套房產最多只能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2%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8萬元。因此,雖然吳先生兩口子雙雙滿足政策,但是他們只能申領一筆補貼。

未婚夫妻、父母共同購房,怎麼算?

夫妻共有房產,只能有一方享受政策,那麼未婚夫妻共同買房又怎麼算,和父母一起購房,又能不能享受政策?

案例1:在一家銀行工作的劉先生最近下半年就要結婚,不久前,在父母資助下,他購入一套房子作為婚房,房產由劉先生的父親和劉先生共同持有。大學畢業不久的劉先生符合「基礎人才」條件,劉先生很關心,像他這樣的情況,政策上會如何界定?

回答:

人社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劉先生這樣和父母共同持有房產的情況並不少見,如劉先生佔有房屋產權一半以上的,可以由劉先生出面申請購房補貼,全額享受這一「紅包」,如果劉先生在房屋產權中佔比不足1/2,那麼「紅包」將按其享有的產權比例來發放。

案例2:

寧波姑娘蘇小姐準備和從湖北來到甬城工作的大學同學小陳結婚,蘇小姐家負責了購置婚房的大部分資金,因此,這套房產的產權證上共有三個產權人,蘇小姐的母親、蘇小姐和小陳,三人各自持有房產的1/3。

回答:

蘇小姐和小陳兩人符合購房補貼政策申報條件,因此,他們兩人可以同時享受補貼,不過,兩人只能分別按持有房產的比例享受。還要重點提醒一句的是,單個享受購房補貼政策申報者需持有1/3(含)以上產權,不然可能就會和「紅包」失之交臂。

購房補貼隔月發放

對照完領取這筆誠意「紅包」的條件,很多人當然也會關心「紅包」落袋為安的時間,據了解,購房補貼實行隔月發放,凡在當月申報的,經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並與契稅部門核對相關信息無誤后,於次月20日由受理單位直接撥付發放。

不過,大家一定要注意,買了房子后,購房補貼要及時地申報辦理,購房補貼受理髮放是有截止時間的:普通商品房在房地產公司交付結算髮票開具之日起半年內;二手房在產權登記受理之日起半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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