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最高法通報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情況

點擊上方「審判」可訂閱哦!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舉辦新聞發布會,通報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等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有關情況。在發布會舉辦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率領366名法官舉行了隆重的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員額法官宣誓儀式,最高法院機關首批員額法官選任工作完成,標誌著法官員額制改革在全國法院已經全面落實。

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舉行首批員額法官憲法宣誓儀式。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部部長孔玲、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部長陳海光、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林文學出席新聞發布會。

據了解,最高法首批入額法官共367名,占編製總數的27.8%。入額法官平均年齡47歲,平均法律工作經歷22年,其中,博士學歷119人,佔32.43%,碩士學歷205人,佔55.86%。這些法官均承辦過疑難複雜案件或曾參與起草重要司法解釋,具有較強的審判業務能力和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紹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員額法官選任情況,今年5月,經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啟動司法責任制等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並以開展首批員額法官選任工作拉開了綜合改革的大幕。一個多月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嚴格遵照中央及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周密組織,環環相扣,經過動員部署、民主測評、考試考核、專業評審、深入考察、公示任職等程序,順利完成了首批員額法官選任任務。最高人民法院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啟動司法責任制等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對於堅定全國法院繼續深化改革的決心和信心,確保中央各項司法改革任務落實到位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和推動作用。

在首批員額法官選任過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嚴格執行中央批准的改革方案,從嚴控制員額比例,從嚴設置法官崗位,從嚴執行入額標準程序,不搞論資排輩,不搞平衡照顧。將員額比例控制在編製數額的30%以內,員額法官崗位均配置到一線辦案部門,綜合部門不設員額崗位。對入額人選要求應為審判員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的助理審判員,突出實績導向和辦案能力。

為把好入額法官的「入口關」,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由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代表、社會代表、專家代表、法官檢察官代表組成的法官遴選委員會,從專業角度對入額人選進行審核評議,並對差額人選不預設比例,進一步強化遴選委員會的專業把關作用。

首批入額法官共367名,占編製總數的27.8%,實現了預定的比例控制目標。入額法官平均年齡47歲,整體年富力強、學歷較高,隊伍梯次較好,法學理論功底紮實,均承辦過疑難複雜案件或曾參與起草重要司法解釋,具有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充分體現了好中選優、能中選強的選任原則。

為了便於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更全面了解全國法院推進司法責任制等四項基礎性改革的整體情況, 徐家新詳細介紹關於此次人民法院選任過程的情況。

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

據徐家新介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領導下,最高人民法院切實履行改革主體責任,加強改革頂層設計,狠抓司法責任制、人員分類管理、健全職業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四項基礎性改革任務的統籌規劃、精準落地和成果鞏固,相關重大改革方案陸續出台,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範圍之廣、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

一、關於完善司法責任制改革

(一)法官員額制改革全面完成。截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遴選產生12萬餘名員額法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367名員額法官),實現了把最優秀的人才吸引到辦案一線。各高級法院在堅持「以案定額」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不同審級、不同地區法院案件類型和數量、人員配置以及轄區內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人口數量、轄區面積等因素,實行法官員額省內統一調配。

(二)新型辦案機制逐步形成。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根據《意見》要求,各地法院普遍建立新型審判權運行機制,取消案件審批,確立法官、合議庭辦案主體地位。改革后地方法院直接由獨任法官、合議庭裁判的案件占案件總數的98%以上,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數量普遍較改革前大幅下降。同時,各地法院根據自身工作實際,靈活組建審判團隊,探索新型審判組織模式,促進扁平化管理和專業化審判相結合。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關於落實司法責任制完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的意見(試行)》,指導各級法院通過制定權力職責清單、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完善信息化審判管理、加強司法標準化建設等方式加強審判監督和審判管理,確保放權不放任、監督不缺位。

(三)院庭長辦案制度初步落實。為充分發揮各級法院院庭長對審判工作的示範、引領和指導作用,根據中央政法委《關於嚴格執行法官、檢察官遴選標準和程序的通知》要求,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關於加強各級人民法院院庭長辦理案件工作的意見(試行)》,就院庭長的辦案數量、建立保障院庭長辦案的工作機制以及建立院庭長辦案情況通報制度等進行了明確。《意見》下發后,各地法院普遍制定了落實院庭長辦案制度的具體方案,實現院庭長辦案常態化。例如北京法院院庭長去年辦案13.8萬件,同比上升52%。廣東法院入額院庭長2016年共辦結各類案件48.92萬件。

(四)內設機構改革積極試點。為適應司法責任制改革要求,建立以審判工作為中心的機構設置模式和人員配置方式, 201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央編辦聯合印發《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試點方案》,就科學設置審判業務機構,有效整合非審判業務機構,嚴格控制機構規模提出明確要求。目前,全國219家試點法院正按照試點方案要求積極開展試點。

二、關於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

(一)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基本完成。根據中央確定的法官職務序列改革「兩步走」方案,第一步法官職務套改工作已於去年完成。目前,在完成法官職務套改工作基礎上,各地法院正積極推動實施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管理。截至今年6月,全國23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完成首批入額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確定工作,9.5萬餘名法官按照單獨職務序列等級進行管理。

(二)法官逐級遴選制度正式建立。2016年5月,中組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明確規定地市級以上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一般通過逐級遴選方式產生,並針對不同層級法院的法官設置不同的任職條件,更加強調法官的審判經驗和社會閱歷,推動形成法官職業發展的良性循環機制。該意見下發后,部分高級法院已經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三)法官助理、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穩步推進。為進一步建立科學的審判輔助人員管理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中組部等部門於2016年6月印發了《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和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編製內法官助理、書記員原則上按照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管理,根據工作性質和管理需要設置職務名稱,單獨核定職數,適當提高工資待遇,並向中基層法院予以政策傾斜,為進一步拓寬法官助理、書記員職業發展空間創造了條件。目前,各地法院正抓緊進行法官助理、書記員職務套改工作。

(四)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為推動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實現專業化、規範化,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人社部印發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改革方案》對聘用制書記員的資格條件、使用方式、等級管理、招錄模式、配備數量以及薪酬標準均提出了明確要求。目前,各地高院正根據改革方案,會同人社、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本省聘用制書記員的具體管理辦法。

三、關於完善職業保障

(一)工資制度改革逐步落實。2015年12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出台《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明確法官、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工資水平分別高於當地其他公務員的相關政策。為推動試點方案的落實,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研究制定《法官、檢察官和司法輔助人員工資制度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明確了員額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的工資標準、工資套改及正常晉陞辦法。為指導全國法院做好績效考核獎金分配工作,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發了《法官、審判輔助人員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指導意見(試行)》。此後,各高級法院積極配合同級人社、財政部門,儘快足額兌現法院各類人員的工資待遇。截至目前,全國共有2356個法院基本落實或通過預發形式落實工資改革,約佔全國法院總數的67.3%

(二)法官履職保障進一步加強。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中辦、國辦印發的《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制定發布了《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實施辦法》。各級法院深入落實兩個文件要求,不斷加強組織建設、機制建設、設施建設,推動履職保障制度落實見效。2016年上半年,江蘇、上海等地相繼成立了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2017年2月,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正式成立。目前,全國各地法院廣泛設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充分履行維護法官基本權利、維護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財產安全、提供救助和補償等職能。

(三)法官懲戒制度初步建立。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明確規定由省一級法官懲戒委員會負責對法官是否承擔司法責任提出建議,提高了懲戒決定的權威性。目前,全國已有14個省(區、市)設立了法官懲戒委員會,明確懲戒委員會人員組成和工作章程。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懲戒工作辦法》,進一步加強指導。

四、關於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

在領導幹部管理方面,目前中級、基層法院院長均已實現由省級黨委(黨委組織部)管理,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有的地方由省委組織部管理,有的地方由省委組織部委託當地地市級黨委管理;法律職務任命方面,各地均按照「省級統一提名,地方分級任免」的模式操作。在編製管理方面,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央編辦、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關於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政法專項編製統一管理的試點意見》,明確提出省以下地方法院的機構編製管理工作,由省以下分級管理上收至省級統一管理。目前,全國18個省(區、市)已經完成省以下法院編製統一管理改革。在財物管理方面,由於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各地司法保障水平差別較大,我們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不強求步調一致,目前,吉林、安徽、湖北、廣東、海南、青海等省份實行省級統一管理,有的省份則暫時還是以地市為單位實行統一管理。

經過四年的改革探索,人民法院不斷推動制度創新,創造了一系列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改革共識日益凝聚,改革成效逐步顯現:一是符合司法規律的體制機制初步形成,法官、合議庭辦案主體地位得到確立,院庭長辦案制度逐步落實,司法責任進一步明確。二是法院各類人員管理更加科學合理,專業化、職業化、正規化水平正在提高,隊伍活力不斷迸發。三是職業保障更加有力,廣大法院幹警更加擁護支持改革,多辦案、辦好案的積極性、責任心明顯增強,職業認同感、尊榮感有所提升。四是司法人力資源回歸辦案本位,優秀專業人才向辦案一線流動趨勢明顯,85%的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五是辦案質效穩步提升,各地法院人均結案數量普遍提升20%以上,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人均結案數、當庭宣判率上升,上訴率、發回改判率下降。近幾年來,隨著立案登記制實施,全國法院立案數年均增長20%左右,在總編製未增加的情況下,結案率不降反升。六是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進一步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工作報告獲得的贊成票達到新高,一些試點法院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下降30%左右。實踐充分證明,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作出推進司法責任制等綜合改革,方向正確,成效明顯。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嚴格按照中央確定的改革時間表路線圖,完善配套措施,狠抓督察落實,確保十九大前司法責任制等綜合改革任務基本完成,為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提供有力的保證。

相關閱讀:

2017,司法體制改革決戰之年 你關心的問題都在這裡了

最高法司改辦主任胡仕浩:確保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地見效

確保在十九大前基本完成司法體制改革 全國法院做什麼、怎麼做

重磅 | 法院司法改革白皮書發布:全國86.7%的法院完成員額法官選任

聚焦地方「兩會」 各地法院工作報告亮點多 深化司法改革成關鍵詞

特稿 | 最高法副院長李少平撰文談司法責任制改革

(關注「審判」微信號,獲取更多精彩資訊)

編輯:花蕾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