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陳清泰在2017年首屆企業改革發展論壇的演講中指出:在一些文件中把管資本與企業的概念、管理方式混雜在一起,監管機構除了管企業,還要管資本,越管越寬、越管越細,使企業不知所措。實際上目前對「管資本為主」有兩種理解。
一種理解認為,管資本是指監管機構直接監管的對象由「企業」轉變為「資本」,實現這個轉變必要的前提是國有資產實現形式要由實物形態的「企業」,轉換成價值形態的「資本」。否則就沒有「資本」這個對象可供監管。
隨著國有資產實現形式的資本化,監管部門應該轉向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機構的監管。通過投資運營機構的隔離,監管機構與實體企業將不再有直接的產權關係,也無權穿越投資運營機構干預其投資的公司。監管機構不管企業,政企分開將順理成章。
「管資本為主」是指在競爭性領域的國有資產應逐步盡數資本化、證券化,而在某些特殊領域不排除政府直接管企業。
對「管資本為主」還有另一種理解,認為管資本為主,是在繼續強化對未轉制企業監管的同時,還要把監管擴張到這些企業可以運作的資本,包括重點管好這些企業的「國有資本布局」等。
「管資本為主」是解決長期困擾我們的諸多體制性矛盾的一把鑰匙。但是兩種理解、兩種做法會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郭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