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經常看報道稱,網紅直播收入高,但到底有賺錢,並沒有一個確切的衡量標準。
據北京日報報道,近日,北京市朝陽區地稅局近日披露,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給直播人員的收入高達3.9億元,但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今年最終補繳了稅款6000多萬元。
「我們平台主播的收入都是通過支付寶提現的,錢都被主播們直接提走了,所以我們就感覺沒必要再替他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了。」該直播平台相關負責人解釋。
就此,地稅部門強調,直播平台制定了相關財務規則,主播也是依靠該平台取得收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應由平台承擔,而不可能由支付寶等第三方負責。
據悉,目前國內市場共有200多家直播公司,用戶數量已經達到2億,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時段同時在線人數接近400萬,同時進行直播的房間數量超過300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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