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企業的品牌意識不斷增強,商標註冊申請量已經連續14年位居世界第一。
然而龐大的商標申請量的背後,卻有大量的商標被閑置,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在此情形下商標轉讓的活動逐漸興起,有效地盤活了閑置商標資源。
但是對於平時跟商標打交道不多的企業來說,很容易掉進商標轉讓的法律陷阱中,商標轉讓的買賣法律常識也是企業必學的技能之一!
今天,企常青就為大家分享一下商標轉讓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解決方案。
一、什麼是商標轉讓
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
二、轉讓商標的注意事項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1、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2、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3、轉讓人應當將註冊商標的類似商品以及近似的商標,一併轉讓給對方;
4、對混淆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並會書面通知申請人;
5、商標轉讓經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三、商標轉讓所需的材料
1、商標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託書;
2、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
3、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複印件;
4、商標註冊證書/受理通知書複印件;
5、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一份;
6、轉讓協議公證書或轉讓申請公證書原件。
四、商標轉讓的時間以及流程
商標轉讓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6個月左右;它的流程如下:
(1)申請
(2)受理
(3)審查
(4)公告
(5)核發轉讓證明
五、商標轉讓的特殊性和法律風險
1、轉讓人必須是該註冊商標或申請商標的權利所有人,他人以欺騙或者不正當手段冒充所有人轉讓商標的行為不具有效力。
2、轉讓兩人以上的共有商標時,必須經過所有權利人確認同意后才能轉讓。
3、商標受讓人必須具備商標申請人的主體資格,必須是依法成立並具有經營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4、受讓人是自然人的,則必須是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及其他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並且被轉讓商標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准的經營範圍內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