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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多久睡一塊才合適

不要睡不要睡,你樂意嗎?文|風小雨

《我的奇妙男友》中,呆萌可愛善良的萬年國民女二號田靜植之所以交了七任男朋友還保持著初吻,緣於一個不可撼動的戀愛原則:交往三個月才牽手,交往六個月才接吻……至於交往多久才可以睡?我想至少也要交往九個月吧?所以她像上世紀的姑娘,堅持著對身體和愛情的信仰。

「三個月牽手都等不了,這樣的人不要也罷!」

聽聽,多麼霸氣!三個月都等不了,分手拜拜不送!說到戀愛多久睡一塊才合適。

作為保守黨,我覺得有必要惹人嫌地說一下。

在我看來,戀愛是件無比美妙的事,直至他和她進行深層次的溝通之前,都是好的。不是說睡了,戀愛就不美妙了。

但總有些什麼悄悄改變了。

你不信,你睡一個試試看。(睡一打也行,更有經驗。)

快節奏的現在,估計沒多少人有類似的原則了吧?

很多人信奉愛情來了你就上。

對上眼不睡白不睡。

感覺到了隨便睡。一言不合壓倒睡。天雷地火直接睡。長夜漫漫無聊睡。無所顧忌想睡就睡。那到底為什麼要把睡的時間推遲一些呢?太早睡了對方,神秘感都睡沒了好嗎。你連他背上有顆痣都知道了,各處長短都知道了。你身上有哪裡怕癢,胸都摸遍了。試問,還有什麼神秘感啊。要知道,很多時候愛源於不了解。

想了解,一知半解,才誘發愛情。

他像從森林裡走出的王子,你驚艷他的清俊內涵。她比別的女孩就是不一樣,你說不上來,但是很有吸引力。

那麼,請保持這份好奇和神秘。

太早睡了對方,會錯過許多原本可以享受的心理路程。為什麼那麼多人追憶初戀?初戀太美好!一切都是未知的。即使從來沒有牽過手,你也樂在其中。哪怕只在人群中偷偷看上一眼,心跳也快到不行。你在日記里寫他的一點一滴,他在你必經之路假裝同行。你眼中沒他,餘光全是他的隱秘。他說著漫無邊際的話,越扯越冷,越說越亂,可那表情就是一個「喜歡」。為什麼以前的人可以僅憑隔空相見就愛一生一世。為什麼很多時候,最純粹的愛情根本無關風月,只管深情。不是牽了手才叫喜歡。不是親了吻才是開始。不是睡一塊才是圓滿。所以不必睡那麼快,因為一睡就跨越了純愛的分水嶺。慢慢享受心動的日夜,共同創造值得珍藏的過程才更重要。一起旅行,一起逛書店。一起聽音樂,一起看電影。一起聽雨,一起在樹蔭下打盹。

一起去看演唱會,一起在秋天夜晚街頭上飛馳。

待他把自己打開一層層包裝,露出真性情。待她因你眼中承載星月光輝,笑得像個孩子。再睡不遲。以前的人牽個人可以興奮好幾天。延遲睡一塊,會得到更多因愛的喜悅。會擁有更深刻的愛的烙印。別怕,不給睡人就會跑,這樣的人也不是真的稀罕你。太早睡一起,很容易後悔。人多複雜啊,你以為足夠了解他,不過只是誤會而已。人是最會偽裝。從頭到腳沒有不可修飾的。包括人心。你喜歡什麼,就可以扮成什麼樣。可是人同時也是最沒耐心的。可以偽裝一個月,三個月成能吸引你的樣子,但讓他裝一年半載,很難不露餡。日久見人心,給彼此一個時間去感受對方是否真的如自己所想,只會受益。多少姑娘早早把身心交給渣男,臨到頭,又痛哭痛罵。其實很多時候,你只要捱他幾個月,就不會受到傷害。到底什麼時候睡呢?還是看你自己吧。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如果是男神一樣的人物,作為顏控的我,感情還不夠水到渠成,也無視以上扯淡,直接撲倒才不枉暴殄尤物。每睡一次都是賺到啊。(嘿嘿,狐狸臉。我錯了行嗎?)其它的吧,還是忍忍好了。反正女生好忍。男生就有點殘酷啦。不過,真的喜歡,不會一點時間都忍不了吧。實在不行,你還有手啊!(不要打我,我聽道聽途說的不行嗎?)PS:晚安各位,其實我想說,想睡就睡,只要不後悔。

但是,純愛是非常難得的,我還是覺得牽牽手就夠美好的階段最美啊!

圖片來自《那年冬天風在吹》。

話說長腿歐巴越寅成可是我心中顏值巔峰,呃,之一呢。你們也知道,我非常博愛。

這部片唯美,船戲多,但沒水。哈哈哈~~~喬妹真是美得不可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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