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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各小學招生簡章大彙集!拿走不謝!

又到了一年一度

國小一年級新生報名的時間了!

7月25日起

宿州主城區國小入學報名工作正式開始.

7月25日報名首日 雪楓國小港利校區門前排滿了家長

宿州市第一國小(校本部)7月25日招生首日 家長們相繼趕來辦理報名手續

宿州市第六國小7月25日招生首日 家長們排隊等候辦理報名手續

家長來到宿州市第一國小(拂曉校區),了解國小報名相關信息

家長來到宿州市第一國小(通濟校區),了解國小報名相關信息

宿州市雪楓(集團)國小、宿州市第一國小(校本部、環宇校區)、宿州市第十二國小(校本部)、宿州市第三國小、宿州市第四國小、宿州市第六國小、宿州市第十一國小等率先開啟報名工作。十二小天鵝灣校區、宿州第一國小(拂曉、通濟校區)等國小入學報名7月27日開始。

宿州市第一國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簡章(校本部)

根據埇橋區教體局《2017年宿州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意見》(埇教基[2017]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時間:7月25日至7月31日。

二、招生對象:至2017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辦法:今年宿州城區國小招生繼續實行免試就近入學的辦法,確保城區國小適齡兒童全部按時入學。

(一)一般情況入學辦法

城區國小招生原則上要求「兩個一致」:即適齡兒童城區常住戶籍與其父母戶籍相一致(以適齡兒童家庭為單位立戶:如發生戶籍遷移變動,應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辦理完畢);適齡兒童城區常住戶籍與其實際居住地(以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具有完全產權(僅限用途為住宅)的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為依據)相一致。

符合「兩個一致」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將優先保障其就近入學。戶籍和實際居住地是在環城河以內、淮海路以東的埇橋街道的城隍廟、東仙橋社區內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帶領,在7月25日、26日,持宿州城區常住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接種單位查驗蓋章)、出生證等材料(及複印件)到所在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二)特殊情況入學辦法

1、因故造成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城區常住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在其實際居住地學區學校入學。

2、適齡兒童出生時隨父母落戶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城區戶籍(從未遷移過,以戶口簿記載為準)。同一城區住房(適齡兒童及父母城區無其他住房,需不動產登記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無房證明),並一直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經學校核實無誤的,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地址學區學校入學。

3、適齡兒童及父母屬宿州城區常住戶籍,遇房屋拆遷需另行安置的,要提供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合同。

(1)尚未安置到位且在城區無其他住房的(需不動產登記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無房證明),應憑原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被收回的,需不動產登記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房屋檔案查詢證明),經學校核實無誤后,在原住房地址學區學校入學。

(2)已安置到位併入住的,應憑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未能辦理不動產權證的,需徵收辦出具相關安置證明),經學校核實無誤后,在安置地學區學校入學。

4、適齡兒童及父母屬宿州城區常住戶籍,已入住新購房屋(須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購房),但暫未辦理不動產權證,且在城區無其他住房的(需不動產登記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無房證明),應憑購房合同、正式購房發票(或銀行提供的按揭貸款證明材料)、購房備案表,並同時提供住戶使用水、電、(氣)的正規票據,經學校核實無誤的,可在新購房屋學區學校入學。

四、家長來校報名時間安排和地點:

(一)時間:

7月25日:居住東仙橋社區(環城河以內、勝利路以南)的招生對象。

7月26日:居住城隍社區(環城河以內、勝利路以北)的招生對象。

辦公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註:非特殊原因,如果不按時報名,不予補辦。

(二)地點:勝利路一小校本部

宿州市第一國小(校本部)2017年秋季一年級報名首日現場

五、其他:

1、申請報名辦法,詳見報名處公告。

2、根據區局招生工作意見,要嚴格規範招生行為,堅決杜絕虛假戶籍、住址、年齡等現象的出現,凡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入學資格,並報請相關部門追究弄虛作假人員責任。經審查確系本學區的招生對象,按公布的新生錄取名單,於8月31日上午報到入班。

註:房屋產權證抵押貸款的,可取出房產證報名;或憑市房管局檔案室驗印的房產證複印件、銀行貸款合同、還款明細單等抵押材料代替房產證書報名。

宿州市第一國小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報名辦法

1、請家長仔細閱讀埇橋區教體局《2017年宿州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意見》(埇教基[2017]4號文件和我校一年級招生簡章。)

2、到校后先領一個順序號,依照順序、帶齊證件(原件及一份複印件)到報名處辦理申請手續。

3、天氣十分炎熱,請家長安全、有序地在家長休息室等候報名,我們會竭誠為您服務。

4、因為招生過程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督查,您的戶口本、房產證等資料要放在學校一段時間,返還時會提前通知。

5、報名合格的學生請家長於8月31日上午帶孩子到校查看錄取名單,入班報到。

宿州市第一國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簡章(環宇校區)

一、招生時間:7月25日至7月31日。

二、招生對象:至2017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辦法:今年宿州城區國小招生繼續實行免試就近入學的辦法,確保城區國小適齡兒童全部按時入學。

(一)一般情況入學辦法

符合「兩個一致」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將優先保障其就近入學。戶籍和實際居住地是在銀河一路以北、西昌路以西、沱河路以南、人民路以東的西關辦事處環宇社區社區內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帶領,在7月25日、26日,持宿州城區常住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接種單位查驗蓋章)、出生證等材料(及複印件)到所在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一)時間:

7月25日:居住銀河二路以南的招生對象。

7月26日:居住銀河二路以北的招生對象。

辦公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二)地點:宿州市銀河二路一小環宇校區。

五、其他:

報名辦法

宿州市第一國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簡章(拂曉校區)

根據埇橋區教體局《2017年宿州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意見》(埇教基[2017]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一般情況入學辦法

符合「兩個一致」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將優先保障其就近入學。戶籍和實際居住地是在高速公路以東、宿永路以南、拂曉大道以西、澮水路以北的三八街道、三里社區內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帶領,在7月27日、28日,持宿州城區常住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接種單位查驗蓋章)、出生證等材料(及複印件)到所在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一)時間:

7月27日:居住拂曉一號、恆大名都小區的招生對象。

7月28日:居住匯豪新天地、拂曉新城、中辰一品小區的招生對象。

(二)地點:宿州一小拂曉校區

五、其他:

報名辦法

宿州市第一國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簡章(通濟校區)

(一)一般情況入學辦法

符合「兩個一致」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將優先保障其就近入學。戶籍和實際居住地是在銀河二路以北、拂曉大道以西的三八街道楊廟、大吳社區內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帶領,在7月27日、28日,持宿州城區常住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接種單位查驗蓋章)、出生證等材料(及複印件)到所在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四、家長來校報名時間安排和地點:

(一)時間:

7月27日:居住楊廟社區的招生對象。

7月28日:居住大吳社區以北的招生對象。

(二)地點:宿州市通濟五路一小通濟校區

五、其他:

報名辦法

宿州市第十二國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簡章(校本部)

根據埇橋區教體局《2017年宿州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意見》(埇橋基[2017]4號)文件精神,結合宿州十二小集團學校招生實際,現將2017年招收一年級新生有關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招生班數:六個班

二、申請入學條件

1、入學兒童至2017年8月31日前年滿六周歲,即2011年8月31年出生的適齡兒童(含三殘兒童)。

2、具備下列條件:(1)戶籍。具有本學區宿州城區常住戶籍的;依據《宿州市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宿政辦發[2015]23號)遷入宿州城區戶籍的。(2)居住。適齡兒童家庭應實際居住在本學區範圍內。

三、學區範圍

南環城河以南,東昌路及二中路以西,澮水路以北,淮海路及運糧河以東。即南關街道葛園、二中社區。

四、招生要求

1、城區國小招生原則上要求「兩個一致」:即適齡兒童城區常住戶籍與其父母戶籍相一致(以適齡兒童家庭為單位立戶;如發生戶籍遷移變動,應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辦理完畢);適齡兒童城區常住戶籍與其實際居住地[以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具有完全產權(僅限用途為住宅)的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為依據]相一致。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實際居住地居住時間應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以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記載時間為準]。

2、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有一定學習能力的兒童。

3、符合「兩個一致」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將優先保障其就近入學。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帶領適齡兒童,持宿州城區常住戶口簿等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學區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五、申請入學必須帶的證件

「五證」:(1)宿州城區常住戶口簿;(2)父母擁有產權的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3)醫學出生證明;(4)父母身份證;(5)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接種單位查驗蓋章)。

六、家長來校申請(報名)時間安排和地點

(一)時間:

7月25日上午:居住葛園社區的招生對象。

7月25日下午:居住二中社區的招生對象。

7月26日下午:解決有關問題的招生對象。

辦公時間: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二)地點:宿州市第十二國小院內(汴河中路)

七、其他:

申請(報名)辦法,請按校園內張貼通告執行,未盡事宜依照《2017年宿州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意見》辦理。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宿州市第十二國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簡章 (天鵝灣校區)

一、招生班數:6個班

二、申請入學條件

1、入學兒童至2017年8月31日前年滿六周歲,即2011年8月31年出生的適齡兒童(含三殘兒童)

三、學區範圍

沱河以北,汴河以南,匯源大道以西的城區。北關街道北關社區。

四、招生要求

1、城區國小招生原則上要求「兩個一致」:即適齡兒童城區常住戶籍與其父母戶籍相一致,(以適齡兒童家庭為單位立戶;如發生戶籍遷移變動,應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辦理完畢);適齡兒童城區常住戶籍與其實際居住地[以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具有完全產權(僅限用途為住宅)的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為依據]相一致。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實際居住地居住時間應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以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記載時間為準]。

2、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有一定學習能力的兒童。

3、符合「兩個一致」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將優先保障其就近入學。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帶領適齡兒童,持宿州城區常住戶口簿等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學區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五、申請入學必須帶的證件

(一)時間:7月27日上午:居住天鵝灣和綠洲佳苑小區的招生對象。

7月27日下午:居住公園道一號、恆大小區和北關新村的招生對象。

7月28日下午:解決有關問題的招生對象。

辦公時間: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二)地點:宿州市第十二國小天鵝灣校區院內(西昌北路)

申請(報名)辦法,請按校園內張貼通告執行,未盡事宜依照《2017年宿州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意見》辦理。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雪楓(集團)國小2017年一年級新生招生簡章及招生細則

宿州市雪楓國小2017年一年級新生招生簡章

根據《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及《安徽省中國小辦學行為規範》和《埇橋區教體局二〇一七年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意見》(埇教基【2017】4號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一年級招收六年制(六周歲)新生工作,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確保本學區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現將我校2017年一年級新生招生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800人

二、新生入學條件:

1、年齡:凡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六周歲),均可報名上六年制一年級。凡2016年已在外地外校辦理一年級入學手續的,不得重複報名。

2、報名時應持證件:新生及合法監護人(父母)的宿州城區戶口本(派出所戶口底冊有名的)原件及複印件;父母雙方身份證;本學區內的有效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兒童保健手冊)。

3、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無精神疾病的兒童。

三、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7月25日至7月31日

【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辦理入學手續】。

2、報名手續:適齡兒童由監護人陪同持宿州城區戶口本、房產證、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父母雙方身份證、適齡兒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到我校傳達室進行驗證初審,領取報名順序號碼后,到驗證審核處報名,再到複核驗收組簽字確認。

四、報名地點:雪楓國小港利校區。

地 址:銀河二路與濟通二路交叉口。

五、張榜公布時間:

8月30日公布一年級新生分班名單。

六、報到時間:8月31日上午學生報到註冊、進行學前培訓。

宿州市雪楓國小

2017年7月21日

按照埇橋區教體局《2017年宿州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意見》(埇教基【2017】4號)文件精神,為了保證學區適齡兒童全部入學,結合本學區和各個小區的實際情況,今年一年級新生報名條件如下:

一、招生對象: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時間:2017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三、就讀安排:

1、雪楓、西仙橋社區的新生在校本部就讀。

2、西關街道和園社區,三八街道銀河社區的新生在磬雲路校區就讀。

3、由於港利校區班級數量少,新生數量多,為了避免大班額的現象,影響學生的身心發展和教學質量,港利校區的新生可以自願到校本部、磬雲路校區入學,或由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四、報名條件

1、本學區城區戶口本(辦理日期應為2017年6月30日之前)和房產證(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具有全產權,辦理時間應為2017年6月30日之前)一致的,在房產證住址地所在的學區入學。本學區城區戶口本和房產證不一致的,在房產證住址地所在的學區入學。有城區戶口,在本學區買房已經入住的沒有房產證的,要提供購房合同、發票、備案表,新生和監護人(父母)的無房證明,在住址地所在的學區入學。(所有提供的房產證,購房合同、備案表,房屋的規劃性質應為「住宅」)

2、自己建房,有城區戶口,學區內房產證,可在住址所在地校區入學;有城區戶口,有自建房,沒有房產證的,經核實后,在所在校區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入學,如果所在校區沒有學位,可在集團其他校區安排入學,或由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拆遷安置的新生,產前安置手續齊全,已經入住,在安置地所在的校區入學;沒有安置到位的,在原居住地的學區入學(需要提供新生監護人父母雙方無房證明)

3、新生的戶口出生時隨父母落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上沒有遷移的,同一城區住房,一直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需出示適齡兒童及父母城區無其他住房證明,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所在地學區入學。

4、有城區戶口,學區內購房票證齊全沒有交房,居住地學校有學位可以入學。居住地校區沒有空餘學位,在集團其他校區有學位的情況下,由教育集團調到集團其他校區就讀。集團各校區有學位,則由教體局統一安排入學。有城區戶口,沒有房產,在城區戶口所在地租房的,需提供無房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水、電費發票,住址證明,經核實后,有學位可在所屬學區入學。所屬學區沒有學位,可安排集團其他校區入學,或由教體局統一安排入學。

5、外來務工人員,憑戶口本、居住證、務工證明、社會保險、住址證明材料等材料,經核實無誤,其隨遷子女可在校本部、磬雲路校區入學。如校本部、磬雲路校區學位已滿,由教體局統一安排入學。

(1)戶口本:進城務工人員及隨遷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本。

(2)居住證:至2017年6月30日,進城居住滿3個月(以居住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要提供居住地租房的票據,所交水電費發票,學校入戶摸底核實。

(3)務工證明:經商的需提供工商經營許可證,務工的需提供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進城務工時間,至2017年6月30日應滿3個月,出示用人單位工資單。

(4)社會保險:至2017年6月30日,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區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以上。

(5)住址證明: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區購房居住的,需提供房產證,在城區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部分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材料。

6、駐宿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入學,招商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子女入學,由教體局統籌安排。

五、報名時間及安排:上午:7:30—11:30 下午:3:00—6:00

7月25日 上午:雪楓社區 下午:西仙橋社區

7月26日 港利小區,雲集小區(17:00-19:00)

7月27日 上河城小區,華電小區(17:00-18:00)

7月28日 上午:水木清華,御品華府(10:30-12:00) 下午:萬達小區

7月29日 上午:和園社區(勝利路以北居民) 下午:銀河社區的勝利小區

7月30日 上午:新都市華庭 下午:銀河社區的明日小區及其他小區

7月31日 上午:雪楓教育集團學區內所有期房業主及學區內有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7月31日 下午:處理遺留問題

六:溫馨提示

1、做文明家長,說文明話,做文明事,給孩子做個好榜樣。

2、不要在校園內大聲喧嘩,無理取鬧。

3、不要亂丟垃圾,不要在校園內吸煙。

4、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攀折樹木,不踩踏花草,保證孩子的安全。

宿州市雪楓國小

2017年7月21日

宿州市第四國小2017年一年級新生招生簡章

根據《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及《安徽省中國小辦學行為規範》和《埇橋區教體局2017年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意見》(埇橋基【2017】4號文件)精神,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並結合我校實際,確保本學區適齡兒童全部入學。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區範圍:

南環城河以南、西昌路以東、淮海路及運糧河以西,澮水路以北;所轄社區:南關街道萬里橋社區和恆馨、二中社區(局部)。

二、招生對象和條件:

城區國小招生原則上要求「兩個一致」:即適齡兒童城區常住戶籍與其父母戶籍相一致(以適齡兒童家庭為單位立戶;適齡兒童城區常住戶籍與其實際居住地〔以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具有完全產權(僅限用途為住宅)的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為依據〕相一致。

居住在南關街道萬里橋、恆馨、二中社區(南環城河以南、淮海路及運糧河以西、澮水路以北、西昌路以東)的適齡兒童。

2017年8月31日前年滿六周歲,即2011年8月1日前出生的四國小區的城區常住戶口適齡兒童(含三殘兒童);均可報名上六年制一年級。凡2016年已在外地外校辦理一年級入學手續的,不得重複報名。適齡兒童應具備一定的學習能力,無傳染病、精神疾病。

三、招生辦法: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須由監護人帶領,在規定的時間內,持以下證件(原件、複印件),到學校報名。

1、城區戶口本(電腦列印本);

2、房產證(父母擁有完全產權的房產證、用途為住宅);

3、兒童父母身份證;4、兒童免疫接種卡;5、兒童近期1張1寸彩照。

6、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相關招生政策指導意見:進城務工人員持戶口本、居住證明、務工證明、社會保險、住址證明等相關材料,在學校學位未滿的情況下其隨遷子女可就近入學。

四、報名時間、地點

1、時間:7月25日至31日(上午8點至11點,下午3點至6點)

7月25日至7月26日 招生學區內手續齊全(兩個統一)適齡兒童

7月27日至7月30日 處理符合其他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問題

7月31日 處理相關遺留問題。

2、地點:宿州市第四國小院內

五、報名成功適齡兒童8月30日上午8點到校查看分班情況,入班註冊。

六、其他:具體報名辦法及流程請參照校內提示進行。未盡事宜按照《2017年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意見》辦理

宿州市第四國小

2017年7月20日

宿州市第十一國小2017年一年級招生簡章

遵照《2017年宿城國小招生工作意見》(埇橋基【2017】4號文件)執行。

一、招生時間:7月25日至7月31日

二、學區範圍:東關大街以南,東昌路至二中路以東,澮水路以北,鐵路以西。

三、招生對象:本區內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前年滿六周歲,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在籍學生除外)。

四、招生辦法:按照要求進行分類招生,符合「兩個一致」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將優先保障其就近入學,其他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凡符合招生條件的兒童,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帶領,在規定時間內,持以下有效證件辦理報名手續:①戶口本;②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發票、備案、水電氣使用票據)、或拆遷安置合同(選房登記表)、或租房備案證明];③預防接種證(須經接種單位查驗蓋章);④出生醫學證明;⑤父母身份證;⑥近期1寸彩照1張等;進城務工人員還要提供⑦居住證;⑧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⑨社會保險。提供材料要真實,如弄虛作假將取消本校入學資格。

五、招生條件:按《2017年宿城國小招生工作意見》分為四大類:

(1)、A類:學生父母有房產證,證件齊全,優先入學。

1、本學區戶籍,本學區房產證,兩證齊全一致。

2、宿州城區戶籍,本學區房產,兩證齊全不一致。

3、宿州城區戶籍,在本學區購房,票據齊全且實際入住,暫未辦理房產證,有合同、發票、備案、水電(氣)使用票據。

(2)B類:學生父母無房產證,證件齊全優先入學,不齊全的進行統籌。

1、宿州城區戶籍,本學區自建房且手續(土地證、規劃證、施工許可證)齊全的優先入學。如手續不全的,學校有空餘學位可安排入學,無空餘學位,由集團校或教體局統籌安排。

2、宿州城區戶籍,拆遷安置在本學區的,手續齊全可在本校優先入學。尚未安置到位的,原房屋屬本學區的,提供無其他住房證明,也可在本校優先入學。

3、宿州城區戶籍,學生父母一直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本學區房屋居住,戶籍從未遷移的,提供父母無房證明,可優先入學。如學生父母為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共有人,需提供學生父母的房產信息,如父母名下還有其他房產,應在單獨房產所在地入學。

(3)C類:學生父母無房產證,證件不齊全,統籌安排。

1、宿州城區戶籍,購本學區房屋票據不齊全,尚未交房,無水電(氣)使用票據的,學校有空餘學位可安排入學,無空餘學位,由集團校或教體局統籌安排。

2、本學區戶籍,無房產租房的,學校有空餘學位可安排入學,無空餘學位,由集團校或教體局統籌安排。

(4)D類: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1、外來務工人員(非宿州城區戶籍)子女入學需提供以下材料:

原籍戶口本,居住證(截止2017年6月30日滿3個月以上);務工證明(工商經營許可證或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至2017年6月30日,進城務工人員在宿州城區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應滿3個月以上);住址證明(本學區學生父母有房產優先,租房要視學位情況進行統籌)。

特別說明:ABC類應為2017年6月30日前的城區戶籍;房產證應以2017年6月30日前辦理時間為準。

六、報名地點:宿州市第十一國小東院

七、報名流程

1、領取報名號;2、複印戶口本、房產證、身份證、出生證、預防接種證的相關證件。3、到報名處審核有效證件並登記,保留所有原始證件備上級核查。

八、招生日程

1、7月25日-29日 證件齊全報名辦理;

2、7月30日-31日 證件不齊全,根據空餘學位統籌登記。

3、8月30日,公布新生編班;

4、8月30日 上午:新生到校入班註冊,進行放學路隊操練;下午:召開家長會,入學教育,採集學籍信息。

九、招生工作時間

上午:8:00-11:00

下午 3:00-6:00

宿州市第十一國小

2017年7月22日

宿州市第三國小2017年一年級新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五個班,225人

二、新生入學條件:

1、年齡:凡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均可報名上六年制一年級。凡2016年已在外地外校辦理一年級入學手續的,不得重複報名。

2、報名時應持證件:新生及合法監護人(父母)的宿州城區戶口本(派出所戶口底冊有名的)原件及複印件;父母雙方身份證;本學區內的有效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和兒童入學接種查驗證明。

3、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無精神疾病的兒童。

三、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7月25日至7月31日

【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辦理入學手續。】

2、報名手續:適齡兒童由監護人陪同持宿州城區戶口本、房產證、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父母雙方身份證、適齡兒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到我校傳達室進行驗證初審,領取報名順序號碼后,到驗證審核處報名,再到複核驗收組簽字確認。

四、報名地點:宿州市第三國小東教學樓三樓(微機室)一年級新生報名處

五、公布時間:

9月1日公布一年級新生分班名單。

六、報到時間:9月1日上午學生報名、進行學前訓練

註:以上條款解釋權在學校。

宿州市第三國小

2017年7月23日

招生條件,分為四大類:

A類

A1.兩證齊全且一致;A2.兩證齊全但不一致,以房產位置為準(提供購房合同、發票、備案表、各種票據、無房證明);A3.有城區戶口和購房合同但房產證未拿到、證件齊全且實際入住(需提供戶口本、購房合同、發票、水電氣票據)。

B類

B1.自建房(a.手續齊全,直接錄取;b.手續不全,根據學位情況而定);B2.拆遷安置(a.安置到位的,在安置地學區入學;b.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房屋所在地學區入學);B3.孩子父母無房產,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直的(孩子出生就跟老人一直居住)(a.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上只有祖父母姓名的,提供無房證明;b.孩子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產的,到房管局調取證明材料)。

C類

C1.有城區戶口、已購房但未交房的(提供購房發票,視房屋所在地學校學位而定,無學位則由教體局統籌安排);C2.有城區戶口、租房(提供無房證明,視租房所在地學校學位而定,無學位則由教體局統籌安排)。

D類

外來務工人員(非埇橋區戶籍的);提供務工證明、居住證和租房的房產證或備案證明<2017年6月30日前滿3個月及以上>、宿州城區社會保險<2017年6月30日前滿3個月及以上>。

宿州市第六國小2017年一年級招生簡章

在過去的一年裡,我校在各方面工作中取得了輝煌成績。新的學期,我校將繼續按照上級要求,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深化新教程改革,全面推行宿州教育,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現就一年級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1、報名條件:

(1)我校招生學區為:北環城河以北,西昌路以東,北沱河以南,雪楓公園東邊線以西。

(2)所轄社區:北關街道華地、教場社區。

(3)凡年滿六周歲(2010年9月1日以後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宿州城區常住戶籍、本學區的適齡兒童,均可報名。

報名時應出示和提交:①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複印戶口簿首頁、新生父母及新生頁)、房產證、防疫苗接種記錄單。

(4)轄區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嚴格按照埇橋區教體局招生說明文件1-5條執行。(根據學位情況教體局統籌安排)

(1戶口簿 進城務工人員及隨遷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 2居住證 進城務工人員在有效期內的《宿州市居住證》,至當年6月30日,務工人員進城居住應滿6個月以上;3務工證明 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在城區經商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等。②在城區用人單位務工的,需提供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簽約的《勞動合同》;4社會保險(截止6月30,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的證明);5住址證明(房產證或由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材料))

2、宿州市第六國小招生範圍、方法、要求詳見學校公示欄。

以上提供入學材料均需原件和複印件,如有不實取消入學資格。

3、報名時間:

2017年7月25日-3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宿州市第六國小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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