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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公民」事件:業主、公租戶和物業都有話說

  龍崗公租戶與小區業主糾紛事件,最近在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有人說:公租戶無理霸佔公共資源;有人說:業主歧視公租戶,稱其是二等公民。

  一場輿論之戰後,我們發現,業主和公租戶的問題並沒有得到實質性解決,矛盾卻因網路道德素質聲討言論愈演愈烈,關注點也早就不在業主和公租戶車位分配問題上,到底業主和公租戶的訴求是什麼?似乎原本在這場爭端中最重要的事已經不重要。

  當事人說

  業主1:並非歧視,憤怒的是被欺騙

  其實當初在購買信義金御半山花園時,業主們是知道小區內將有公租戶的,但當時的銷售人員說到將會有圍牆將公租戶隔開,並且不共享小區的資源,只是不知道為何在兩個月前這道圍牆被拆除了,在長長的坡道上留下了一個通向小區的小門。

  住建局在給業主的答覆中說到,726戶公租戶是配給整個金御半山片區的,戶數占整個片區的8%,這樣的配比應該是合理的,但讓金御半山一期的業主們無法理解的是,既然是配給整個片區的公租戶,為何卻僅僅只與一期的業主們分享資源。

  其實業主們對於公租戶沒有很大的不滿情緒,但也有業主指出如果由著網上罵戰越吵越凶,難免會影響到一些公租戶及住戶之間的關係,導致現實中大家相處不愉快。而提倡將圍牆封上,更多的是因為了解到了公租戶中有一些轉租情況存在,害怕有些來路不明的外來人員造成意外以及擔心長坡道將會留下安全隱患。

  業主們認為將如此多的公租戶全安排進一期,且分配一期的資源才是矛盾的根源,況且在銷售時所承諾了公租戶不共享小區資源,這一陳述對於業主們來說是一種欺騙。所以小區的業主統一訴求是:在如此大的公租房配比下,堅決不共享小區花園和地庫車位,但是可以讓公租戶們使用地面停車位。

  業主2:建議將公租戶獨立成區

  「我們買房子時花了那麼多錢,為什麼每個月只要幾百塊錢的公租戶也能享受?這並不是歧視公租戶,而是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住在萬科公園裡的住戶馬女士覺得,業主們每個月都負擔著不小的生活壓力以及高額的月供,而公租戶卻憑著低廉的租金,就可以享受著業主們花費高昂成本才能享受的公共資源,相比起公租戶,業主才是委屈的一方。

  業主們認為按照相關法律,車位應該是歸業主所有的,而公租房的租戶不是業主,所以也不應該享有為業主配置的車位。而在萬科公園裡的物業管理APP「住哪兒」中部分業主更是表示,希望將公租房所在的六棟獨立開來,與商品房業主互不干涉,各自相安。

  而有些業主也表現得很淡定,以為事情已經解決了,住在5棟的陳先生說:「雖然和公租戶住的最近,但是平常大家都上班幾乎沒什麼機會遇見,小區的花園也就是老人和小孩在玩,自己是沒什麼精力去花園的」。

  公租戶說

 公租戶1:談妥了,公租戶不佔用業主車位

  遇到公租戶吳先生時,剛住進信義金御半山一個月的他正帶著妻子和孩子在花園裡散步。「據我所知兩周前的四方會談解決了車位問題了,物業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公租戶使用五棟周邊的地上車位以及商業車位,不會去佔用業主的車位。」

  而對於花園的使用問題,吳先生認為在實際使用過程中,花園並不是特別的擁擠,而且他們交了相同的物業管理費,應該也可以一同使用花園。而談到將公租戶隔離的圍牆,吳先生說在他入住之前就已經拆除了,而且他個人認為如果是僅是出於安全的考慮的話,將圍牆封上是可以理解的。而讓吳先生疑惑的是為什麼網上會吵得那麼凶,可是在實際生活中業主和公租戶們並沒有什麼衝突,相處是比較和睦的。

 公租戶2:獨立成區,降低物管費也不錯

  萬科公園裡設計容納300餘戶公租戶,位於小區6棟住宅,目前已經有150餘戶公租戶入住,剛入住2天的袁先生就是其中一員。在網上被人稱作「二等公民」讓袁先生非常憤怒,但是他說:平常工作那麼忙,在深圳生活的壓力那麼大,誰有時間去吵架呢?平常上下班和業主也就是打個照面而已。

  袁先生認為如果要解決這個事情,舉辦一個業主大會來投票就好了,其實公租戶們不需要很多的車位,因為公租戶中擁有車子的始終是少數,而對於業主們想要將公租戶獨立的想法,袁先生表示,其實對於像他這種早出晚歸沒時間逛花園的公租戶來說,獨立成區降低物業管理費對他而言也是不錯的選擇,畢竟他現在和業主給的是一樣的物業管理費,每個月對於他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物業說

  萬科物業在公示欄處貼出了「致公園裡花園三期全體業主的一封信」,信中交代,萬科公園裡花園三期交付現狀與規劃報建一致,實際車位與政府規劃審批也一致。並且在銷售環節中也明確展示了規劃車位的數量以及車位歸三期全體業主共同使用,並且6棟保障房與其他樓棟是屬於同一物業管理範圍的。

  深圳萬科物業田經理就這一問題的解決給出回復,公園裡花園三期六棟保障房於2017年7月4日分批進行交付,入住后提出辦理車卡需求。關於保障房,和政府簽訂的約定里,和三期商品房屬同一物業管理區域,無特別約定。公園裡花園物業服務中心車卡按照一戶一卡、先到先得、每期辦卡數量不超過車位上限原則進行辦理。后經住房保障科、南灣街道、樟樹布社區工作站溝通,協調反租一期專有產權車位資源用於保障房住戶辦理車卡業務。

  截止記者發稿前,信義方面尚未對此次事件作出回復。

  專家說

  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李宇嘉博士認為問題的根源有幾個:

  首先,政府在公租房建設上,重數量不重供應的有效性,造成配套嚴重缺失;其次,在車位公共資源共享和分配上,沒有及時出台明確規則,即當居住人數增加,特別是居住家庭擁有車的數量增加的情況下,如何解決供需矛盾,如何確定享受的先後順序,也是要考慮的問題。

  針對這個問題,李博士認為應按照實際居住家庭戶數,來配置公共車位,限制每戶只能享受一個車位。出租住房的,車位也要同時出租,作為配套租賃的內容。這個內容在租賃管理方面還沒有涉及到,因為租賃法規都在規範租房合同的履行和租賃市場秩序,對於公共服務的規範剛剛開始,建議各地在立法方面要將上述內容加入裡面。

  信榮律師事務所張茂榮律師認為,公租房和業主的矛盾根源在於兩種住房需求模式不同、房屋使用權獲得渠道不同、群體不同,對房屋權利意識也不同。業主最根本的還是購房時的自身選擇,以後可以選擇「無配建」、「全商品房」小區,從而避免類似糾紛出現。

  而要徹底解決紛爭,還是修改、完善頂層設計,就棚改、舊改、附保障房配建任務的土地招拍掛等制定對應政策,比如改商品房建設配建保障房無償交付政府為不再配建,而是由開發商作為商品房出售後直接給支付保障房基金,由政府統一選址集中建設保障房,改變目前混合制,實現商品房和保障房完全分開。

  他山之石

 香港:同片區、不同小區,減少矛盾

  香港有公屋,類似深圳的公租房,房子的管理全部都由政府來管理,鄰里有問題,可報警或者找管理處處理,房屋處專門管理違規的人。香港從設計上就杜絕了這一現象,公租房與商品房不是共同在一個小區,而是各自相對獨立的小區,相鄰的小區使得矛盾少很多,社會矛盾也不至於激化。

  原來香港也有大片保障房直接與商品房安排在一個區域的設計,也引起了很大矛盾,整個社區很容易形成貧民窟,相比之下商品房和公租房在一個片區卻不在一個小區各階層融合的方式更加可取。

  美國:地稅減免,讓低收入家庭住進豪宅

  美國政府通過地稅減免政策,使得紐約曼哈頓很的中高檔公寓為低收入家庭設計一小部分單位供他們使用,如果開發商同意開發這些單位,所有購房者都能得到10-20年的地稅減免。低收入單位入住者通過抽籤決定,有些豪宅開發商就不會參加這個計劃以免拉低項目檔次,但很多大項目都會參加,因為地稅減免能為購房者每年減免過萬美元的地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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