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伴們有沒有碰到這樣的場景☟
好好的走在寬闊的大馬路上,
迎面開來一輛車,
wow~亮瞎了word眼!
but~不是因為這車多麼酷炫,
只是…
那遠光燈實在閃瞎眼!
終於~
這次咱們的漳州交警蜀黍要放大招了!
據了解,在市區勝利路與元光南路路口,今年5月份,交警已經安裝了4套遠光燈抓拍系統。從6月份開始,該系統已經進入調試階段,近期將啟用。
小編解讀
這也就是說,以後如果您開車打遠光燈經過該路段,將會被抓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對違法使用車燈的,給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並記1分。
另外,在勝利路市政府與市醫院路口的斑馬線及南昌路香格里拉小區正大門門口的斑馬線,交警各安裝了一套針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抓拍系統。該系統目前也進入了調試階段,將於近期正式投入使用。
小編解讀
以後如果在該路段,您駕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禮讓行人,被抓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將依法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造成交通事故的,罰款200元,記3分。
遠光燈帶來的隱患
罪狀一:遠光燈會車可導致車瞬間致盲,極其危險。
罪狀三:面對遠光燈,駕駛者對於迎面車輛的車速和距離產生誤差,容易發生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