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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賞都要分三成,這樣霸道的蘋果,你還愛嗎?

對於蘋果的霸道,國家《反壟斷法》不能視而不見,應當像對待當年的微軟一樣,啟動反壟斷調查,讓勤勞的人在市場上獲得公正的對待。

美國著名財經媒體《華爾街日報》報道,蘋果公司在APP sotore上提出了新的要求,「打賞」將像用戶購買的遊戲、音樂和視頻一樣,被視為應用內購買(in-app purchases),蘋果將從中獲得30%的分成。

為了確保政策落實,蘋果公司已經約談了兩家手機軟體商,如果拒絕改變,則其應用的升級版本將不再可供用戶使用,甚至有可能被踢出應用商店。這個消息,對於依賴於蘋果ios操作系統的內容創業者來說,是一個極大的噩耗。

在IT界傳奇人物喬布斯的精心打造下,蘋果憑藉手機操作系統,佔據了智能手機操作系統的半壁江山,在安卓系統問世之前,甚至佔有絕對的統治地位。

蘋果手機所使用的操作系統,是一個完全封閉的系統,要在蘋果手機上安裝手機軟體,就必須遵守蘋果公司的遊戲規則,否則將遭來滅頂之災。從這個意義上說,蘋果就像移動互聯網領域的皇帝,掌握著手機軟體生殺予奪大權。

在蘋果的手機系統中,對於付費軟體,歷來採取「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錢」的策略,手機軟體內置的各種功能,都被蘋果視為「軟體內購買」,用戶通過蘋果操作系統,付給軟體商,用以購買時間、道具、閱讀許可權等虛擬商品的錢,蘋果公司要分走三成。這倒也罷了,畢竟是在人家的地盤上做生意。這就跟擺地攤的也得給市場管理方付費,是一個道理。

知乎。左iPhone,右安卓。

但是,我們所熟知的打賞,是用戶因為喜歡內容提供者的內容,而直接支付給內容提供方的小額經費。這與用戶向軟體商購買服務和商品,並不是一回事。一個是直接面向個人,一個是面向商家。

而所謂「軟體內購買」,是消費行為發生之前的付費行為。用戶的打賞,則是已經閱讀完全文,相當於消費行為完成之後,可以給也可以不給的小費,與「購買」二字相去甚遠。

如果蘋果連這筆錢都要抽三成,那真的是太霸道了。這就像美國餐館中,客人用餐之後,給服務員的小費一樣,給多給少是自願,從來都沒有聽說店家也要來抽成。

任何市場,任何領域,如果一家獨大,或者佔據壟斷地位,就會造成像蘋果公司這樣的現象。這讓我想起多年前網景瀏覽器起訴微軟操作系統捆綁安裝IE瀏覽器的案件,最終是微軟敗訴。

蘋果的做法,比微軟還要霸道,畢竟微軟Windows操作系統,在把IE瀏覽器打入安裝包的同時,並沒有阻止別的瀏覽器安裝,給網景的瀏覽器提供了一個口子。蘋果則霸道到不按我的規則來,你就滾蛋。

蘋果的這種霸道做法,令人無奈。蘋果的格局,正在越做越小。與之相匹配的,是蘋果手機在市場上的份額,早已從過去的一枝獨秀,到現在連前三都進不了。2017年第一季度最新的市場排名,華為、oppo、vivo等三個手機品牌,佔據前三甲,蘋果僅名列第四,與第五的小米相比,僅領先0.2%,被趕上是分分鐘的事情。更嚴重的是,與去年同期相比,蘋果的銷售下降了26.7%。這其中,有多少人,是因為不喜歡蘋果霸道的風格而選擇了國產品牌?如果蘋果的霸道繼續下去,其市場份額必將進一步下降。

蘋果的霸道,完全可以認為符合國家《反壟斷法》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定義。所謂市場支配地位,是指在蘋果手機里ios操作系統的支配性地位。

蘋果什麼都不幹,就可以平白拿走辛辛苦苦的內容提供者所獲得的小費收入,這在任何國家的法律體系中都是說不過去的。對於蘋果的霸道,國家《反壟斷法》不能視而不見,應當像對待當年的微軟一樣,啟動反壟斷調查,讓勤勞的人在市場上獲得公正的對待。

文/李曉鵬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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