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對很多人來說如往常一樣平凡,但是對於部分經銷商來說,卻是輾轉忐忑的一夜。因為茅台官方連發兩個文件,對這部分違約經銷商進行了嚴厲的懲處,並對其中的兩家進行了解約!
茅台銷售旺季在即,面對被解約的處理,那心中的苦悶可想而知!到底是什麼原因致使這些經銷商被懲處並進行了解約?以下為您奉上:
關於追究上海新富明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單位違約責任的通報
各經銷商、各省區:
近期,在後勤人員市場調研及省區人員日常檢查中,發現個別經銷商存在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具體情況如下:
一、查證情況
上海新富明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榆林市鑫府龍商貿有限公司,不顧公司三令五申,損壞消費者利益和茅台品牌形象,擾亂市場秩序,存在損害雙方簽訂合同約定的經銷商業模式和經銷秩序的行為,構成嚴重違約。
二、處理決定
以上兩家經銷單位其行為違反了經雙方簽訂的《國酒茅台(特約經銷/專賣店)合同書》的約定條款及相關規定,經國酒茅台(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討論,根據合同條款及雙方共同承諾遵守的相關管理規定,決定追究上述單位違約責任如下:
根據2017年《國酒茅台(特約經銷/專賣店)合同書》三十一條第五項約定,追究上海新富明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榆林市鑫府龍商貿有限公司共兩家單位違約責任如下:
(一)終止合同並解除合作關係;
(二)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三)次年不再續簽合同
希望各經銷單位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及管理規定,加強銷售渠道管理和服務,如在發生類似違規行為,我公司講嚴肅追究違約責任。
特此通報
通報原文件
違約處罰通報
解約處罰通報
對於茅台連發兩文的懲處通報,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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