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河南網濮陽訊(記者張峰利 通訊員張坤)「感謝咱們法院,才5天就把俺的錢要回來了。」6月4日,農民工
劉某激動的握著濮陽縣
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說道。據悉,原告劉某在被告王某承包的河北省某市施工工地上從事建築工作,工程結束后,被告欠下原告3萬2千元勞務報酬未予結清。經多次催要未果后,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劉某將被告王某訴至濮陽縣人民法院。法院最終判令被告王某10日內支付原告劉某3萬2千元工資款。判決生效后,原告劉某仍未拿到工資,遂向濮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該院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王某寄出的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因無人簽收被退回。后多次傳喚,被執行人王某稱在外地施工無法到法院處理此事,拒不到庭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執行法官通過網路查控系統對其財產予以查控,卻發現無可控財產。后經與申請人了解到,王某近期一直在家並未外出務工,在得到被執行人準確行蹤總後,濮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一行迅速驅車趕赴被執行人王某家中,將其拘傳至法院。經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認真耐心地釋法明理並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將承擔的嚴重後果。被執行人王某當場履行欠款並寫下悔改書。申請人手捧著應得的工資款激動萬分,對執行幹警充滿了感激之情,一再感謝執行幹警為弱勢群體撐起了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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