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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議論別人出軌離婚?

易中天:人為什麼喜歡議論別人出軌離婚?

來源| 國事論壇

離婚與再婚,是閑話的一個熱門話題。人對於離婚一類的話題,從來就是興趣盎然的。"某某離婚了!"這樣的消息,在任何單位和社區,往往都能引起熱烈的討論。打探真情者有之,尋根究底者有之,扼腕嘆息者有之,大發感慨者亦有之,其熱鬧與興奮,往往能持續好些日子。

人為什麼喜歡議論別人的離婚呢?因為一般地說,人不贊成離婚。

在人看來,結婚也好,離婚也好,都不是純粹的"個人問題",而是"社會問題"。"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社會的要求;"夫妻恩愛,白首偕老",是社會的理想。既然是社會問題,當然也就"人人有責",大家都要關心過問。所以,單身男女如果老不婚嫁,便會有人一再來介紹對象。同理,已婚男女如果要各奔東西,自然也會有人一再來調解勸和,至少父老鄉親、同事鄰居們要議論議論。

那麼,結婚和離婚,為什麼不是"個人問題"而是社會問題呢?因為,第一,它們關係到社會組織最重要成分——家庭的建立或破裂。第二,它們也關係到社會的安全與穩定。在傳統社會中,"家"是社會組織結婚中最基本和最常規的單位。最基本就是不可再分割,"最常規"就是"普遍性模式"。這是社會與西方社會的一個重大區別。

西方社會是"個人本位"的。個人是社會組織結構最基本的單位。一個人完全可以因為個人的原因而脫離家庭,投身社區,加入政黨,或獨往獨來,自行其是,仍不失為社會的一員。他組成家庭也好,解散家庭她好,"成家"也好,"出家"也好,都完全是他個人的事。只要不違反法律,履行一定手續,社會和他人便無權過問。

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

王寶強休妻風波,起因是馬蓉與經紀人出軌

傳統社會則不同,個人的身份、地位、價值、權力、義務、責任、榮譽、利益,都和他的家庭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並取決於他的家庭,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比方說,一個人如果出身"名門望族",則他的地位也高,面子也大。反之,如果出身"賤民庶人",則也許一輩子也抬不起頭來。

同理,一個人,如果升了官,就會封妻蔭子、耀祖光宗。反之,一個人,如果犯了罪,則會禍及滿門,誅滅九族。可見,社會的獎懲,是施及家庭而非個人的;社會的管理,也是施於家庭而非個人的。其原因,就在於家庭是社會最基本的單位。家庭既然如此重要,則社會對於導致家庭破裂的事,也就不能放任。

離婚不但會導致家庭的破裂,而且還會影響社會的安定和政局的穩定。因為如前所述,結婚的第一目的,歷來就被說成是"合二姓之好"。依此理,則離婚當然也就是"結二姓之怨",至少也是"絕二姓之好"了。這樣,兩個人的離異,便很可能導致兩個家族之間的仇恨和敵對,甚至徒起禍端,大打出手。如果這兩個家族是名門、豪族、官宦、諸侯,則還可能引起政治糾紛,甚至引發戰爭,至少也會鬧得天翻地覆,雞犬不寧。

為表彰死了丈夫終身不改嫁的女子而立的貞節牌坊

這種嚴重後果的產生是很自然的。一個人受損害,就是全家受損害;一個人沒有面子,就是全家沒面子。離婚,尤其是女方被"休",對於女方家族而言,是極沒有面子的事。因為這往往意味著自己的女兒"不好":或是不賢惠,或是有過失,或是沒福氣,或是無婦德,總之是"有問題",這才成了"沒人要的貨"。這當然是極丟面子的事。更何況,這些"問題"深究起來,又多半要歸咎於"沒家教"。這就等於直接往女方家族臉上抹黑了,豈能容忍?

離婚影響社會安定的第二個方面,是會造成新的單身男女。在傳統社會看來,"單身男女"無異於"無家浪子"。他們和"無業游民"一樣,都是社會的"不安定因素"。一個人沒有職業,也就沒有"飯碗"。沒有飯碗,就會"鬧事",比如行竊、詐騙、搶劫、殺人等。

同理,一個人沒有配偶,也就沒有"家室"。沒有家室,就會"出事",比如通姦、嫖妓、搞同性戀、看黃色錄像,甚至強姦。因此,社會必須關心兩件大事:一是讓每個人都有一份職業,"有口飯吃";二是要讓每個人都有一個配偶,"有個家室"。總之,不能讓個人成為"無業游民"或"無家浪子",成為流離於社會組織結構之外的"不安定因素"。

既然離婚會造成這麼多的危害,則離婚也就當然不會被人看作是"好事"。既然不是好事,則人們當然也就不但要表示反對,而且要表示驚詫:"好端端的,離什麼婚呢?"人是很主張湊合的。"好死不如賴活",是主張湊合著活;"好散不如好合",是主張湊合著過。那麼,如果有兩個人居然不肯湊合了,則大家便會不約而同地得出結論:"一定是出什麼事了!"

而這,正是閑人們最關心的問題。

一對夫妻要離婚,當然是"出事"了。但這個事,卻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性格問題、經濟問題、與男方或女方家族成員關係問題等等,都可能導致一對夫妻的要求離婚。

但是閑人們卻多半不會這樣理解。

在一般的閑人們看來,一對夫妻要鬧離婚,只可能是在一個問題上出了事,這就是性。具體說來,又有兩種可能,一是某一方出現性功能障礙,二是至少一方有了外遇。無論是何種情況,都足以讓人大講其閑話。

前已說過,性,是閑話的一個熱門話題。平時沒事找事地,都要以歪就歪地扯到性上去,如今有了真人真事,便更可大肆議論一番。議論的內容,自然少不了捕風捉影。比如說那男的常服"固精丸",或親見他買狗腎鹿鞭泡酒,或說那女的常去醫院看婦科。或許有個楞小子,聲稱他確知那對夫妻新婚之夜就沒幹成那事,這時大家就會一起看著他笑,問:"聽房了吧!"其結果,當然是楞小子面紅耳赤,其他人哄堂大笑,大家都覺得講這類閑話,真是開心好玩。

如果說第一類問題多具神秘性,那麼,第二類問題則更具戲劇性。因為一個人如果有了"外遇",那就一定會有許多故事情節。比如說,兩個情人是如何認識的?是舞場上的伴侶,還是從前的舊相識、舊相好、青梅竹馬?如果是新認識的,則他們如何相識,又如何由相識而相好,自然有許多故事,許多情節。如果是舊相識、舊相好,則自然有許多典故和史實可以稽查考證。

再下來,兩個人是如何勾搭成奸的?幽會和偷情又在什麼地方?這裡面也大有文章可做。當然,最精彩的高潮,還是捉姦那一幕。那可真是懸念迭出、險象環生、扣人心弦。這時,擁有"第一手可靠情報"的人,往往會成為眾望所歸的核心人物,出盡風頭。

去年6月25日,劉翔發微博宣布與葛天離婚。葛天在社交平台上感嘆,是有「第三者」才導致劉翔不要她的

除了敘述情節外,議論人物,也是這類閑話的一個重要內容。這時,話題往往會較多地集中於那個"第三者"。因為如果沒有那個"第三者"出場,這台好戲自然也就無法上演。所以,人們對於"第三者"的關注,往往會超過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如果那"第三者"是一位年輕漂亮的女性,則大家的談興也就會更濃。如果她竟是一位"女明星",而那男的又是一位"大導演",那就不止於大家說說閑話,還會驚動新聞傳媒,讓許多三流小報重金聘請"寫手"來妙筆生花了。

因"第三者插足"而導致婚姻的破裂,只是諸多離婚案中的一種。如果並沒有什麼"第三者",那就只好在當事人身上去做文章。

在傳統社會,一般地說,一旦發生離婚案,責任往往是被算在女人身上的。古代沒有"離婚"這個概念,而只有"休妻"的說法,這是男女不平等的又一體現。"休妻"又叫"出妻",禮法上歷來有"七出"之條:不事公婆、無子、淫佚、口舌、盜竊、妒忌、惡疾。也就是說,做妻子的只要犯了"七出"中任何一條,做丈夫的都有權將其趕出家門,予以體棄,就叫"出妻"或"休妻"。

由此可見,"七出"之條,對女性極不公平。不但不公平,也很苛刻。做妻子的稍有不慎,便會有被休的可能。比如孔子的學生曾參,僅僅因為妻子做了一頓夾生飯,便把她休了,簡直豈有此理。正因為丈夫休妻如此便當,可以成為"正當理由"的條件又那麼多,所以,一旦發生離婚案,人們就有可能作出截然相反的兩種判斷,一種是條件反射般地立即想到準是那女的有了什麼"問題",另一種則是條件反射般地立即想到沒準是那男的"沒安好心"。

事實上,許多男人的出妻、休妻、棄妻,根本就不是做妻子的有什麼錯誤,而是他們自己嫌貧愛富、厭舊喜新。

大約禮教的制定者也料定了會有這種事情,因此又作出了"三不出"的規定,以為休妻的限制。"三不出"是:"嘗更三年喪,不去,不忘恩也;賤娶貴,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無所歸,不去,不窮窮也。"

一個女子,如果出嫁時娘家有人,現在娘家無人(父母雙亡,"娘家"已不存在),就不能休棄,因為這會使她無家可歸。在舊時,女子是不能獨立成"家"的。兒時以父母為家,婚後以丈夫為家,所以出嫁叫"歸",離異后回娘家也叫"歸",又叫"離異歸宗"。娘家不存,自然無家可"歸",這是極不人道的,因此社會不予允許。

"嘗更三年喪"是指做兒媳婦的已為公婆守"三年之喪",義同"未嫁女",與丈夫有了兄妹情分,如若休去,便是忘恩負義。"賤娶貴不出",則是指丈夫娶妻時,夫家尚貧賤,現在富貴了,倘若休妻,便是勢利、背德、沒良心。

"三不出"中,最深入人心的是"賤娶貴,不出"。一個男人,如果違背了這一原則,便難免會有人說閑話,甚至受到公開的輿論譴責。人歷來崇尚的,是"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反對的是見利忘義、喜新厭舊、另攀高枝。如果有人膽敢如此,輿論一般都不會輕饒;如果這時女方起來反戈一擊,大家則多半會拍手稱快。

離婚者的閑話多,再婚者的閑話也不少。

一般地說,傳統社會並不反對再婚。鰥夫的續弦一直受到鼓勵,寡婦的再醮也只在一段時間內被視為"失節",但這並不意味著再婚是多麼光榮和體面的事。事實上,不少的再婚仍是難免要招來物議的。比如說,童男娶寡婦,處女嫁鰥夫,就很沒有面子。因為前者是"撿別人剩下的貨","吃別人啃過的饃",如果不是神經病,那麼便多半是沒本事的;後者則是嫁了個"二婚頭",是去做"填房",那便多半是"嫁不出去",不得已而出此下策。

另一類極易招惹閑話的再婚,是當事人雙方都有子女者。有子女的再婚,原本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因為其中牽涉到如何與對方前夫或前妻子女相處的問題。這個問題可以說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不過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此,而在於傳統的觀念,是把生兒育女看作為婚姻的目的。既然結婚的目的,本在生兒育女,那麼,現在你們已有子女了,還再結什麼婚?好好領著你們的子女過日子,把他們撫養成人,不就行了?

楊振寧

82歲時娶了28歲的翁帆,成為至今持續不斷的熱門話題

顯然,已經完成了生育任務卻還要婚嫁,只能有一個解釋,而這個可能有的解釋在許多人看來,又是很"可恥"的事。因為在傳統社會中,性只有以生育為目的才合法,才道德,非生育的性事則應視為"淫慾",這就難免讓人說閑話。如果雙方當事人年齡較大,便閑話很多:"一大把年紀了,居然還不安分!"

如果是老夫娶了少妻,則閑話也不少:老的固然是"老不正經",女的自然也未必是什麼"好東西"。因為"自古嫦娥愛少年",哪有年輕貌美的女子甘願嫁給老頭子的?如果不是"早已失身",無法嫁給童男,便是"另有圖謀",八成是在打那老傢伙遺產的主意。而且,說不定還早已暗中養了個"小白臉",讓那老頭傻呵呵地戴綠帽子。顯然,這樣的閑話,不但當事人受不了,便是他們的子女,也會感到壓力,並因此而極力反對他們父母的再婚。老年人再婚的困難,一多半原因往往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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