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原告黃燕萍訴被告畢偉輝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0114民初2997號
畢偉輝:
本院受理原告黃燕萍訴被告畢偉輝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17)粵0114民初2997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並定於2017年8月16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院花東法庭公開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