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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為買房遷戶口,戶口遷了,房子卻不賣給他了!

近日,魯先生遇到一件煩心事:去年12月他在市中區融匯城小區交了2萬元買房定金和5000信息費,由於沒過幾天就出台了限購政策,需要將外地戶口遷至濟南才能購房,沒想到這一耽誤就是3個多月,而此時開發商卻表示房子不賣給他了。

由於牽扯到孩子上學,魯先生將全部希望寄托在這套房子上,如今遇到這樣的事,實在讓他頭疼。

一波三折!為買房遷戶口,戶口遷了,房子卻不賣給他了!

魯先生的買房遭遇

交完定金后遇到限購

記者見到魯先生時,他一臉愁容。說起自己買房的經歷,他還有些生氣。「花了三個多月終於把手續辦全了,沒想到開發商卻不賣了。」魯先生告訴記者,由於孩子面臨上學,當初看中了融匯城附近有學校,加上房價合適才決定買房,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

記者與魯先生交談了解到,他在2016年12月10日去融匯城看房,過了一段日子后又去交了2萬元定金和5000元信息費,當天也簽訂了房屋定購合同。但沒過多久,濟南就頒布了房屋限購政策,由於魯先生沒有濟南戶口,按照政策不允許在濟南買房,於是便拿著合同找到開發商諮詢。「當時開發商說讓我一方面儘快把戶口遷過來,另一方面趕快到房管局領取網簽號。」魯先生說,為了儘快買到房子,他在今年3月6日在平陰縣買了一套房,並藉此將戶口遷至濟南。

戶口遷過來房子卻不賣了

在辦理落戶期間,魯先生一直聯繫著開發商,生怕房子被賣掉。據魯先生說。因為當時簽訂購房合同時,規定在7天之內交付房款,但開發商一直說不急,會等待魯先生把手續辦全,所以他便聽從了開發商的意見。沒想到,就在3月23日,當魯先生再次來到融匯城時,卻得到了房屋不再售賣的消息,而開發商的理由是因為他房款拖得太久了,總部領導不批了。

「聽到這個消息后,我當時都崩潰了,在這裡買房就是為了孩子上學,他們怎麼就不賣了?」魯先生告訴記者,之後他一直積極地與開發商協商,但得到的消息卻很堅決,「房子就是不賣了。」

據魯先生講述,當時在簽房屋定購合同時。曾向開發商問詢是否交付首付31萬元,但開發商以未網簽為由沒有收取。如今,開發商要求魯先生趕緊領走退還的定金,但為了孩子能上好的學校,魯先生還是想買下這套房子。

開發商稱已經放寬時限

針對融匯城不予售賣房屋的事情,記者聯繫到了售樓部一位劉姓工作人員。劉女士表示,魯先生是在2016年12月21日購買的融匯城房子,當天繳納了2.5萬定金,並簽訂了房屋定購合同,但是沒過幾天濟南市就出台了房屋限購政策,由於魯先生是外地戶口,需要繳納兩年的社保才能購房,然而經售樓部審查,魯先生的社保存在斷期繳納,無法成功購房。

在得知不能購房后,魯先生準備將戶口遷至濟南,因為辦理落戶需要很多手續,早已超過合同規定的期限,「按照合同規定,7天之內需要將房款繳納或者辦理完貸款,將首付交齊,但魯先生始終沒有來辦理,因為覺得魯先生十分想購買房子,所以我們也對合同期限做了適當放寬。」劉女士告訴記者,沒想到直到今年2月份魯先生都沒能來辦理房屋購買手續,於是融匯城決定不再將房屋賣給魯先生,「在這期間,我們按照當時合同上寫的地址向魯先生髮過2至3次律師函,告知他房屋不售賣的消息,並通知魯先生抓緊來領取定金,但始終沒能見到當事人。」

劉女士說,現如今,魯先生依舊還是想購買融匯城的房子,但他存在單方面違約問題,這套房子將不會賣給他,倘若想購買的話,需要重新簽訂購房合同,按照現在的房價購買。

律師說法

「如果沒有出現特別情況,應該按照合同執行。如果出現了政府的限購政策,而買房者可以通過一定的條件獲得購房資質,完全可以和開發商協商寬限一段時間。」趙律師表示,如果達成協議,最後開發商拒絕出售房子,那買房者可以起訴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如果開發商沒有承諾或者沒有證據證明開發商承諾過寬限期限,那麼是要按照合同上的期限執行,沒有如期交首付款或購房款,開發商則有權解除合同。」

「作為買房者,如果遇到類似情況,應該取得開發商寬限時限的許可。」趙律師告訴記者,要有書面的或者實質性的認可,否則很容易出現開發商要求買房者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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