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學校: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於下達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晉教發〔2017〕20號)精神,現將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經省教育廳審核下達的年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是我市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和學生學籍註冊的唯一依據。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堅決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杜絕無計劃、超計劃招生。高一年級新生班容量嚴格控制在50人以內。為有序推進選課走班教學和新課程改革創造良好環境。
二、各普通高中學校要繼續執行山西省教育廳《關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晉教辦〔2015〕4號)各項規定,任何學校不得招收未參加中考和未在網上填報志願的學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正式錄取的學生。充分認識當前做好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確保招生錄取工作規範、有序地實施,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氛圍。
太原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